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_______公司
受委託人:_______律師,_______顧問
委託人與_______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委託_______律師代理本案參與訴訟,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委託人:_______公司
受委託人:_______
20xx年8月15日
委託人:(姓名),女,生於xx年x月xx日
身份證號碼:110106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 xxx樓x門xx號
聯繫方式:xxxxxxxx
受委託人: xxx 職務:律師
工作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 電話:1330xxx
受委託人:xx 職務:實習律師
工作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 電話:1330xxx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xxx對方當事人名稱)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一審階段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xxx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訴訟代理;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代理人xxx實習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一般訴訟代理;代收法律文書。
委託人:xxx
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委託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住址:
電話:
現委託 在我單位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訴訟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託代理人,委託權限如下:
委託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律師是社會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因此不能把律師當成包打官司的神仙式的人物。並非有了律師官司就準贏,贏不了即是律師不行。
2、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不合法的甚至是非法的“權益"不能指望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3、要尊重律師的工作,要明確法律服務的商品性,不能把律師的法律服務與司法部門的執法活動混同。
委託人:
受委託人:
電話:
工作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職務:律師
受委託人:電話:
工作單位:XXXX律師事務所職務:實習律師
現委託下列受委託人在XXX訴XXXX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權限為:
1、進行全部訴訟活動;
2、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和解、調解;
4、提出反訴;
5、上訴;
委託人: (蓋章)
受委託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人:姓名:xxx,單位:xxx職務:xxx電話:xxx
受委託人:姓名:xxx,單位:xxx職務:xxx電話:xxx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xx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下列第xx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委託人:xx
xx年xx月xx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職務:
電話:
乙方:xx市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xx市律師事務所
日期:
日期: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xxx律師事務所
職務:__________
現委託下列受委託人在__________訴__________交通事故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
1、進行全部訴訟活動。
2、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和解、調解。
4、提出反訴。
5、上訴。
委託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委託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人:
受委託人:xx
現委託xx在我(單位)與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
代理人代理權限為:
壹:一般代理。
貳:特別授權。進行和解,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調解,代為撤訴,代簽、代領法律文書,代領案件款項等。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