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雙發球權為單發球權;
後發球線保留,現行規則適用;
比賽開始前,雙方選手通過投擲硬幣方式確定由哪一方來選擇是先發球或後發球;
例子:
如果雙方在A/B一對組合和C/D組合之間進行,A/B一方選擇先發球。假如説A站在兩人的右手區域,那麼A先發球給對角線位置上的C(假設),如果A/B一方得分,那麼A和B需要交換彼此的站位元區,還有由A來發球,將球發給D(A/B一方得分C和D兩人不換位置);
如果此時C/D一方得分,那麼雙方四名隊員都不換位置,發球權交給C/D一方,由剛才接發球的D來發球,D發球給對方剛才發球的選手A;
如果D發球後C/D一方得分,那麼C和D交換位置繼續由D發球給B;如果D發球後得分的是A/B一方,那麼雙方隊員不用換位,發球權交給B。
總的來説雙打比賽除了改一方兩次發球權為一次發球權之外,其他規則與原規則類似,沒有較大變化,球迷看球時不會感到不適應,也許比賽進行速度和分數增長速度加快才是觀眾最初看比賽最不適應的。
有裁判員宣判“重發球”,用於中斷比賽。
16.1遇不能預見或意外的情況,應重發球。
16.2除發球外,球過網後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應重發球。
16.3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違例,應重發球。
16.4發球員在接發球員未做好準備時發球,應重發球。
16.5比賽進行中,球託與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離,應重發球。
16.6司線員未看清,裁判員也不能作出決定時,應重發球。
16.7“重發球”時,最後一次發球無效,原發球員重新發球(規則14的規定除外)。
19.1裁判長對競賽全面負責。
19.2臨場裁判員主持一場比賽並管理該場地及其周圍。裁判員向裁判長負責;未設裁判長時,向競賽負責人負責。
19.3發球裁判員負責宣判發球違例(規則11)。
19.4司線員負責宣判界內球或界外球。
19.5裁判員應維護和執行《羽毛球比賽規則》,及時地宣判“違例”或“重發球”等。
19.6裁判員對申述應在下一次發球前作出裁決。
19.7裁判員應使運動員和觀眾能瞭解比賽的進程。
19.8裁判員可與裁判長磋商、安排、撤換司線員或發球裁判員。
19.9裁判員不能推翻司線員和發球裁判員對事實的裁決。
19.10.1在缺少臨場裁判人員時,裁判員應就無人執行的職責作出安排。
19.10.2有臨場裁判人員不能作出判斷時,由裁判員執行他的職責或“重發球”。
19.11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
19.12裁判員應記錄與18條有關的情況並向裁判長報告。
19.13裁判員應將所有僅與規則問題有關的申述提交裁判長(這類申述,運動員必須在下一次發球擊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結尾,則應在離開場地前提出)。
國際羽聯對21分製做了最後修訂,並宣佈新規則將從200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介紹,新規則的最大變化是取消了發球得分制,另外將所有單項的每局獲勝分統一定為21分。
9.1單打
9.1.1每場比賽採取三局兩勝制;
9.1.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贏得當局比賽;
9.1.3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0比20,獲勝一方需超過對手2分才算取勝;
9.1.4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9比29,則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勝;
9.1.5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9.1.6當一方在比賽中得到11分後,雙方隊員將休息1分鐘;
9.1.7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為2分鐘。
9.2雙打
9.2.1改雙發球權為單發球權;2、後發球線保留,現行規則適用;3、比賽開始前,雙方通過投擲硬幣方式確定由哪一方來選擇是先發球或後發球。
羽毛球21分制雙打新規則
A和B對C和D的雙打比賽。A和B贏了挑邊並選擇了發球。A發球C接發球。A為首先發球員,而C則為首先接發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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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合法發球
11.1.1發球時任何一方都不允許非法延誤發球;
11.1.2發球員和接發球員都必須站在斜對角發球區內發球和接發球,腳不能觸及發球區的界線;兩腳必須都有一部分與地面接觸,不得移動,直至將球發出(規則11.4)。
11.1.3發球員的球拍必須先擊中球託,與此同時整個球要低於發球員的腰部。
11.1.4擊球瞬間,球拍杆應指向下方,從而使整個排頭明顯低於發球員的整個握拍手部(如圖F)。
11.1.5發球開始(規則11.2)後,發球員的球拍必須連續向前揮動,直至將球發出。
11.1.6發出的球必須向上飛行過網,如果不受攔截,應落入接發球員的發球區內。
11.2一旦雙方運動員站好位置,發球員的球拍頭第一次向前揮動即為發球開始。
11.3發球員須在接發球員準備好後才能發球,如果接發球員已試圖接發球則被認為已做好準備。
11.4一旦發球開始(規則11.2),球被髮球員的球拍觸及或落地即為發球結束。
11.5雙打比賽,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擋對方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視線。
10.1以下情況運動員應交換場區;
10.1.1第一局結束;
10.1.2第三局開始前;
10.1.3第三局中或只進行一局的比賽中,當領先的一方得分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時。
10.2運動員未按規則10.1的規定交換場區,一經發現立即交換,已得分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