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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個人社保繳費查詢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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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個人社保繳費查詢新版多篇

新疆個人社保查詢窗口 篇一

      其他方式:

1、電話查詢:撥打新疆自治區12333查詢熱線;

“12333”熱線是全疆統一的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諮詢平台,它在各地州都設有分支機構,各族羣眾在工作時間可以直接撥打這一電話諮詢相關問題。熱線及網站將向全區各族羣眾提供就業服務、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勞動工資等政策法規諮詢。

2、辦公查詢: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社保卡號到當地社保局辦公大廳觸摸屏查詢;

3、城市查詢:新疆各地市查詢請點擊上面的鏈接進入。

如果以上方法都無法查詢,您可以登陸12333社保論壇 養老保險查詢專欄求助。

新疆養老金調整 篇二

今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是連續第十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的第二年。

2017新疆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今年,新疆將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今天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副處長孫戰學説,具體調整事宜將按照國家安排部署進行。

2016年自治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後,人均月養老金提高到2723元,增加了189元,全區14個地州及自治區本級中央行業單位符合調整政策企業退休人員92.26萬人。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在當年基本實施到位,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實現了86萬名在職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參保繳費,36萬名退休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發放待遇。

今年,自治區在繼續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將盡快制定職業年金實施辦法,出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原試點政策、試點人員新老制度、新老待遇銜接辦法等,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

據悉,2016年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是在自治區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財政收入下降的情況下,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給退休人員辦的一件民生實事,體現了“民生優先”的執政理念,是我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待遇。我區制定了統一的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性、公平性、可持續性,通過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改善退休人員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具有積極的意義。

據介紹,2016年自治區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主要特點有:

一是機關事業、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調整政策,調整辦法,調整標準。

二是已連續9年對企業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進行了調待傾斜,今年,在繼續對企業退休高齡人員傾斜的同時,同步對機關事業高齡退休人員進行傾斜,初步建立高齡補貼正常增長機制。

三是為企業退休人員繼續考慮艱邊因素適當增加養老金,逐步縮小各類退休人員待遇上的差距。

三、2016年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的範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調整範圍。其調整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2016年調待惠及全區127.4萬名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和標準為:

(一)定額調整

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

定額調整體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

(二)掛鈎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5%(四捨五入到元)。

掛鈎調整體現養老保險“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激勵機制。

(三)傾斜調整

對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傾斜。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至7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30元。2016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80週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高齡補貼;企業退休人員按累加後標準執行。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0元;三、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5元;五、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20元。

3.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2016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的通知 篇三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16〕93號)要求,2016年底前各統籌地區要出台具體實施方案,有效推進試點地區試點工作。為做好2016年年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理順工作關係

在相關部門機構職能、編制、人員等正式交接手續到位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衞生計生部門及其相關機構,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迅速健全工作協同、配合機制,條件允許的可以合署辦公,形成統一協調的行政、業務工作關係,保持整合期間政策、機構和人員的穩定,確保工作正常運行,保證參保人員繳費、報銷待遇不受影響。各地(州、市)、縣(市)一般不再作政策調整。確需調整的政策事項應當充分考慮基金承受能力,由地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衞生計生部門協商一致後統籌安排。重大政策事項應報當地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整合並軌到位前,對於經辦管理服務方面的具體工作,相關部門機構原來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原則上保持不變。

二、整合啟動準備工作

做好調查摸底工作,比較、分析、研究兩項制度的政策差異,全面瞭解、梳理兩項制度的具體工作機制、經辦資源和運行情況。

一要摸清城鎮居民醫保保障政策和新農合保障待遇情況。徵繳方面要掌握籌資標準、繳費方式等情況。支付方面要掌握待遇保障水平、支付標準、政策支付比例、實際支付比例、支付流程、補充報銷等情況,摸清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制度啟動至今形成的文件及相關資料情況。

二要結合機構整合工作,摸清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的基本情況。摸清城鄉居民醫保行政、經辦工作職責、機構、人員、編制等基本情況,並結合自治區對編制、職能移交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主動向各地政府(行署)彙報請示,平穩有序推動移交工作。

三要摸清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情況。掌握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信息化管理人員及分工、機房建設、機房設備、應用系統業務服務、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站等定點醫療機構接口系統建設、讀卡設備、醫院與醫保財務清算方式、醫療卡製作與發放等情況。

四要以醫保基金聯審為契機,印證掌握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找準兩項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掌握2014年以來兩項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行情況:主要包括基金收入、支出、當年結餘、累計結餘、欠費、負債(指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未結算款項等)、擠佔挪用等情況。掌握2014年以來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經費收入支出情況,經費收入包括財政預算撥款、其他收入等,經費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日常辦公)支出、專項(信息系統建設、社保或合作醫療卡製作等臨時性的專項開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情況。要掌握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資產、檔案情況。要認真分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運行的基本情況,基金整合後的支撐能力,分析整合工作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對自治區整合城鄉醫保工作的建議。要做好基金運行風險評估,確保基金安全。

要通過摸底調查確實摸清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底數,分析共同點和差異,推廣好的做法、好的經驗,找準整合工作的重點、難點,更好地服務於各地具體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為政策、經辦等具體整合工作的研究和實施做好準備。

三、試點地區工作

試點統籌地區要抓好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2016年底前啟動整合工作,力爭2017年上半年實現兩項制度的平穩並軌。

一要認真組織研究制定本統籌地區新制度的籌資、待遇、困難羣眾補助、大病保險等相關政策的銜接措施。要制定本統籌地區統一的籌資政策,要確定本統籌地區符合政策規定的困難居民的參保繳費補助標準。要完善門診統籌政策,穩定住院保障水平,合理確定起付線、報銷比例,制定支持在縣域內和基層就醫的支持政策。要制定本統籌地區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具體辦法,要落實好基本醫保關係跨地區轉續和跨制度銜接政策。要研究制定針對城鄉貧困人口的傾斜性支付政策,鞏固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二要開展經辦管理體系的具體整合實施工作,適時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規程,並及時向自治區社保局反饋意見建議。要組織配合完成社會保障卡的發放、管理信息系統的部署等工作。逐級做好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的培訓工作,要把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作為培訓的重點。還要同步做好參保登記、預算安排等新制度實施的各項準備,適時按新制度標準徵繳費用。

四、工作要求

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擔當精神,按照職責分工,緊密合作,認真落實主體責任;要主動工作,積極作為,力求當地黨委和政府給予更多的工作支持;要加強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協調與聯繫,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工作。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密切配合新農合機構、人員、基金、資產、檔案、信息、數據、信息系統的移交工作。要結合階段工作的側重點做好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妥善迴應公眾關切,合理引導預期。要確保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真正實現統一“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不斷提高服務效能。同時組織專人認真填報《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調查表》(見附件),於每單月15日前報送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生育保險處,如遇重大情況,要隨時報告。

聯繫人:何亮 孫予傑

聯繫電話:(0991)3689721、3689908

傳真:(0991)3689719

電子郵箱:646605510@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