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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證明(精選多篇)

欄目: 證明書 / 發佈於: / 人氣:5.68K

第一篇:留學證明

留學證明(精選多篇)

留學證明

中國留學網

駐長崎總領事館聯繫方式

長崎縣長崎市橋口町10-35

郵編:852-8114

電話:095-849-3311

福岡總領館

教 育 室魏能濤 領事

電 話 092-771-5635傳 真 092-771-5637

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關要求

[字號:大 中 小]

一、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手續

㈠、對象:

① 在日本九州、沖繩、山口地區大學、短大、專門學校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者;

② 在上述地區的大學、科研機構進行交流、研究具有半年以上的國內學者;

③ 直接來公司、企業就職者及“研修生”和就讀於日語學校的學生不包括在內。

㈡、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注意事項:

①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是對每位留學人員留學經歷的證明,長期有效;

②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是留學人員回國後辦理相關手續(包括購買優惠免税物品、就職、户籍、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相關基金等手續)的重要證件,回國時應予申辦。

③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在某些用途上有時效期限(購免税汽車、物品、申請相關科研經費等),因此留學人員應在確定自己回國日期前一個月之內申辦為宜,以保證其有效使用。

④ 在本館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不收取手續費。

㈢、 申辦所需材料及申請辦法:

1、本人親自到領事館辦理:

① 有效護照(驗看)。

② 留學生:學位證原件或畢業證書原件(驗看)和相應證書的複印件(本館留存,用a4紙複印)。

③ 如不能提供學位證原件或畢業證書的原件,需出具在日學校開具的《卒業証明》或《學位取得證明》(本館留存)。如提前回國,需出具在日學校開具的《卒業見込証明〉等證明書原件(本館留存)。

訪問學者:研究或進修的期間證明(驗看,內容包括從何時至何時、以何種身份從事何種研究工作)和相應證書的複印件(本館留存,用a4紙複印)。

④辦理《留學回國證明》申請書。請在本館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內容包括本人姓名、性別、聯繫方式(電話和電子郵箱地址,以便材料不備時聯繫之用)個人國內外學習(主要寫清在大學和研究生院學習的經歷)、工作經歷、回國的時間和地點、已定工作單位或意向單位等(本館留存);

辦理《留學回國證明》申請書(點擊下載)。用漢語書寫。

⑤辦理時間:每週二、三、四的上午09:30—11:30,進總領事館領事部西門。請先電話與領館前台確認。推薦用郵寄方式。

電話:092-713-1121

2、委託他人持材料到館申辦:

提交材料與來館辦理的相同,同時還需提交有委託人簽名的委託書(本館留存)。

3、通過郵遞方式辦理:

① 載有個人資料、留學簽證等頁(無需全部複印)的護照複印件(本館留存)。

② 留學生:在日學校出具的《卒業証明書》或《學位取得證明書》、《卒業見込証明書》等證明書原件(本館留存)和學位證、畢業證的複印件(用a4紙複印)

③ 學者:研究期間證明書原件(本館留存、如本人希望保留原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本館核驗後,可將原件和開具的留學回國證明一同寄給本人)。

④辦理《留學回國證明》申請書。請在本館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內容包括本人姓名、性別、聯繫

方式(電話和電子郵箱地址,以便材料不備時聯繫之用)個人國內外學習(主要寫清在大學和研究生院學習的經歷)、工作經歷、回國的時間和地點、已定工作單位或意向單位等(本館留存);

辦理《留學回國證明》申請書(點擊下載)。用漢語書寫。

⑤回信用信封(最好是テープ付き封筒,即封口帶膠帶的信封),請寫清郵政編碼和地址,貼足郵票。(日本國內,中等尺寸信封以上,定型內平信貼80日郵票,定型外貼120日元郵票。也可購買expack500,寫好投遞地址。 寄往中國國內,定型內平信90日元;也可採用ems特快專遞,填好國際專遞郵件單(郵局可拿到),買900日元郵票(無需貼粘)連同材料寄來即可。)

4、已回國留學人員需要補辦等:

