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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學聯考是什麼時候 2017大學聯考時間是幾月幾號 大學聯考時間安排2017(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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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學聯考是什麼時候 2017大學聯考時間是幾月幾號 大學聯考時間安排2017(新版多篇)

2017年大學聯考全國統考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 篇一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有關要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為:

6月7日

語文

9:00 —— 11:30

數學

15:00 —— 17:00

6月8日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9:00 —— 11:30

外語

15:00 —— 17:00

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具體考試科目時間安排應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平台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備案。

請各省(區、市)按照上述科目時間安排做好相關工作部署,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科目時間安排。

2017大學聯考考前注意事項 篇二

一、吃飽、睡足

吃飽—— 大腦需要足夠的血糖才能正常運轉;

睡足—— 考試這種高強度的腦力勞動需要協調的大腦狀態。

二、考前“大腦預熱”

考試那天,不能起牀太晚了。

三、進考場前,要先去衞生間,免得中間外出浪費時間,影響心理。

四、考場流程

進場後,如果還沒到髮捲時間,可以閉目養神一會兒,不談話。

髮捲後,集中注意力解決前2-3道小題;但要記住,允許答題後千萬不要着急去塗卡,會發生“視覺錯亂”的—— 明明看好的是B,結果錯塗為C的情況,在以往考試中常出現。

這5min是你的時間,不輕易捨棄。有的同學拿到卷子後沒有緊張感,而是望着窗外發呆,不知是練的什麼“獨門祕籍”。

距離考試結束15分鐘,一般監考老師會提示。這時務必檢查答題卡是否已經塗寫,如果前面塗卡後沒有逐題核對,此時應該逐題核對一遍。其實順便“換換腦子”,並不吃虧。

五、答題策略與心態

1、考試不是百米衝刺,不必“搶跑”。

2、要有“我正在做這道題”,而不是去想“我曾經做過類似的題目”。

3、選擇、選擇,有比較才有選擇。

4、答題紙空格有限,慎重下筆:大題讀第二遍時才下手寫,務必讀完全題(包括各小問)才開始動腦思考。

問答題要簡練、不説廢話。集約化、要點化表達;儘量使用學科語言(比如化學方程式、離子方程式)。

5、慢做會、求全對,穩做中檔題、一分不浪費,捨棄全不會:跨過難題,等待可能的“豁然開朗”。難題也含“給分點”。題目可以做不完,但不能“沒有讀完”,應該拿的分一分都不能漏掉。

6、前後照應、左右關聯:一是務必先讀完整道大題,不要中間停下來思考。二是讀第二遍時才下手書寫,不必搶着寫。三是遇到困難時記得回頭再讀原題。

7、按自己的節奏答卷,不受周圍環境影響。

8、檢查要有重點。

注意!一個人檢查出自己錯誤的概率是極小極小的。

首先應該檢查選擇題是否一一對應地塗了;其次是你做題過程中標記過的,拿不準的題目;再次是要檢查一遍你的第1題,第四,檢查填空題的數字後有沒有漏掉單位。

切忌臨時亂改答案!

9、草稿紙使用策略:把草稿紙對摺、再對摺,這樣就分為四個區域,正反面就有8個區域。

六、考場應急:要相信,一切合理、合法的困難皆可得到順利解決。

七、考前、考後對策

1、考前堅持做題,不手生。

2、失眠不可怕,怕的是心態不正確。年輕人應急能力強,足以應付一次半次失眠的困擾。

3、出考場後,不相互核對答案:考試不是單項決賽而是六項全能,一場不會定勝負。

4、滿分答卷訓練:試卷改正跟下棋覆盤是一個道理,是很好的學習過程。

5、攢卷子,找漏洞,進行專項訓練與突破。

6、常見信息“知識化”——大考中屢次給的信息,實際上是命題人希望你掌握的,考後整理試卷時應該把它搞清楚。

7、不要相信“臨陣磨槍”的效果:平日練習如考試,考試才能如練習。

全國大學聯考考場規則 篇三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准考證》和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除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四、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和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後,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並保持安靜。

五、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按教考試廳〔2008〕3號文件規定執行)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不得早於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譁,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試卷、草稿紙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