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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無不良記錄證明第二篇:不良行為記錄證明第三篇:不良記錄證明第四篇:無不良記錄證明第五篇:無不良記錄證明更多相關範文正文
第一篇:無不良記錄證明
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茲有我公司xxx,男,身份證號xxxxxx,公司營銷部xx區域業務經理。該同志自入職以來,盡職盡責,樂於助人,團結友善,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職期間,該同志無任何違規和違法犯罪記錄。
特此證明。
廣西潤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第二篇: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瀏陽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我公司及項目負責人胡浪近幾年來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均無違規違法行為。
特此承諾!
投標單位:瀏陽市五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
第三篇:無不良記錄證明
不良記錄證明
關於出具《無不良記錄證明》的承諾
因業務工作需要,2014年度須行業管理部門出具《企業無不良記錄證明》(以下稱證明),並鄭重承諾08年至今未發生《證明》中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七)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
(八)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嘗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十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以上報請出具的《證明》其真實性,公司已進行核實並經法定代表人認可。如有隱瞞、虛假、核實不清、騙取等行為的發生,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內不再向行業管理部門報請任何證明文件的出具;並已獲知行業管理部門將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冊》中對上訴行為給予記載;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主動報請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公司及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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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具《企業無不良記錄證明》的承諾
南京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
因業務工作需要,2014年度須行業管理部門出具《企業無不良記錄證明》(以下稱證明),並鄭重承諾08年至今未發生《證明》中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七)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
(八)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嘗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十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以上報請出具的《證明》其真實性,公司已進行核實並經法定代表人認可。如有隱瞞、虛假、核實不清、騙取等行為的發生,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內不再向行業管理部門報請任何證明文件的出具;並已獲知行業管理部門將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冊》中對上訴行為給予記載;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主動報請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公司及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無不良記錄證明
無不良記錄證明
證明
×××性別年齡身份證編號為我村居民,×××村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
簽字公章
×××性別年齡身份證編號
為我村居民,×××村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
簽字
公章
南京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
因業務工作需要,2014年度須行業管理部門出具《企業無不良記錄證明》(以下稱證明),並鄭重承諾2014年至今未發生《證明》中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七)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
(八)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嘗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十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以上報請出具的《證明》其真實性,公司已進行核實並經法定代表人認可。如有隱瞞、虛假、核實不清、騙取等行為的發生,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內不再向行業管理部門報請任何證明文件的出具;並已獲知行業管理部門將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冊》中對上訴行為給予記載;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主動報請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公司及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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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這個需要公安機關出具,一般是户籍或工作地所轄派出所開具的;
2、無不良商業信用證明,這個你可以到你最近的中國人民銀行,查詢並打印一份個人信用報告;
3、拿着以上兩種證明,到你所需要辦理業務的部門給他們就行了。
4
建築類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誠信證明》公告
為規範我省建築市場秩序和出具“建築類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誠信證明”的辦法,現公告如下:
一、本省建築類企業出省承攬工程需要省級出具誠信證明的,由企業持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省骨幹企業、省直管企業除外),到我廳建築管理處辦理《建築類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誠信證明》購買考試用書。
二、本省建築類企業在本省跨地區承接工程的,由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建築類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誠信證明》,自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不再出具本省跨地區承接工程的《建築類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誠信證明》。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管理處
第五篇:無不良記錄證明
銅陵市環保產業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
無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資證明
銅陵市環保產業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至2014年4月6日未發生以下包含《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招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安全生產法》,中的相關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或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
2、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
3、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
4、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
5、塗改、偽造、出借、裝讓《建築企業資質證書》;
6、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
7、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的;
8、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9、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10、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
11、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12、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設計圖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
13、為按照節能設計進行施工的;
14、為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設計結構安全的石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
15、工程竣工驗收後,不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的,或質量保修的內容、期限違反規定的;
16、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17、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之後或者逃匿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18、對建築安全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19、為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無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20、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21、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或者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設滅火器材的;
22、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23、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後登記的;
24、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25、違法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26、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説明的;
27、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28、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29、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30、未對飲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建物的地下管線等採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31、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轉載請註明來源:)即投入使用的;
32、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33、委託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34、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35、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或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的;
36、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後,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
37、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8、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
39、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或逾期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
40、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接受轉讓的;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41、惡意拖欠或剋扣勞動者工資。
單位(章):
企業法人簽字:
日期:
市主管部門(章):
主管部門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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