① 回國前未辦理的,所提交材料與郵遞辦理的辦法相同。可託在日熟人申辦;也可直接申請,郵資自負。

②《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應妥善保管。因不慎遺失需要補發時,除提交原申請辦理證明所需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回國落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和個人情況説明(本館留存)。

第二篇:留學證明

留學證明

留學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國外學習、訪問進修的證明材料,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註冊學習、攻讀學位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學術訪問等滿一年的留學人員,在畢(結)業或工作結束後並確定回國定居前均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教育處(組)申請辦理。

根據工作需要,駐紐約總領館教育組委託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諮詢和審核工作,凡在駐紐約總領事館領區內留學的申請者,均可向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竭誠為留學人員提供服務。為保證服務質量,駐紐約總領館教育組對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工作進行監管。

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領區為美國東北部十個州,即紐約州(newyork,ny)、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ct)、羅得島州(rhodeisland,ri)、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pa)、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ma)、佛蒙特州(vermont,vt)、新罕布什爾州(newhampshire,nh)、緬因州(maine,me)、俄亥俄州(ohio,oh)和新澤西州(newjersey,nj)。

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程序和要求,請登陸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看“關於《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説明”。如仍有問題,可向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發送電子郵件或電話諮詢。為進一步規範在德中國留學人員(以下簡稱留學人員)申辦以及為其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下簡稱《回國證明》),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回國證明》使用範圍根據相關規定,留學人員回國後對所獲學位學歷文憑進行認證、謀職及創業、派遣落户、購買免税物品、申請科研啟動經費等手續時,需出示《回國證明》。

第二條開具《回國證明》的負責部門及其領區

駐德國使館教育處負責柏林、勃蘭登堡、薩克森-安哈爾特、薩克森、圖林根、石-荷、梅-前、下薩克森、漢堡和不來梅十個州;駐法蘭克福總領事館教育組負責北威、黑森、萊法、巴符和薩爾五個州;駐慕尼黑總領事館教育組負責巴伐利亞州。

第三條《回國證明》申辦人範圍凡在德國科研機構和中國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www./公佈名單中的德國高校學習、進修或從事科研工作6個月以上(含)的中國籍留學人員,均可申辦《回國證明》。

第四條申辦《回國證明》所需材料1.《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在教育處網絡報到登記系統www./reg/申辦人本人用户下生成、打櫻若申辦人來德時沒有在線登記,可補登);

2.《回國證明》草表(請見附件,自行打印後由申辦人填寫);

3.護照首頁複印件;

4.在德國高校任一學期的學籍註冊證明原件(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和學籍註銷證明(ex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複印件;未註冊的訪問學者、博士後等,須提供德方指導教授、研究機構負責人簽署的研修證明(須註明起止時間及身份);

5.經德國高校考試管理部門(prüfungsamt)蓋章確認或經德國公證部門公證屬實的學位證書(urkunde)和成績單(zeugnis)複印件;

6.一個清楚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和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

第五條《回國證明》申辦時間及程序1.原則上,申辦人結束學業回國前2個月左右,將第四條所列申辦材料以普通郵寄方式寄至駐德使(領)館教育處(組),請在信封上註明“回國證明材料”字樣。郵寄地址詳見附件1。

2.對申辦材料符合要求的,在15個工作日內開具、寄出《回國證明》。

3.申辦人可在教育處網絡報到登記系統www./reg/申辦人本人用户下查詢辦理狀態。

第六條《回國證明》只能開具一次,回國後改變原出國身份,再次來德的不受此限。短期回國休假、探親等,無需申辦《回國證明》。

第七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行。以往關於申辦和開具《回國證明》之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篇:日本留學證明材料大全

日本留學證明材料大全

1、申辦自費出國學習審核證明信:如具大專以上學歷者,需到省教委自費留學審核接待辦公室辦理學歷及服務期證明並領取"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學習審核證明信"。

2、健康證明信:勞務、留學、定居及其它各類出國人員,出國前必須到各地衞生檢疫所(站)入出境人員健康檢查站辦理健康體檢、預防接種並領取相應的證書,無證者將在出境關口被阻止出境。體檢者須空腹、攜護照及2寸免冠照2張。

