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原系我公司xxxxx部門的職員,在職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xx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
身份證號:XX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於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XX
20XX年X月X日
茲證明:,性別:,出生於年月,系省市(縣)人,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就職於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離職,最後職務為。
特此證明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