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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地方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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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代表主體作用  全面提升地方人大工作--“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報告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地方人大工作調研報告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以來,通過集中學習、集體研討等形式,結合自身分管的工作,針對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及如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情況”的問題,開展了以“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全面提升地方人大工作”為主題的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情況

我區實有區人大代表 名,實有常委會組成人員 名。分配我區自治區人大代表 名和市人大代表 名,按照屬地和工作性質等分配至 個片區人大代表聯組與聯組區級人大代表共同參加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2016年按照市委關於在片區成立人大工作試點的通知精神,分別在 片區和 片區設立了人大工委,任命了 名人大工委專職副主任。

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

換屆以來,區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轉發的文件,緊緊圍繞黨委中心工作,服務穩定發展大局,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注重研究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不斷創新,代表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作為區人大分管代表工作的領導,也應該看到自身還存在一些不足,對人大代表工作造成了一些消極影響。

(一)工作指導不到位,造成片區聯組及相關部門對人大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  

習近平總書記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的重大意義,充分肯定了40年來地方人大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但目前各級各部門對地方人大工作的認識有差異,因而工作績效不平衡。作為地方人大常委會分管代表工作的領導,特別是對聯組工作指導不夠,對基層人大工作抓的不緊,工作下發了就算自己的任務完成了,造成個別片區聯組對人大工作不重視,有的往往打擦邊球,利用黨政會議提一句點一句就算交差,對於代表活動不熱心、不支持,不能積極為代表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同時,作為地方權力機關,沒有制定切實可能的措施引導代表充分行使監督權,和政府直接溝通的少,督促的少,造成個別職能部門認為人大隻有監督權,沒有直接管理權,對人大工作不夠重視。   

(二)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致使基層人大組織建設不健全

換屆後,區人大合理劃分代表活動小組,確定片區書記為聯組組長,聯組內配備聯絡祕書,但從代表職能發揮和基層人大幹部職責情況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區在2個片區成立了人大工委,僅任命了專職副主任,主任尚未任命。就目前情況看,即使是“專職”副主任,仍身兼多重任務,除人大工作外承擔更多其他工作,投入人大工作的精力還較少。工作人員沒有設立專門編制,所有人大聯絡員實際上都有兼職,有的兼職其他工作量佔 %以上。其餘 個沒有設立人大工委的片區,對於人大工作更是無暇顧及,只能推一下動一下,走一步看一步,多數片區人大工作是“一人決策一人做,孤掌難鳴”,人大幹部是“一塊牌子一個人”,客觀上影響了人大作為民主渠道作用的發揮,無法充分保證代表作用的發揮。對於這種工作現狀,也多次進行了調查研究,也反覆向自治區人大、市人大相關調研組進行了反映,同時也深刻認識到加強基層人大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工作中缺乏創新意識和擔當精神,片面強調沒有政策支撐,不敢大膽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具體改進措施,造成工作停滯不前。

(三)代表培訓覆蓋廣度不夠和培訓針對性還不強,導致代表履職能力存在差距

一是代表意履職識不強。區人大常委會堅持把代表工作作為基礎性工作,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機制,服務保障代表履職,人大代表作用發揮邁上了新台階。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對代表教育引導培訓不夠廣,培訓的針對性還不夠強,仍有少數代表的代表意識不強、履職積極性不高、履職質量也難以保證。例如:有的代表選舉時積極於代表名分,當選後消極對待代表角色;有的代表甘當所謂的“舉手”代表、“啞巴”代表,提出議案或建議不嚴肅;有的代表會議期間遲到、早退,隨意應付,會議材料不認真審閲,會議發言敷衍搪塞;有的把代表履職活動作為社交平台,忙於交際等等,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使得代表履職效果打了折扣,需要進一步加強引導和嚴格管理。二是聯繫羣眾不夠。聯繫羣眾是代表的法定義務和職責,也是獲得履職知識、履職到位的有效途徑。代表法雖然沒有對代表聯繫選民的形式和時間提出硬性要求,但對代表聯繫羣眾有明確的規定,但原則性和彈性依然相對較大,落實不到位。作為常委會分管代表工作的領導,自身也有一定的責任,比如沒有適時更新代表聯繫選民制度,致使有的代表因為沒有緊密聯繫羣眾,對羣眾的生產生活、所思所想沒有感性認識,理論和實際之間存在着較大的落差,其知識結構和深度未能得到有效完善,難以應對代表工作的挑戰。三是實際知識缺乏。從實際工作情況看,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是一個不爭的現實問題。如提出議案、建議粗淺,沒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只有原則性,沒有前瞻性,缺少遠見;有的只有“案由”“案據”而無建設性的方案,可操作性不強;或提出要求解決的問題,而無解決問題的辦法或提出辦法簡單。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還是對閉會期間組織代表開展調查研究不深入,造成代表缺乏堅實的“第一手”資料,只是對掌握到的面上問題提出粗淺的建議,這些問題的出現對代表整體履職水平和人大會議質量產生負面影響。