3、出國就業有關證明信:個人出國就業,須提交在前往國具有法律效力的聘請單位或者僱主的聘用、僱用證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是指:經前往國公證機關公證或我駐前往國使(領)館認證的證明。由勞務公司協助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輸出機構確認的申請人勞務輸出證明。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就業合同。

4、出國探親訪友須提交的證明:出國探親訪友者須提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所在國的居住證明。邀請信

:具備下列之一即可:

a. 正式邀請信(含完整的郵寄信封);

b.有邀請內容的普通信件(含完整的郵寄信封);

c.有邀請內容的傳真件。

邀請人在所在國的居住證明:具備下列之一即可:

a.邀請人在所在國的居留資格證明;

b.邀請人在所在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的複印件;

c.其他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證明邀請人在所在國合法居留的證明,如:a.邀請人已註銷户口出國的證明;

b.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邀請人出國的證明;

c.親屬關係公證(含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中明確邀請人在國外的;d.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證明中明確邀請人在國外的。

5、參加國外商務活動者須提供的證明:無主管企業、私營或外資企業的人員出國進行商務活動(包括商務洽談、考察、參展等),可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因私護照。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經過年檢合格的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2)公司成立的批准證書或公司章程;

(3)申請人與該公司簽訂的聘書或勞動合同;

(4)公司法人的派譴函(凡企業法人,且在公司營業執照副本上注有其姓名和職務的,無需提供派譴函和聘書);

(5)境外邀請部門的邀請函。

注意事項:

(1)歸僑、僑眷憑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區(縣)僑辦或僑聯出具的歸僑或僑眷證明;

(2)60週歲以上的公民和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未滿16週歲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單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意見,免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國小以下兒童免交"證明"和"意見")。

第四篇:留學證明所需材料

一. 繳費方式及相關説明:

1、經國家發改委批准,每件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費為人民幣360元。

2、如申請者同時提出兩件或兩件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申請,每件費用按收費標準第一條執行。

3、繳費方式:

(1)現金支付:僅限於直接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交認證申請材料的申請人。費用在遞交申請材料時收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交費發票;

(2)銀行匯款:申請人在外埠驗證點遞交申請材料,請將認證費匯到以下賬號:

開户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賬號: 0132014210001422 (只可匯學歷學位認證費,共360元人民幣;匯款時須註明認證申請人姓名)

* 如需退款,每筆退款,銀行收取5.5元手續費;

* 請匯款時務必在匯款單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註明認證申請人的姓名、生日和認證費,填寫格式如下:“張三19820141認證費”。

* 辦理完匯款手續後,請將匯款單存根的清晰複印件附於申請材料內。發票將在認證工作結束後與認證結果一併寄回外埠驗證點。

二. 您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如下:

1.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在國外獲得的所有源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及複印件;3.需認證學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

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複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4.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

(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5.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所有留學期間的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原件及

複印件

6.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出國前最後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複印件。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證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準備原件及複印件):

1. 若留學期間護照上交或丟失,請提供: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説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户籍簿

(3)如屬因公護照上交的情況,請提供公派證明和護照上交證明

(4)如屬因私護照丟失的情況,請提供留學期間在文憑頒發國家學習居留情況(包括居留時間、所持簽證種類等內容)的相關證明,如出入境記錄、社保證明、外國人註冊登錄情況證明等。

2.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者需提交高中畢業證、內地校方開具的成績單和學習經歷

證明(或結業證)。

3. 如申請者出國前在國內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則應提

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4. 單位或組織集體派出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派出單位出具的公派留學證明和公派留

學人員名單。公派留學證明內容包括公派項目名稱、啟動時間、批次、派出人員人數及基本情況、國(境)外接收院校名稱、專業、學業組織等。如涉及到在國內組織的行前培訓,需説明培訓內容(外語/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其他)、時間、有無學分轉移情況等。證明與學員名單須為蓋有單位公章的原件;

