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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月幾日為國家教育安全日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幾月幾日為國家教育安全日

國家安全是國家發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而國泰民安是人民羣眾最基本、最普遍的願望。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幾月幾日為國家教育安全日,但願對你有借鑑作用!

幾月幾日為國家教育安全日

新國家安全法定4月15日為安全教育日

為提升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新《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我國曾於1993年制定《國家安全法》,以規定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和反間諜工作為主要內容,隨着國家的發展,國家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和要求也發生了變化,該法律已難以適應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應廢止了原有的《國家安全法》,為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創造了條件。

關於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簡介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

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設立背景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中國面臨着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因此,制定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是應對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要制定實施政治、國土、經濟、社會、資源、網絡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政策,保障國家政權主權安全,防範化解經濟安全風險,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權利

(1)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准到內部作調查,進行科技、經濟、企業等情況蒐集。發現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並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2)警惕境外電台、電視、網絡等傳媒的煽動、造謠。

(3)一些境外組織和人員經常出現在我軍事、保密單位周邊,乘機盜取祕密情報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利用一些羣眾不滿情緒,煽動與政府對抗。遇到這些情況,應立即報告。

(5)拾獲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單位或工作部門。

(6)發現有人買賣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報告工作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處理。

(7)發現有人盜竊、搶奪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有權制止,並應當立即報告。

(8)發現泄露或可能泄露國家祕密的線索,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對於公民和組織而言,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