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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黨支部積分方案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72W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促進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國小黨支部積分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核心,通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推動黨員管理的精細化、規範化、科學化,努力打造示範帶動、獎優罰劣的動態管理新平台,引導黨員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我支部全體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長期生病或喪失行為能力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審查同意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後,可不納入積分管理。對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做法進行管理。

三、積分設置

黨員積分由基本分、貢獻積分、懲處扣分三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分包含日常管理積分、作用發揮積分兩部分,滿分90分,每月單獨計算、登記,年終按12個月得分平均分計入總分;貢獻加分和懲處扣分每月登記一次,年終按加分總值、扣分總值直接計入總分。年度總積分具體計算方式為“基本分每月平均分+貢獻積分總值—懲處扣分總值”。

(一)基本分

1.日常管理積分(50分)

(1)履行黨員義務情況(8分)。自覺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八項義務,積8分,違反其中一項扣1分。

(2)參加組織生活情況(30分)。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集中培訓等活動,年內滿勤的積3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3)繳納黨費情況(12)。積極按月足額交納黨費,積12分,每違反一次扣1分。

2.作用發揮積分(40分)

(1)服從組織安排情況(15分)積極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積15分;少完成1項扣1分,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扣10分。

(2)履行崗位職責情況(10分)。遵守工作紀律,愛崗敬業,本職工作成績突出,積10分;不熱愛、不熟悉本職工作的,扣2分;工作主動性差、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每次扣2分;出現遲到早退、無故離崗等違反工作紀律的,發現一次扣1分;工作當中出現較大失誤,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或被羣眾投訴舉報的,由黨組織視具體情況酌情扣分。

3.參加志願活動情況(10分)。積極參加黨員志願服務活動、“雙報到”共駐共建活動,每年參加活動不少於4次,積10分,每少參加一次扣3分,扣完為止。

4.帶頭承諾踐諾情況(5分)。積極參加承諾踐諾,積5分,不參加不得分。

(二)貢獻加分(加分項,不設上限)

1.表彰獲獎。黨員在各自崗位上,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本單位、鎮街、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表彰的,分別加1分、3分、5分、10分、15分、20分。

2.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奮不顧身、見義勇為的,加5分。

3.勇挑重擔。在抗擊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衝鋒在前、勇挑重擔,加1分。

4.宣傳投稿。積極將本單位、本地區典型經驗、先進做法總結推廣,向官方媒體投稿並被刊發的,按照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每篇得1分、2分、5分、10分。

5.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困難羣體救助、希望工程等各類公益活動,為公益事業捐款捐物的,每次加0.5分。

6.服務羣眾。發揮自身特長為羣眾辦實事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的,每次加0.5分。

7建言獻策。積極向黨組織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本單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獻計獻策並被採納的,每條積1分。

8.其他未盡加分事宜,由黨組織會議研究後,酌情積分。

(三)懲處扣分(扣分項,扣完為止)

1.違紀違法。因違紀違法受到黨內處分,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分別扣20、40、60、80分。

2.非法信訪。不按信訪有關規定反映問題、歪曲事實的,或參與組織羣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一次扣10分。

3.道德品行。因生活作風或鄰里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的,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扣10分。

4.工作不力。因工作不力被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

5.信教迷信。本人信教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的,實行一票否決,積分清零。

6.其他未盡扣分事宜,由黨組織會議研究後,酌情扣分。

四、積分程序

黨員量化積分以l個年度為週期,新一年度積分開始時,上一年度積分清零,歷史積分存檔以備黨組織和黨員查詢。具體程序為:

(一)組織記錄。明確一名支委成員擔任黨員積分管理員,根據黨員日常管理、作用發揮、懲處扣分等方面的積分情況,在《黨員每月積分登記表》(附件1)及時進行登記。

(二)個人申報。貢獻加分實行申報制度,每月申報一次,由黨員個人向支部申報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支部核實後進行積分。

(三)組織審核。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對每名黨員的積分情況逐一審核確認,可吸收部分羣眾代表參會。

(四)季度公示。黨員季度積分應於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將《黨員季度積分公式表》(附件2)、《黨員每月積分登記表》(附件1)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等途徑進行公示,並反饋給黨員本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5天。黨員、羣眾對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黨支部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反饋,無異議後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五)年底彙總。每個積分週期結束後,黨支部將每名黨員全年積分在《黨員年度積分彙總表》(附件3)中進行彙總登記,確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年度積分經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五、積分運用

(一)階段預警。建立黨員季度預警機制,根據黨員積分結果和一貫表現,對積分排名稍靠後、平時表現一般的黨員及時提醒;對積分排名靠後、平時表現較差的黨員,由黨支部書記進行誡勉談話。

(二)評星定級。年度積分在85分以上的評為5星,75-84分的評為4星,65-74分評為3星,60-64分評為2星,60分以下不定星級。

(三)嚴格獎懲。年度積分結果作為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依據,對評定為優秀黨員的,要大力表彰和宣傳,優先作為其他評先樹優的推薦對象,並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對評定為基本合格黨員的,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安排專人結對幫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評為不合格黨員的,取消評先樹優資格,經黨支部調查核實、預審把關、集體研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退或除名。

(四)發展黨員。綜合積分情況作為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依據,對預備黨員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轉正,積分較低的按照有關規定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入黨積極分子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優先接收為預備黨員,積分較低的予以談話誡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支部成立積分制管理考評工作小組,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支部委員為積分工作考評小組成員,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建立檔案。進一步理順建黨員組織關係,建立黨員名冊、完善黨員信息檔案,明確具體責任人,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對象精準、順利推進。

(三)陽光操作。在活動場所懸掛黨員積分制管理公示牌,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接受黨員、羣眾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積分情況、清楚個人積分位次、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切實保障黨員、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附件:1.黨員每月積分登記表

2.黨員季度積分公示表

3.黨員年度積分彙總表

中共XXX支部委員會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