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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學級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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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學級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多篇】

新疆大學研究生院機構設置與工作職責 篇一

研究生院下設綜合辦、招生辦、培養管理科、學位辦、學科建設辦、思想教育科六個科室。各崗位職責如下:

研究生院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文件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實施學校學科發展規劃。

三、負責學位授予學科、專業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專業申報、評估工作。

五、負責制定研究生招生計劃,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負責研究生的學籍管理、文書檔案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制定研究生培養方案及培養計劃;安排檢查研究生課程教學。

八、負責研究生培養業務費的`計劃和管理,檢查執行情況。

九、負責執行學位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組織學位課程考試;負責論文工作計劃的審查及執行;組織答辯和研究生畢業及學位申請資格審查,負責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

十、負責做好研究生畢業分配、就業指導和人才跟蹤調查工作。

十一、做好研究生思想教育、評獎及羣眾性活動等工作;負責研究生會工作。

十二、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擬定研究生招生計劃工作。

二、負責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三、做好推免研究生選拔工作。

四、負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工作。

五、負責制定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案以及就業指導工作。

六、做好招生、就業方面的宣傳和服務諮詢工作。

七、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計劃的審定、教學檢查和中期考核工作,以及研究生教學督導工作。

二、負責研究生公共課教學管理、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

三、負責研究生公共課及專業課成績審核,組織研究生英語水平測試和在職碩士英語過關考試。

四、負責研究生院教室與南校區研究生專用教室的使用安排。

五、負責研究生培養經費(教育基金、公共課和專業課課時費、導師育才補償費)管理工作。

六、負責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學業獎學金評審核發工作。

七、負責全校研究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研究生基層統計報表工作。

九、負責新生報到數據庫和電子圖像數據庫的上報工作。

十、負責畢業研究生電子註冊及畢業數據審核、上報工作。

十一、負責研究生證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研究生違紀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研究生課程班的學習成績管理、辦理結業證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校外人員進修及管理工作。

十五、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學位辦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學位點建設、學位授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文件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制定學位授權學科、專業發展規劃,並負責落實。

三、做好博士、碩士點的申報、建設與評估工作。

四、做好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培訓、評估和建設工作。

五、負責博碩士研究生論文開題、學術不端檢測、盲審工作。

六、負責博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資格審核工作。

七、負責研究生畢業論文答辯安排及學位授予工作。

八、負責畢業研究生畢業、學位授予信息審核及上報工作。

九、負責研究生畢業、學位證書製作、發放和寄送工作。

十、負責畢業研究生檔案和學位論文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一、負責研究生科研項目的申報、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及經費管理等工作。

十二、負責優秀博碩士論文評選及申報。

十三、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組織學校學科發

二、展與建設規劃的論證、制定與實施。

三、組織各重點學科編制學科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督促、檢查落實工作。

四、組織國家級重點學科、自治區級重點學科、校級重點學科的申報、驗收等工作。

五、負責學科建設的數據信息管理、文書管理、歸檔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協助制定學科建設經費使用辦法。

七、協調學校發展規劃處、“211工程”辦公室做好“211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八、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日制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負責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指導工作。

三、負責研究生檔案管理工作,包括整理、寄送及入黨材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日制研究生各類獎學金評選的組織申報及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日制研究生評優工作。

六、負責研究生院助管崗位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新疆大學研究生會工作。

八、協助辦理全日制研究生助學貸款工作。

九、協助辦理全日制研究生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相關事宜。

十、協助辦理研究生住宿、退宿的相關事宜。

十一、協助清繳研究生學費、住宿費工作。

十二、協助辦理研究生火車票優惠卡工作。

十三、協助管理全日制研究生户口遷移和身份證辦理工作。

十四、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協助院領導組織安排本單位的行政事務工作。

二、負責單位公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協助領導理順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明確各自職權,健全規章制度的工作。

四、協助領導安排本單位綜合性調研、對外聯繫、協調和接待工作。

五、負責本單位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文祕、信息、檔案、信訪、機要、保密、宣傳等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綜合財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單位信函報刊雜誌的徵訂和收發工作。

八、負責研究生院教學樓的保潔、安全、基建維修等工作。

九、負責樓內辦公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

十、負責資料室管理工作。

十一、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篇二

新疆大學從1978年起開始培養研究生,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為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1996年又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現有8個博士一級學科,47個博士二級學科點,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9個碩士一級學科,154個碩士二級學科點,8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國家級重點學科2個、國家級重點(培育)學科1個,自治區級重點學科18個(其中自治區級重點培育學科2個),校級重點學科24個;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29個。學科、學位點數量處於區內高校首位,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八個學科門類,涵蓋了高層次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主要領域。

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可持續發展的導師隊伍。學科、學位點中具有博士學歷的教師比例明顯提高,學科梯隊建設初見成效,通過重點崗位聘任、人才引進以及選送青年教師到知名高校進修、訪學、攻讀學位,聘請國內外知名大學教授作兼職教授等措施,使各學科形成了一支由重點學科帶頭人、方向帶頭人、青年學術骨幹組成的結構合理、高效精幹的學科梯隊,產生了學科建設的主體,使學科隊伍學歷、職稱、年齡層次結構更加合理。現有博士生導師104人,碩士生導師603人,其中外聘導師120人。

