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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隨筆散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8W

張愛玲隨筆散文

張愛玲隨筆散文篇一:天才夢

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①瓦格涅,通譯為瓦格納(RichardWagner,1813-1883),德國作曲家、文學家,一生致力於歌曲創作,代表作有《尼伯龍根指環》等。

加上一點美國式的宣傳,也許我會被譽為神童。我三歲時能背誦唐詩。我還記得搖搖擺擺地立在一個滿清遺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眼看着他的淚珠滾下來。七歲時我寫了第一部小説,一個家庭悲劇。遇到筆畫複雜的字,我常常跑去問廚子怎樣寫。第二部小説是關於一個失戀自殺的女郎。我母親批評説:如果她要自殺,她決不會從上海乘火車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為西湖詩意的背景,終於固執地保存了這一點。

我僅有的課外讀物是《西遊記》與少量的童話,但我的思想並不為它們所束縛。八歲那年,我嘗試過一篇類似烏托邦的小説,題名《快樂村》。快樂村人是一好戰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國皇帝特許,免徵賦税,並予自治權。所以快樂村是一個與外界隔絕的大家庭,自耕自織,保存着部落時代的活潑文化。我特地將半打練習簿縫在一起,預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對這偉大的題材失去了興趣。現在我仍舊保存着我所繪的插畫多幀,介紹這種理想社會的服務,建築室內裝修,包括圖書館,“演武廳”,巧克力店,屋頂花園。公共餐室是荷花池裏一座涼亭。我不記得那裏有沒有電影院與社會主義--雖然缺少這兩樣文明產物,他們似乎也過得很好。

九歲時,我躊躇着不知道應當選擇音樂或美術作我終身的事業。看了一張描寫窮困的畫家的影片後,我哭了一場,決定做一個鋼琴家,在富麗堂皇的音樂廳裏演奏。

對於色彩,音符,字眼,我極為敏感。當我彈奏鋼琴時,我想象那八個音符有不同的個性,穿戴了鮮豔的衣帽攜手舞蹈。我學寫文章,愛用色彩濃厚、音韻鏗鏘的字眼,如“珠灰”、“黃昏”、“婉妙”、“splendour”①、“melancholy”②,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現在,我仍然愛看《聊齋志異》與俗氣的巴黎時裝報告,便是為了這種有吸引力的字眼。

①splendour,輝煌,壯麗②melancholy,憂鬱

在學校裏我得到自由發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堅強,直到我十六歲時,我母親從法國回來,將她睽隔多年的女兒研究了“我懊侮從前小心看護你的傷寒症,”她告訴我,“我寧願看你死,不願看你活着使你自己處處受痛苦。”

我發現我不會削蘋果。經過艱苦的努力我才學會補襪子。我怕上理髮店,怕見客,怕給裁縫試衣裳。許多人嘗試過教我織絨線,可是沒有一個成功。在一間房裏住了兩年,問我電鈴在哪兒我還茫然。我天天乘黃包車上醫院去打針,接連三個月,仍然不認識那條路。總而言之,在現實的社會裏,我等於一個廢物。

我母親給我兩年的時間學習適應環境。她教我煮飯;用肥皂粉洗衣;練習行路的姿勢;看人的眼色;點燈後記得拉上窗簾;照鏡子研究面部神態;如果沒有幽默天才。千萬別説笑話。

在待人接物的常識方面,我顯露驚人的愚笨。我的兩年計劃是一個失敗的試驗。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親的沉痛警告沒有給我任何的影響。

生活的藝術,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領略。我懂得怎麼看“七月巧雲”,聽蘇格蘭兵吹bagpipe①,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雨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出手摘樹巔的綠葉。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齧性的小煩惱,生命是一襲華美的飽,爬滿了蚤子。

①bagpipe,風笛。

張愛玲隨筆散文篇二:更衣記

如果當初世代相傳的衣服沒有大批賣給收舊貨的,一年一度六月裏曬衣裳,該是一件輝煌熱鬧的事罷。你在竹竿與竹竿之間走過,兩邊攔着續羅綢緞的牆--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裏發掘出來的甭道。你把額角貼在織金的花繡上。太陽在這邊的時候,將金線曬得滾燙,然而現在已經冷從前的人吃力地過了一輩子,所作所為,漸漸蒙上了灰塵;子孫晾衣裳的時候又把灰塵繪抖了下來,在黃色的太陽裏飛舞着。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快樂,甜而帳憫,像忘卻了的憂愁。

