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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青島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通用多篇】

申請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篇一

①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覆意見覆印件;

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準購審批表;

③本市房屋拆遷協議書(產權調換)原件;

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證及户口簿複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

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青島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篇二

這次的新政策要求市南 、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申請保障性住房統一執行新標準。符合條件者可在新標準執行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資格申請。申請表格的填寫,市民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諮詢,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實際情況給予指導

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篇三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户口簿原件、複印件;

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複印件或《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複印件;

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複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複印件;

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議原件、複印件。

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徵求意見,待修改後並報政府審定後出台。《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篇四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户口簿原件、複印件;

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複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鑑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複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複印件;

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複印件上蓋章確認;

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

①夫婦雙方身份證、家庭成員户口簿原件、複印件;

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鑑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複印件;

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複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複印件;

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青島保障房申請條件 篇五

青島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規定呢?保障房的申請需要滿足三大條件,

        一、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包括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週歲的未婚以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二、申購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員需同時具備我市市區(市南、市北、李滄、嶗山、黃島、城陽、高新區)常住户口。

三、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因拆遷、離婚、繼承、賠償、還債、出售、贈予等原因,將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已轉移住房應合併計算。

自2011年4月1日起,青島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申請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統一執行以下標準: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户籍應具有市區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

(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麪向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户籍應具有市區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三)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户籍應具有市區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在青島申請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全體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

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實行日常受理,申請人代表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統一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家庭成員有兩個以上户籍地的,向申請人代表的户籍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各相關部門應嚴格按照《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審核實施細則》(青土資房發〔2010〕120號)等規定的程序和職責分工進行資格審核。

2016青島住房用地供應計劃 篇六

今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2016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今年計劃供應土地1022.84公頃。

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6.29公頃,各類棚户區改造用地435.5公頃,公共租賃房11.5公頃。

記者獲悉,今年我市住房用地供地總量為1022.84公頃,其中存量土地665.02公頃(指擬使用或實際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面積),增量土地357.82公頃(指擬使用或實際使用的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其中市南、市北和李滄計劃供應262.86公頃,嶗山區計劃供應66.63公頃,城陽區為112公頃,高新區為48公頃,西海岸為265.76公頃,即墨市為85公頃,膠州市為68.97公頃,萊西市為51.62公頃,平度市為62公頃。

保障性住房計劃供應土地26.29公頃,全部為廉租房用地,且全部集中於市南、市北和李滄,經適房計劃用地為零。

此外,今年計劃供應各類棚户區改造用地217.75公頃,其中市南、市北、李滄三區佔42.07公頃,城陽區佔65公頃,西海岸佔81.02公頃,即墨佔12.4公頃,萊西佔15.26公頃,平度為2公頃,膠州、高新區、嶗山為零。

在計劃供應各類棚户區改造用地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佔六成,達150.75公頃。

記者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2016年我市將進一步擴大租賃補貼發放範圍,將住房保障方式逐步從實物保障為主轉向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重,計劃通過實物保障和發放租賃補貼實施住房保障8000套(户),其中,實物保障5000套、發放租賃補貼3000户。

據瞭解,根據《關於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並軌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我市自2014年對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的方式,調整為統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户籍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分申請房源類型,統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

對持有經濟適用住房准予登記憑證、且未購買的家庭,在准予登記憑證有效期截止日前,可按原規定的申請標準申請年度複核。

目前准予登記憑證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複核標準仍為186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