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2020年宣傳標識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中國面臨着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因此,制定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是應對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要制定實施政治、國土、經濟、社會、資源、網絡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政策,保障國家政權主權安全,防範化解經濟安全風險,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毋庸置疑,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培養和增強全民自覺投身國家安全責任感使命感,夯實和築牢國家安全的羣眾基礎,形成和匯聚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無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放眼現實,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但無論時代如何變化、形勢怎樣發展,在國家安全領域,所謂的絕對安全不會也不可能存在。
一、教學目標:
1、瞭解校園安全隱患。
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方面,新法要求,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加強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絡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
此外,國家堅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增強安全進出、科學考察、開發利用的能力,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我國在外層空間、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表示,有關維護新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是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新增加的內容,在初審時並沒有。國家安全立法是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新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的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適應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
1、熱烈祝賀新修改《安全生產法》公佈實施。
2、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堅決貫徹新修改《安全生產法》。
3、學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產法》。
4、以人為本,安全發展。
5、高舉安全發展大旗,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而奮鬥。
6、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7、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8、關愛生命,關注安全。
9、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依法制定安全生產規劃。
10、安全生產規劃必須與城鄉規劃相銜接。
11、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2、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 工作機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15、嚴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16、嚴禁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7、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依法履行“七項職責”。
此次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是其中的一個亮點。鄭淑娜解釋,《國家安全法》在第一條立法宗旨中強調“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三條總體國家安全觀內涵中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在第七條基本原則中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條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中專門規定了人民安全的內容,“國家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衞人民安全,創造良好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等等。這些規定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要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