我們不大能夠想象過去的世界,這麼迂緩,寧靜,齊整--在滿清三百年的統治下,女人竟沒有什麼時裝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樣的衣服而不覺得厭煩。開國的時候,因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裝還保留着顯着的明代遺風。從十七世紀中葉直到十九世紀末,流行着極度寬大的杉褲,有一種四平八穩的沉着氣象。領圈很低,有等於無。穿在外面的是“大襖”。在非正式的場合,寬了衣,便露出“中襖”。“中襖”裏面有緊窄合身的“小襖”,上牀也不脱去,多半是嬌媚的桃紅或水紅。三件襖子之上又加着“雲肩背心”,黑緞寬鑲,盤着大雲頭。

削肩、細腰、平胸,薄而小的標準美女在這一層層衣衫的重壓下失蹤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過是一個衣架子罷了。中國人不贊成太觸目的女人。歷史上記載的聳人聽聞的美德--譬如説,一隻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將它砍掉--雖然博得普通的讚歎,知識階級對之總隱隱地覺得有點遺憾,因為一個女人不該吸引過度的注意;任是鐵掙鋒的名字,掛在千萬人的嘴脣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氣裏生了鏽。女人更想出眾一點,連這樣堂而皇之的途徑都有人反對,何況奇裝異服,自然那更是傷風敗俗了。

出門時褲子上罩的裙子,其規律化更為徹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慶年節,太太穿紅的,姨太太穿粉紅。寡婦系黑裙,可是丈夫過世多年之後,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細榴是女人的儀態最嚴格的試驗。家教好的姑娘,蓮步珊珊,百稻裙雖不至於紋絲不動,也只限於最輕微的搖顫。不慣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來便予人以驚風駭浪的印象。更為苛刻的是新娘的紅裙,裙腰垂下一條條半寸來寬的飄帶,帶端繫着鈴。行動時只許有一點隱約的叮噹,像遠山上寶塔上的風鈴。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較瀟灑自由的寬褶裙入時了,這一類的裙子方才完全廢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為暴發户。皮衣有一定的季節,分門別類,至為詳盡。十月裏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層皮是可以的,至於穿什麼皮,那卻要顧到季節而不能顧到天氣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種羊、紫羔、珠羔;然後穿“中毛”,如銀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階級的人以前比現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

銀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們的“昭君套”為陰森的冬月添上點色彩。根據歷代的圖畫,昭君出塞所戴的風兜是愛斯基摩式的,簡單大方,好萊塢明星仿製者頗多。中國十九世紀的“昭君套”卻是癲狂冶豔的,--一頂瓜皮帽,帽據圍上一圈皮,帽頂綴着極大的紅絨球,腦後垂着兩根粉紅緞帶,帶端綴着一對金印,動輒相擊作聲。對於細節的過分的注意,為這一時期的服裝的要點。現代西方的時裝,不必要的點綴未嘗不花樣多端,但是都有個目的--把眼睛的藍色發揚光大起來,初助不發達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膠上,消滅臀部過度的曲……古中國衣杉上的點綴晶卻是完全無意義的,若説它是純粹裝飾性質的吧,為什麼連鞋底上也滿布着繁縟的圖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臉的機會,別説鞋底了,高底的邊緣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紋。

襖子有“三鑲三滾”、“五鑲五滾”、“七鑲七滾”之別,鑲滾之外,下襬與大襟上還閃爍着水鑽盤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釘着名晚“闌干”的絲質花邊,寬約七寸,挖空樓出福壽籽樣。

這裏聚集了無數小小的有趣之點,這樣不停地另生枝節,放恣,不講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費了精力,正是中國有閒階級一貫的態度。推有世上最清閒的國家裏最閒的人,方才能夠領略到這些細節的妙處。製造一百種相仿而不犯重的圖案,固然需要藝術與時間;欣賞它,也同樣地煩難。

