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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加分新政策有哪些變化(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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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加分新政策有哪些變化(新版多篇)

2018年大學聯考新政策下考試不變的地區 篇一

全國Ⅰ卷地區: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安徽、福建

全國Ⅱ卷地區:甘肅、青海、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寧夏、新疆、西藏、陝西、重慶

全國Ⅲ卷地區:雲南、廣西、貴州、四川(四川2018年所有科目使用全國卷)

海南省:全國Ⅱ卷(語、數、英)+單獨命題(政、史、地、物、化、生)

山東省:全國Ⅰ卷(外語、文綜、理綜)+自主命題(語文、文數、理數)

江蘇省、北京市、天津市:全部科目自主命題

2018年大學聯考新政策各省少數民族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篇二

1.八省區少數民族無條件加分

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大類省區,這些省區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沒有附加任何條件,屬於無條件加分。包括北京、天津、安徽、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和湖北共8個省區。在這些省區只要是少數民族就可以獲得加分,對是否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區不做要求。

2.山西省少數民族全部不加分

其次我們看到第二類省區,只有一個山西省。山西省對少數民族考生不加分,僅執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也不區分少數民族聚居區。

而後我們看到第三大類的省區,這些省區根據教育部文件的規定,在執行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時採取了根據聚居地點區別對待的規定。包括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共22個省區。由於各省少數民族情況很不相同,因此採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區別。但是這些省份基本上採納了教育部規定,本省“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到加分照顧。

3.河北、山東和陝西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根據聚居區區別對待

其中河北、山東和陝西的規定最簡單。河北省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5分。山東省規定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4.更多的少數民族聚居省份的民族加分由民族種類以及居住區域確定

而更多的省份由於少數民族種類以及居住區域的複雜性,其少是民族加分政策也非常複雜。以廣西為例,不得不用大篇幅的文字做出規定:

在全區範圍內(除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區外),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總分降低20分。

2018大學聯考加分新政策有哪些變化 篇三

各省大學聯考加分新政策

各省份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均有細微調整,考生和家長要諮詢查閲當地政策變動。

如以下已經公佈加分政策的省份:

福建:2018年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大幅減少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近日下發通知,從2018年起,大學聯考(含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取消“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設區市及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等加分項目。

2018年應屆高中畢業考生,自2015年1月1日起獲得的以下榮譽和獎項者大學聯考文化統考成績不再加分:在高中階段〔〕獲得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等。而此前,這些考生享有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還規定,2018年應屆高中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階段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學等13個學科創新成果競賽上獲一等獎者,報考在閩高校時享有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上加3分的政策。但在2015年1月1日後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者,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

廣西:取消體優加分和競賽加分項目

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優加分和競賽加分項目,作為過渡,允許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相應證書或獎項的應屆考生保留加分資格,故從2018年起不再有體優加分和競賽加分。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申請加分照顧的考生,必須在完成報名現場確認後,領取相應的考生登記表,向户口所在地市、縣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考生須在2018年3月5日前(廣西省時間)將證明材料提交各大學聯考報名站。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照顧資格,逾期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