截止2013年9月,研究生在校規模達到4978人,其中博士生333人, 碩士生4042人,專業學位研究生603人。在研究生招生規模大幅增加的同時,我校始終把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放在第一位,把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和素質培養放在突出的位置。2008年學校開展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推行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以科研經費為引導的導師資助制,建立以獎學金為核心的動態研究生獎助體系,形成了科學合理的研究生招生指標配置機制,逐步完善碩士生培養過程的質量監控和評估等措施。堅持每學期分階段進行教學質量檢查,注重考風、考紀建設 ,對違背學術道德等現象及時處理。在全校倡導一種不唯名、不唯利、不唯書、不唯上的良好學風,努力造就具有新疆大學特色的學術精神。

新疆大學培養的研究生因基礎知識紮實,知識結構合理,具有較強的前沿意識、良好的專業特色和發展個性、吃苦耐勞和踏實肯幹的作風,而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讚譽。學校已成為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培養、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基地。

面對新世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知識經濟時代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新疆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將繼續以培養具有創造能力和專門精英人才為工作目標,充分發揮自身的辦學優勢和特色,面向市場、面向社會,努力加強學科建設,不斷優化結構,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培養質量,樹立新疆大學研究生教育培養的品牌,為把我校建設成為“西部先進,中亞一流,國際知名”的高水平大學的目標而奮鬥。

新疆大學研究生院機構設置與工作職責 篇三

研究生院下設綜合辦、招生辦、培養管理科、學位辦、學科建設辦、思想教育科六個科室。各崗位職責如下:

研究生院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文件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實施學校學科發展規劃。

三、負責學位授予學科、專業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專業申報、評估工作。

五、負責制定研究生招生計劃,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負責研究生的學籍管理、文書檔案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制定研究生培養方案及培養計劃;安排檢查研究生課程教學。

八、負責研究生培養業務費的計劃和管理,檢查執行情況。

九、負責執行學位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組織學位課程考試;負責論文工作計劃的審查及執行;組織答辯和研究生畢業及學位申請資格審查,負責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

十、負責做好研究生畢業分配、就業指導和人才跟蹤調查工作。

十一、做好研究生思想教育、評獎及羣眾性活動等工作;負責研究生會工作。

十二、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擬定研究生招生計劃工作。

二、負責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三、做好推免研究生選拔工作。

四、負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工作。

五、負責制定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案以及就業指導工作。

六、做好招生、就業方面的宣傳和服務諮詢工作。

七、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022新疆大學考研招生簡章 篇四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當年入學之日為限)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滿足我校同等學力學業要求者方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學業要求為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主幹課程且成績及格,或具有可顯示度的科研成果。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同等學力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5、我校不接收在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

二、學習方式

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我校部分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具體專業可查看專業目錄。在滿足報考條件的情況下,考生可自主報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招生計劃

2022年招生計劃以國家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接收推免生規模不超過總招生規模的50%,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錄取人數為準(最終錄取推免人數我校將在2021年11月公佈)。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計劃為預計招生計劃,後期會根據國家招生計劃、接收推免人數及報考情況做適當調整。

2022年我校單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專項計劃”,具體政策按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網上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取得該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詳情可諮詢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新疆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工作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進行,屆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看詳情。(新疆大學報考點僅限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在“新疆大學”的,其它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請諮詢相關報考點)

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出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以供核驗。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確定考試資格

招生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不準予考試。

(三)下載准考證

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試科目

各專業初試科目參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六、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七、複試

(一)教育部劃定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參照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基本要求執行。

報考我校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户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此類考生,複試時需提供户籍和就業單位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複試前再次進行報考資格審核,複試考生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僅網報時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提供)、學生證(僅應屆生提供)等報名材料原件,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還須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報考資格不符者不予複試。

(三)複試採取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四)複試形式為筆試和口試相結合。複試內容主要為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複試筆試科目請登錄我校各招生學院網站查看);綜合素質面試等。具體複試時間和地點由我校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五)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現場確認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複試時,須加試(筆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八、錄取

(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錄取研究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相關規定及《入學須知》等要求按時來校報到,入住相應校區並接受培養。

(六)錄取的學科專業具有博士一級授予權,研究生可在入學後申請碩博連讀。

九、學制

我校各專業基本學制均為三年。

十、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精神及自治區制定的新疆地區研究生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請登錄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二)獎助學金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關投入機制、獎助等政策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執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1、每位碩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獎學金(第一學年普通獎學金,標準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學年設學業獎學金,分四個不同等級,標準為3000元至8000元/生·年不等。)

2、優秀研究生可參評以下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自治區獎學金、“光華教育”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學金、“小島康譽”獎學金、“世川良一”獎學金等。國家獎學金2萬元/生,自治區獎學金1萬元/生。

3、實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並給予相應酬金。

十一、畢業就業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政治思想合格,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培養內容、環節和要求,通過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者,經所在學院審核,學校批准,准予畢業,並頒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

非定向就業學生畢業後自主擇業,我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定向就業學生畢業後須回原單位工作,我校不負責就業手續辦理。

十二、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推薦免試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十四、報考諮詢

新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991)8582567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校本部)

網址:http://www(新疆大學)

http://g(新疆大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