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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公租房網上申請(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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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公租房網上申請(新版多篇)

建立申請家庭和申請單位誠信檔案 篇一

在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管理方面,要建立申請家庭和申請單位誠信檔案。

對有騙租、騙保違規使用保障房的家庭,取消住房保 本站 障資格,收回住房,記入誠信檔案,限制其再次申請住房保障;對因轉租、轉借保障房被取消資格的,收回住房,終身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

申請保障房的企事業單位,年度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轉租、轉借等違規使用保障房行為的,移出申請單位名錄,並給予警告1次。

被警告單位對違規使用保障房的職工做出處理,協助清退保障房後,方可再次申請納入單位名錄。

如果單位被警告3次,2年內不得納入申請單位名錄。

申請單位出現違規代辦保障房的,一經查實,記入誠信檔案,終身不得納入申請單位名錄。

申請家庭被記入誠信檔案的,要通報其所在單位、經營所在地管理單位或申請地居委會。

實行公共租賃住房入户巡查機制 篇二

調整後的政策賦予保障房管理單位(含物業公司)入户調查和將已取消資格家庭住房收回的職責。

承租家庭應配合入户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現居住人信息。

對連續兩次不能完成入户核查的家庭要進行約談、取證。

住房保障部門對拒不配合入户核查的家庭可取消其保障資格,收回保障房,按政策規定記入誠信檔案。

承租家庭連續三個月不在保障房居住的,須到保障房管理單位登記備案,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居住的收回保障房。

離婚不足2年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篇三

在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資格上,調整後的政策適當新增了一些社情要件。

例如外來務工人員須提供申請前一年內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證明;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單身申請人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離婚不足2年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成功的`家庭,放棄入住或被清退的,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實物配租。

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狀況等發生變化的,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申請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交書面材料如實申報。

經核實,對未如實申報的,取消保障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建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單位名錄 篇四

在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方面,新政要求對有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大學生企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各區在審核申請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並簽訂誠信承諾書後,將其列入申報名錄;行政事業單位可直接納入申報單位名錄。

已列入申請單位名錄的,單位可組織職工統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職工本人自行申請,但除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申請人可授權委託他人辦理外,其餘均要求申請人本人到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信息簽字確認。

對未列入企業名錄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經營場所證明、完税證明等相關資料,並由受理和審核部門實地核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