古中國的時裝設計家似乎不知道,一個女人到底不是大觀園。太多的堆砌使興趣不能集中。我們的時裝的歷史,一言以蔽之,就是這些點綴品的逐漸減去。

當然事情不是這麼簡單。還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蝕。第一個嚴重的變化發生在光緒三十二三年。鐵路已經不那麼稀罕了,火車開始在中國人的生活裏佔一重要位置。諸大商港的時新款式迅速地傳入內地。衣褲漸漸縮小,“闌干”與闊滾條過了時,單剩下一條極窄的。扁的是“韭菜邊”,圓的是“燈果邊”,又稱“線香滾”。在政亂與社會不靖的時期--譬如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時髦的衣服永遠是緊匝在身上,輕捷利落,容許劇烈的活動,在十五世紀的意大利,因為衣褲過於緊小,肘彎膝蓋,筋骨接筍處非得開縫不可。中國衣服在革命醖釀期間差一點就脹裂開來了。“小皇帝”登基的時候,襖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國女人的緊身背心的功用實在奇妙--衣服再緊些,衣服底下的肉體也還不是寫實派的作風,看上去不大像個女人而像一縷詩魂。長襖的直線延至膝蓋為止,下面虛飄飄垂下兩條窄窄的褲管,似腳非腳的金蓮抱歉地輕輕踏在地上。鉛筆一般瘦的褲腳妙在給人一種伶汀無告的感覺。在中國詩裏,“可憐”是“可愛”的代名詞。男子向有保護異性的嗜好,而在青黃不接的過渡時代,顛連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動了這種傾向。寬袍大袖的,端凝的婦女現在發現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個薄命的人反倒於她們有利。

那又是一個各趨極端的時代。政治與家庭制度的缺點突然被揭穿。年輕的知識階級仇視着傳統的一切,甚至於中國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為驚恐的緣故而增強了壓力。神經質的論爭無日不進行着,在家庭裏,在報紙上,在娛樂場所。連塗脂抹粉的文明戲演員,姨太太們的理想戀人,也在戲台上向他們的未婚妻借題發揮,討論時事,聲淚俱下。

一向心平氣和的古國從來沒有如此騷動過。在那歇斯底里的氣氛裏,“元寶領”這東西產生了--高得與鼻尖平行的硬領,像緬甸的一層層疊至尺來高的金屬頂圈一般,逼迫女人們伸長了脖子。這嚇人的衣領與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稱。頭重腳輕,無均衡的性質正象徵了那個時代。

民國初建立,有一時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氣象。大家都認真相信盧騷的理想化的人權主義。學生們熱誠擁護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戀愛。甚至於純粹的精神戀愛也有人實驗過,但似乎不曾成功。

時裝上也顯出空前的天真,輕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飄飄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襖腰部極為緊小。上層階級的女人出門系裙,在家裏只穿一條齊膝的短褲,絲襪也只到腰為止。褲與襪的交界處偶然也大膽地暴露了膝蓋。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從襖底垂下挑拔性的長而寬的淡色絲質褲帶,帶端飄着排穗。

民國初年的時裝,大部分的靈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領減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時候也有,領口挖成圓形,方形,雞心形,金剛鑽形。白色絲質圍巾四季都能用。白絲襪腳跟上的黑繡花,像蟲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際花與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鏡以為美的。舶來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見一斑。

軍閥來來去去,馬蹄後飛抄走石,跟着他們自己的官員、政府、法律,跌跌絆絆趕上去的時候,也同樣地千變萬化。短襖的下襬忽而圓,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寶一般,沒有年紀的,隨時可以變賣,然而在民國的當鋪裏不復受歡迎了,因為過了時就一文不值。

時裝的日新月異並不一定表現活潑的精神與新穎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滯;由於其他活動範圍內的失敗,所有的創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區域裏去。在政治混亂期間,人們沒有能力改良他們的生活情形。他們只能夠創造他們貼身的環境--那就是衣服。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裏。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長袍。發源於滿洲的旗裝自從旗人人關之後一直與中土的服裝並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婦女嫌她們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較撫媚的襖褲,然而皇帝下沼,嚴厲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後,全國婦女突然一致採用旗袍,倒不是為了效忠於滿清,提倡復辟運動,而是因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國,自古以來女人的代名詞是“三綹梳頭,兩截穿衣”。一截穿衣與兩截穿衣是很細微的區別,似乎沒有什麼不公平之處,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們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於男女平權之説,可是四周的實際情形與理想相差太遠了,羞憤之下,她們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將女人的根性斬盡殺絕。因此初興的旗袍是嚴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風格。

政治上,對內對外陸續發生的不幸事件使民眾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總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時裝開始緊縮。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長及肘,衣領又高了起來。往年的元寶領的優點在它的適宜的角度,斜斜地切過兩腮,不是瓜子臉也變了瓜子臉,這一次的高領卻是圓筒式的,緊抵着下頗,肌肉尚未鬆弛的姑娘們也生了雙下巴。這種衣領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徵了十年前那種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氣--直挺挺的衣領遠遠隔開了女神似的頭與下面的豐柔的肉身。這兒有諷刺,有絕望後的狂笑。

