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批轉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37號)。隨後,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切實做好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有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2〕376號),決定從今年國慶節長假開始實施國務院《通知》要求。
為什麼要出台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有哪些意義?具體免費時段將如何計算?會不會引發公路收費站嚴重擁堵,交通運輸部門將如何應對?為了讓廣大社會公眾更加全面瞭解這項政策,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王太副局長接受了記者採訪並進行了政策解讀。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衞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12月1日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