三、對策和建議

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是發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重要舉措。地方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具有監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職能,加強地方人大工作有利於促進地方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

(一)持續加強代表培訓,提升人大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

人大代表要具有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履行職責的願望,還要具有相應的知識和本領。人大代表來自不同地方,職業不同,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都具有較高的素質,但也在知識結構和實踐經驗等方面存在差異。代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有計劃地組織代表參加履職學習,協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職務所需的法律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

區縣人大要更有效地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就要在培訓上下真功夫。一方面,要加強自身建設,繼續抓緊對區縣人大機關幹部和基層聯組人大聯絡祕書的培訓,爭取全年對所有機關幹部和聯絡祕書進行一次系統培訓。人大機關幹部和聯絡祕書的素質和能力直接影響人大整體的工作質量和水平,應多采取走出去、掛職等方式,更高層次、更高水平地加強培訓和能力鍛鍊,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代表培訓和管理。代表培訓的方式要進一步優化,培訓內容要貼近實際需求,培訓廣度和深度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效果要進一步提升。同時,建立健全代表管理制度,嚴格代表履職考核,提升代表履職能力,提高代表履職積極性。

(二)創新工作機制,健全基層人大工作機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黨的十九大報告深刻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我們在新時代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供了實踐遵循。作為地方人大,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區縣人大及片區人大工委工作機構,規範人大工作程序。進一步細化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着重提高代表大會和常委會會議質量,抓好法律實施,加強工作監督,辦理好人大代表議案和意見建議,強化“代表之家”和“代表聯絡站”的建設,年底前完成7個代表聯絡站的打造工作;完善“雙聯”制度,落實代表述職評議制度,密切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代表與選民之間的聯繫,推進黨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實。

(三)加強工作指導,提升片區人大工作質量

片區人大工作委員會作為區人大常委會的派出機構,是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深入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使基層人大工作形成了至上而下縱向到底的完整體系。它能充分調動基層人民羣眾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方面建設。可以從明確職責、理順關係、堅持原則、主動履職、強化建設入手,逐步推動片區人大工作走上規範化道路。一是明確地位職責。要進一步明確人大片區工作機構的地位,在全區推廣設置片區人大工委,明確工作組織機構和具體職權、履行職權的程序、活動經費、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工作制度等,使片區人大工作沿着規範化的軌道健康發展。二是理順關係擺正位置。處理好片區人大工委與區人大常委會、片區人大工委與片區黨工委的關係。片區人大工委要嚴格按照區人大常委會的安排,把工作的重點放在保證區人大常委會各項職權的有效行使上,放在保證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上。在具體工作中,要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繫、保證每月組織代表開展活動1次、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依法開展監督工作。同時,片區人大工委要經常、主動地向片區黨工委請示、彙報工作,使黨工委能夠及時瞭解人大工作,切實把片區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支持片區人大工委履行職責。

(四)加強代表管理,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一是不打折扣落實代表履職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注重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按照考評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各個環節工作。利用述職評議環節,引入選民評價機制,要真正將評價權落實到選民或原選舉單位身上。根據考評結果,嚴格執行獎優懲劣,確保考核工作不走過場。二是完善代表退出機制。根據差異化的考評結果,對於一些表現後進、履職不積極的代表,及時開展談話和引導,如勸誡後仍不能做好調整、認真履職,根據考評機制,採取勸其辭職或終止代表資格等辦法,敞開代表“出口關”,轉變代表“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狀況。三是補充完善激勵機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激勵機制,運用規則的激勵,充分挖掘代表的潛能。積極搭建平台,為代表提供為民履職、展現代表風采的機會和環境。

(五)堅持人大工作的人民性,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人大工作體現人民性,就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

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履行職務除了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履行法定的工作職責外,更重要的是參加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針對代表在閉會期間活動形式單一深入羣眾不便的問題,建議在片區人大中探索試點建設並推廣人大代表聯絡站,實施代表上站履職制度。人大代表上站就是以區人大代表為主體,邀請駐區自治區、市人大代表,採取到人大代表之家上站和到選區上站兩種形式開展履職活動。上站內容包括反映所在選區羣眾的意見和呼聲;反映本部門、本單位、本轄區的情況和問題;反映人大代表本人的意見和建議;傳達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履職業務知識。代表聯絡站堅持每月組織1次活動,每次組織活動至少有1名區人大代表參加,每次活動確定1個主題內容,對於人大代表在上站期間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由區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彙總,經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後,轉交“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辦理。不僅可以增強人大代表的自身存在感,更使人民羣眾在具體實例中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切實存在。

40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密切同人民羣眾的聯繫。作為區縣人大常委會,我們要一以貫之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採取多種方式進一步把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學深悟透,把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的學習研究宣傳貫徹工作推深做實,不斷增強發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