當時歐美流行着的雙排鈕釦的軍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國人淒厲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國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絲絨長袍,袍叉開到大腿上,露出同樣質料的長褲子,褲腳上閃着銀色花邊。衣服的主人翁也是這樣的奇異的配搭,表面上無不激烈地唱高調。骨子裏還是唯物主義者。

近年來最重要的變化是衣袖的廢除。(那似乎是極其艱危險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費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時衣領矮了,袍身短了,裝飾性質的鑲滾也兔了,改用盤花鈕釦來代替,不久連鈕釦也被捐棄了,改用攢鈕。總之,這筆帳完全是減法--所有的點綴品,無論有用沒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緊身背心,露出頸項、兩臂與小腿。

現在要緊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雲托月忠實地將人體輪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裝束卻反之,人屬次,單隻注意詩意的線條,於是女人的體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與她有什麼不同。我們的時裝不是一種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業,不比在巴黎,幾個規模宏大的時裝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壟斷一切,影響及整個白種人的世界。我們的裁縫卻是沒主張的。公眾的幻想往往不謀而合,產生一種不可思議的洪流。裁縫只有追隨的份兒。因為這緣故,中國的時裝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誰是時裝的首創者,很難證明,因為中國人素不尊重版權,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襲是最隆重的讚美。最近人時的半長不短的袖子,又稱“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説是香港發起的,而香港人又説是上海傳來的,互相推諉,不敢負責。一雙袖於翩翩歸來,預兆形式主義的復興。最新的發展是向傳統的一方面走,細節雖不能恢復,輪廓卻可儘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樣能夠適應現代環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採取圍裙式,就是個好例子,很有點“三日人廚下”的風情,耐人尋味。

男裝的近代史較為平淡。只有一個極短的時期,民國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講究花哨,滾上多道的如意頭,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當其時的人都認為那是天下大亂的怪現狀之一。目前中國人的西裝,固然是謹嚴而黯淡,遵守西洋紳士的成規,即使中裝也長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裏面打滾,質地與圖案也極單調。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單憑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願意做一個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劉備説過這樣的話:“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夠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個西方作家(是蕭伯納麼?)曾經抱怨過,多數女人選擇丈夫遠不及選擇帽子一般的聚精會神,慎重考慮。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説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直到十八世紀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紅着綠的權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現代文明的特徵。不論這在心理上有沒有不健康的影響,至少這是不必要的壓抑。文明社會的集團生活裏,必要的壓抑有許多種,似乎小節上應當放縱些,作為補償。有這麼一種議論,説男性如果對於衣着感到興趣些,也許他們會安分一點,不至於千方百計爭取社會的注意與讚美,為了造就一己的聲望,不借禍國殃民。若説只消將男人打扮得花紅柳綠的,天下就太平了,那當然是笑話。大紅蟒衣裏面戴着繡花肚兜的官員,照樣會淆亂朝綱。但是預言家威爾斯①的合理化的烏托邦裏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鮮豔的薄膜質的衣褲、斗篷,這倒也值得做我們參考的資料。

①威爾斯(HerbertGeorgeWells,1866-1946),英國作家,着有《時間機器》、《隱身人》等科學幻想和社會預言小説。

因為習慣上的關係,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確看着不顧眼,中裝上加大衣,就是一個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來得妥當,便臃腫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電車上看見一個年輕人,也許是學生,也許是店夥,用米色綠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緊的袍,腳上穿着女式紅綠條紋短襪,嘴裏銜着別緻的描花假象牙煙斗,煙斗裏並沒有煙。他吮了一會,拿下來把它一截截拆開了,又裝上去,再送到嘴裏吮,面上頗有得色。乍看覺得可笑,然而為什麼不呢,如果他喜歡?……秋涼的薄暮,小菜場上收了攤子,滿地的魚腥和青白色的蘆粟①的皮與渣。一個小孩騎了自行車衝過來,賣弄本領,大叫一聲,放鬆了扶手,搖擺着,輕情地掠過。在這一剎那,滿街的人都充滿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愛的當兒便在那一撒手吧?