5. 尚未獲得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者,需翻譯該

證明信及成績單;

6. 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7. 在愛沙尼亞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英文和愛沙尼亞文證書;

8. 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需提供研究證明、學位申請書主論文摘要及副論

文的題目列表;

9.在美國學習取得學位證書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

需提供ds-2014表格;

10.在加拿大留學的回國人員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11.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認證;

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認證;

12.在南非取得學位證書者,如之前獲得了國家文憑(national diploma),需一

並提交該文憑;

13.歐洲部分國家須提交留學期間居留卡或學生證;

14.馬來西亞雙聯課程申請者,須分別提交馬來西亞校方出具的整個學習期間(包

括雙聯課程期間)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以及第三國高校的雙聯課程成績單;

15.在國(境)外 學習首先獲得高等教育文憑(diploma),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深

造,獲得學士學位者,申請該學士學位認證時,須提交高等教育文憑及高等教育文憑學習階段成績單、學習期間所有簽證(或簽註)及出入境記錄;

16.如委託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

託書》(模板可參見系統首頁的“文檔下載”)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複印件由認證中心留存。

特別提示:

1、本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您不要把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2、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簽署授權聲明,因此儘量請申請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驗證點辦理認證申請手續。

三. 您選定的驗證點聯繫方式: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廣州路213號

郵編:210029

電話:025-83238876

傳真:025-83238880

四. 特別説明:

1)因申請材料不全(包括翻譯件原件)、未繳納認證費均無法開始認證。

2)如屬向國外教育機構核查而對方不能及時回覆等特殊情況引起的認證時間延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提前向申請人解釋説明。

3)因申請者沒留下有效聯繫方式而引起的認證時間延長,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第五篇:英國 歸國留學證明

英國歸國留學證明

英國留學生歸國證明是每個英國留學生回國時都需要辦理的證件,它是官方出具的證明您曾在英國留學憑據,持英國留學生歸國證明,可以享受國內各地對留學生的優惠政策,並且是回國招工作的必備材料之一。天道留學整理英國留學生歸國證明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什麼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駐英國(領)館教育組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外學習進修的證明材料。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註冊學習畢業或結業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學人員,在確定回國定居以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官方出具的證明您曾在英國留學憑據,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漸成為找工作時的必備材料;

4)可辦理學位認證(假英國學位證書日漸多起來);

5)可購買免税汽車(雖然關税逐漸降低,但可免購置費等費用);

6)享受國內(小編推薦你關注好範文 網:)各地對留學生的優惠政策。

辦理英國留學生歸國證明所需要的文件:

一.確認在讀學校是不是在中英學位互認協議名單裏(這個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的網站上有)

二.一定要在英國期間到網上註冊學位信息,流程很簡單:

1.網上註冊srs./(一個月時間):在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註冊,一定要在註冊1個月以後系統才能打印出帶等級序列號的‘留學人員報道登記表’。

2.寄所需材料(一週到2個月時間)如下(所需材料在登記的網站上會有列表)

2.1、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打印件,並在打印出的登記表空白處粘貼2寸照片一張(使用您的註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後,可以打印報到登記表)。

2.2、護照身份頁、在學期間英國有效簽證頁複印件。

2.3、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需要説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註冊攻讀何種學位,已經在何時畢業並獲得何種學位,簽發證明信人員的聯繫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2.4、同意大使館到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

2.5、畢業證書複印件。

2.6、學習成績單複印件(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生沒有考試成績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説明信原件)。

2.7、回國機票複印件,或電子機票確認件,或學業結束後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複印件。

2.8、貼足英國郵資並寫清楚回郵地址的中號(a4紙的一半)回郵信封。請正確、詳細地寫好回郵地址及郵編,並要保證3個月內回郵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class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2014年的郵資標準)。若使用大號信封,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classlarge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2014年的郵資標準)。

3.證件辦理成功。在英國一共有兩個地方可以辦理這個證明,倫敦和曼切斯特兩個城市。這兩個城市的中心分管不同的學校,想要知道自己的學校歸哪個城市的中心管理,在網站登記的時候會有所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