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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7W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精品多篇)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一

1、配合工程部,協調解決項目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的相互銜接、配合。

2、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項目改進方案。

3、指導工程部的'質量管理及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

4、審批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指導工程維修管理工作。

6、督檢工程資料整編。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篇二

1、負責適用標準的識別、落實、貫徹與實施,積極開展技術質量教育上作。

2、嚴格施工管理,負責技術質量管理,組織技術交流、技術革新,分析技術經濟成果,總結全年技術質量工作。

3、指導質量保證活動,組織工程質量檢驗和評定;定期召開公司質量分析會議,進行質量統計分析,處理質量問題,總結施工經驗,推廣“三新”技術應用與發展。

4、審核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特殊作業指導書並驗證實施效果。

5、負責工程創優管理上作,負責技術活動的對外聯繫。

6、總工應對所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負有全部責任,如由於方案出現的問題,總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萬元以下損失按20%處罰,1—5萬元以下損失按10%處罰,5萬元以上按5%處罰,如有重大損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換崗或辭退。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篇三

1、組織執行國家、自治區、上級有關科學技術、技術專刊、技術標準、技術改造、發明創造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對違反這些制度並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經營失誤的,有責任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時,提請董事長或總經理處理。

2、參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以及方針、目標、指標的制定。

3、主管公司技術管理工作。審定或審批技術改造、科技實驗項目、新產品、新工藝、新結構推廣應用立項、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簽署評審結論。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行業的各類標準、規範、規程、規定以及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技術進步、科技成果推廣和應用計劃,組織落實各級技術責任制、技術節約降低成本措施,組織研究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難題,促進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實現。

5、對大型建設項目及結構複雜、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主持圖紙會審及主持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審批二層機構上報的重大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文件和技術報告。

6、主持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負責對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提出技術鑑定和處理方案。

7、配合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活動,並對QC小組的。日常工作給予指導。對技術專業職務的設置、編制配備向董事長、總經理提出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的專業培訓和考核。

8、分管技術中心、中心實驗室。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篇四

1. 協助公司對擬開發項目的前期研究進行技術性論證。

2.根據項目開發市場定位與產品定位,主持總體規劃設計方案、詳細規劃及單體初步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

3.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單位的比選工作,並與之進行接洽、談判、聯繫和配合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勘察報告,總規設計,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各階段進行技術會審工作,包括對各階段設計文件深度的審核。

4.負責工程施工組織方案及各專項施工方案的評審,負責工程施工圖會審及開工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處理工程施工中重大技術問題。

5.負責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各階段工程技術指標的相關部分進行經濟分析。根據具體技術指標提出和落實限額設計指標。

6.負責工程設計重大變更和相關工程變更的綜合性審核工作。

7.負責技術性文件和資料的管理及有效性複核,組織召開技術研討會,並負責監督、檢查各項技術指標的貫徹落實情況。

8.負責制定項目工程管理的技術要求,工作流程、技術管理標準和竣工項目的技術總結。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技術工作的統一管理,實施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上級基本建設、科技工作等有關方針、政策、指示、法規、規範、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技術水平。

3、負責組織對全部施工圖的會審,主抓技術管理和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

4、組織審查施工方案的研討、分析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解決有關技術問題和協調內外關係。

5、負責制定保證工程安全、質量的技術實施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環境保護等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質量監督,解決工程建設質量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6、負責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指導思想,結合施工生產,組織開展科研攻關活動,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主持或參加有關科學技術、QC攻關等活動和技術合作事宜。

7、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先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本項目部科技研發項目的申報、實施。

8、調查、研究、審理、總結分管工作,及時為經理提供強化管理和決策的建議。

9、組織參加設計交底、交樁及開工前複測工作;組織參加項目部對項目分部的全面技術交底工作,負責項目部對現場監理的聯絡與協調。

10、分管工程部及職工培訓工作。

11、負責項目部對設計院的聯絡與溝通,即使索取設計資料。

12、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篇五

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分管市政工程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2、參與制定公司發展規劃;3、參與審核市政監理項目成本;

4、負責制定公司市政方面技術文件、圖紙等;,5、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市政項目的安全質量管理制度;6、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市政項目的技術資料檔案;

7、負責審核市政監理項目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監理月報》,對各個工地進行檢查,及時瞭解和掌握公司市政監理項目的動態,負責處理和解決工地上的各種技術問題;

8、參與對在建市政監理項目的。月、年度考核,編寫項目的檢查總結報告並將考核結果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9、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