①蘆粟,上海話稱一種甜玉米秸稈,可像甘蔗那樣咬吮。

張愛玲隨筆散文篇三:論寫作

在中學讀書的時候,先生向我們説:“做文章,開頭一定要好,起頭起得好,方才能夠抓住讀者的注意力。結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昧。”我們大家點頭領會。她繼續説道:“中間一定也要好--”還未説出所以然來,我們早巳鬨堂大笑。

然而今天,當我將一篇小説寫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終於搖搖頭撕毀了的時候,我想到那位教師的話,不由得悲從中來。

寫作果然是一件苦事麼?寫作不過是發表意見,説話也同樣是發表意見,不見得寫文章就比説話難。古時候,紙張筆墨未經發明,名貴的記錄與訓誨,用漆寫在竹簡上,手續極其累贅麻煩,人們難得有書面發表意見的機會,所以作風方面力求其簡短含蓄,不許有一句廢話。後來呢,有了紙,有了筆,可以一搖而就,廢話就漸漸多了。到了現在,印刷事業發達,寫文章更成了稀鬆平常的事,不必鄭重出之。最近紙張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變化,執筆者不得不三思而後寫了。

紙的問題不過是暫時的,基本問題還是:養成寫作習慣的人,往往沒有話找話説,而沒有寫作習慣的人,有話沒處説。我並不是説有許多天才沒沒無聞地餓死在閣樓上。比較天才更為要緊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説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一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也許是至理名言,也許僅僅是無足重輕的一句風趣的插渾,然而積少成多,究竟是我們文化遺產的一項損失。舉個例子,我認識一位太大,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對於老年人的脱髮有極其精微的觀察。她説:中國老太太從前往往禿頭,現在不禿了。老太爺則反是,從前不禿,現在常有禿的。外國老太大不禿而老太爺禿。為什麼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結論:舊時代的中國女人梳着太緊的髮髻,將頭髮痛苦地往後拉着,所以易禿。男子以前沒有戴帽的習慣,現在的中國男子與西方人一般的長年離不開帽子,戴帽於頭髮的健康有礙,所以禿頭的漸漸多了。然則外國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禿呢?因為外國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壓在眉心,忽而釘在腦後,時時改變位置,所以不至於影響到頭皮的青春活力。

諸如此類,有許多值得一記的話,若是職業文人所説,我就不敢公然剽竊了,可是像他們不靠這個吃飯的,説過就算了,我就像撿垃圾一般的撿了回來。

職業文人病在“自我表現”表現得過度,以至於無病呻吟,普遍人則表現得不夠,悶得謊。年紀輕的時候,倒是敢説話,可是沒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會上有了地位,説出話來有相當分量,誰都樂意聽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學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語,切忌生玲,總揀那爛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紀大了,退休之後,比較不負責任,可以言論自由了,不幸老年人總是嘮叨的居多,聽得人不耐煩,任是人情人理的話,也當做耳邊風。這是人生一大悲劇。

真是缺乏聽眾的人,可以去教書,在講堂上海闊天空,由你發揮,誰打阿欠,扣誰的分數--再痛快也沒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請人吃飯,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點,聽你大展鴻論,推斷世界大戰何時結束,或是追敍你當年可歌可泣的初戀。

《笑林廣記》裏有一個人,專好替人寫扇子。這一天,看見朋友手搖白摺扇,立刻奪過來要替他寫。那朋友雙膝跪下。他攙扶不選道:“寫一把扇子並不費事,何必行此大禮?”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寫,我是求你別寫。”

聽説從前有些文人為人所忌,給他們錢叫他們別寫,像我這樣缺乏社會意識的,恐怕是享不得這種福了。

李籤翁在《閒情偶寄》裏説“場中作文,有倒騙主司人彀之法。開卷之初,當有奇句奪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去,此一法也。終篇之際,當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送別,此一法也。”又要驚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穩住了人,似乎是近於妻婦之道。由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討論討論作者與讀者的關係。西方有這麼一句成語:“詩人向他自己説話,被世人偷聽了去。”詩人之寫詩,純粹出於自然,腦子裏決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們的學校教育卻極力的警告我們,作文的時候最忌自説自話,時時刻刻都得顧及讀者的反應。這樣究竟較為安全,除非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曠世奇才。

要迎合讀書的心理,辦法不外這兩條:(一)説人家所要説的,(二)説人家所要聽的。説人家所要説的,是代羣眾訴冤出氣,弄得好,不難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輿論對於左翼文學有一點常表不滿,那就是“診脈不開方”。逼急了,開個方子,不外乎階級鬥爭的大屠殺。現在的知識分子之談意識形態,正如某一時期的士大夫談禪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會説,説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這毛病的,這可以説是“男人病”的一種,我在這裏不打算多説了。

退一步想,專門描寫生活困難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這日子不容易過,可是你一味的説怎麼苦怎麼苦,還有更苦的人説:“這算得了什麼?”比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無從訴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