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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防疫工作職責及要求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54W

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學院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全面負責院區應急處置工作。各工作組第一個部門負責人為該組的第一責任人。

學院防疫工作職責及要求

一.應急處置工作組(責任單位:保衞處、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

(1)快速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和物資,啟動涉疫區域隔離封鎖措施;

(2)安排醫護人員測量體温並簡要詢問核實相關症狀;

(3)按照公共衞生事件處置要求做好現場管控、環境消毒等相關工作。

(4)協助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採樣篩查等工作;

(5)加強個人健康衞生知識和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指導做好正確防護;

(6)及時掌握與疫情相關的參訓人員及教職工健康狀況,及時與學院領導小組辦公室、上級疾控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並上報相關情況;

(7)安排醫護人員做好隔離觀察室的工作;

(8)負責落實專車將發熱人員送往定點醫院。

二.信息聯絡組(責任單位:政治處、教研室、學員處、網信處):

(1)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繫並報告疫情,根據上級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配合疫情防控部門,準確摸清病例的活動史、人員接觸史和重點人羣名單,掌握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

(3)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

(4)負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確保材料準確、真實、完整,按規定擬稿上報。

三.安全後勤保障組(責任單位:總務處、辦公室、教研室、保衞處):

(1)提供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3)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學院,做好在院人員生活保障;

(4)加強學院安全巡查,及時處置院區安全事件;

(5)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報告廳等疫點、公共場所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四.宣傳和心理疏導組(責任單位:政治處、教務處、學員處、網信處):

(1)主動做好相關輿情處置、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全體同志通報疫情防控工作進展情況;

(2)負責各新聞媒體單位協調銜接,做好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

(3)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有針對性的對參訓人員及教職工開展心理支持和危機干預工作。

五.工作督導組(責任單位:學院紀委、政治處):

督促檢查疫情防控工作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對疫情防控任務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得力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該預案適用於所有院內人員(含:參訓人員、後勤勞務公司人員、教職工、建築工地工人等)。如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臨牀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學院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1.應急發起。發現培訓學員和教職工出現發熱(體温≥37.3℃)、乾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症狀時,所在部門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程序;同時將該人安排到臨時隔離區,測量並記錄體温,簡要詢問核實相關症狀。

2.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指導發熱者佩戴好口罩並專車送至指定的醫院就醫;

3. 若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教務處應及時通知其家屬及單位,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療,並開展全院環衞消殺;

4. 若排除新冠肺炎,教職工應按醫囑接受治療或居家觀察,參訓學員應由其單位接回居家觀察,直至痊癒;

5. 配合疾控機構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試行第七版)》或有關最新文件要求落實密切接觸者集中(居家)醫學觀察工作。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為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並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叮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並主動向醫護人員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温檢測,佩戴口罩。

應急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並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6. 應急預案的終止。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後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疾控部門評估,由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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