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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案例(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46W

今日説法案例(多篇)

今日説法 篇一

[今日説法]34天的生命(2009.10.28)

主持人:今天節目當中我們要關注的是一個男嬰,這個嬰兒從出生到他離開這個世界僅僅在世界上存活了34天,他的家長甚至都沒來得及給他取上名字,甚至都沒來得及給他留下一點點的影像資料。

這個孩子是2008年3月23日出生的,不幸的是他一出生就身患重症。孩子得的病叫“骶尾部脊柱裂”。就是嬰兒脊柱上面有一個囊腫,隨着年齡的增長囊腫也會長大,時間一長就會壓迫背部神經導致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所以孩子出生後的第7天就做了手術,可手術後高燒不退,沒辦法孩子的家人將出生僅16天的孩子轉到了河北省邯鄲市中心醫院新生兒科。邯鄲市中心醫院通過檢查發現,孩子不僅患有“骶尾部脊柱裂”,還有嚴重的化膿性腦膜炎和腦積水,病情相當嚴重,隨時都可能危及生命。可是,就在孩子住院才半個月的時候,邯鄲市中心醫院卻把孩子送走了。

這裏並不是邯鄲市中心醫院的病房而是當地成安縣人民醫院的一個洗衣房的值班室,董保雲是洗衣房的一位工作人員,她説2008年4月23日下午16∶00左右,邯鄲市中心醫院派了一輛救護車和兩名醫護人員把重病在身的孩子送到了這裏,當時孩子頭朝外腳朝裏。這間值班室不僅沒有任何的救治設備和醫護人員,而且和洗衣房相通,帶有病人身上各種病毒細菌的牀上用品和衣物隨時都有可能送到這裏來處理,這對本來就生命垂危的孩子是一個很大的威脅,那作為專業機構的邯鄲市中心醫院怎麼會這樣做呢?

邯鄲市中心醫院説因為孩子的病情很嚴重,他們沒有把握醫治,為此他們就儘快勸家屬轉院以免耽誤病情,這一點在2008年4月18日那天的病歷上可以得到確認,孩子的父親在上面簽了字,可是孩子家長的反應讓醫院有些無奈,醫院稱當時孩子的父母提出放棄治療。邯鄲市中心醫院説,作為職業醫生的她們不可能見死不救,可家長的態度卻是放棄,到了2008年4月20日,家長乾脆就從醫院消失了,無論醫院怎麼聯繫,孩子的家人就是不來也不辦理轉院手續。邯鄲市中心醫院説,一是擔心事情拖下去會耽誤孩子的病,二是如果孩子死在他們醫院將來有説不清的麻煩,所以經院領導批准,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孩子滿月的那天,醫院決定用救護車把孩子送回家,可是在路上事情出現了波折。

孩子的家在成安縣的一個村子,離邯鄲市中心醫院大約有六七十公里的距離,可是當天下午醫生們找了好長時間也沒找到孩子的家,後經打聽在成安縣人民醫院工作的董保雲和孩子家有親戚關係,於是她們就把孩子送到了成安縣人民醫院交給了董保雲,讓她轉交。其實董保雲只是和孩子的姥姥是一個村的,並非直系親屬,可邯鄲市中心醫院説他們也實在沒辦法了。近些年來,將重症患者遺棄在醫療機構的事情屢屢發生,醫院確實有苦衷,可當記者向孩子的家人求證時,他們卻否定了醫院的説法。孩子的母親説這是他們第一個孩子又是兒子,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放棄,這一點從他們交住院費上可以看出,孩子入院後他們總共交了5筆錢,共7000元,最後一次是2008年4月20日,也就是孩子被醫院送走的前三天交的。孩子的母親説如果真像醫院所説,他們在4月18日那天就要求放棄治療,他們怎麼會兩天之後還去交錢呢?孩子的母親説他們一家都是農民,全家一年的總收入也不過一萬元錢,給孩子做手術 花了五六千,轉到邯鄲市中心醫院後又交了7000元,這一共就是一萬三四千元錢,幾乎全是借的,而且越到後來借錢越難,而這也正是為什麼醫院建議他們轉院他們沒有答應的原因。

記者從邯鄲市中心醫院提供的治療費用清單上看到,孩子的治療費幾乎每天都要數百元,最高的一天達到了一千三百多元,孩子的母親説邯鄲市中心醫院的治療費已經讓他們無力承擔了,如果再轉院費用可能會更高,所以他們只能寄希望於邯鄲市中心醫院了,如果事情果真如此,那麼邯鄲市中心醫院為什麼要把孩子送出去呢?孩子的家人説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拖欠着醫藥費,原來2008年4月20日他們交了最後一筆住院費1000元后就實在借不到了錢了,而治療費卻以每天數百甚至上千元錢的數額在增長。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邯鄲市中心醫院將孩子送出病房的那天,他們已經拖欠了醫院700多元的住院費了,這個欠費數額後來記者在邯鄲市中心醫院得到了證實。孩子的家人説醫院曾多次向他們催要,就在當天上午還打來電話,可他們還是沒有借到錢所以也就沒有去醫院,沒想到下午醫院就把孩子從病房裏抱了出去。

醫院説是家長主動放棄治療,家長説是因為拖欠醫藥費,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我們無從判斷,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孩子被送出來之後躺在洗衣房的值班室裏,就越來越沒精神了。據接受孩子的董保雲介紹,由於重病在身再加上值班室的條件太差,孩子越來越虛弱了。董保雲説她不是孩子的直系親屬不敢隨便處置,而邯鄲市中心醫院的醫護人員放下孩子就走了,沒有辦法她只好趕緊和孩子的家人聯繫,可聯繫了一下午卻怎麼也聯繫不上,直到晚上22∶00才打通孩子父母的電話。

孩子的家在離成安縣人民醫院30多公里遠的農村,交通並不方便,等孩子的家人趕到的時候,由於長達十幾個小時沒有得到救治,孩子已經不行了,在抱回家後的第三天,也就是2008年的4月26日孩子走了,結束了他僅僅34天的人生旅程。失去了孩子的小兩口都只有20多歲,孩子是他們的夢想,這件小棉被是孩子的母親懷孕的時候一針一線親手縫製的,可她沒想到夢想那麼快就破滅了。她認為邯鄲市中心醫院作為一家公共醫療機構為了幾百錢的欠費竟然不顧一個嬰兒的死活,在未經嬰兒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把孩子送出醫院,醫院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可醫院並不這樣認為。醫院認為 這一切後果都是孩子家長放棄治療造成的,他們也沒有任何辦法。

主持人:王教授,剛才我們看到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雙方各有説法,我們退一步想,假設醫院如果説的是正確的,也就是説家長確實放棄治療了,在這種情況下醫院能否將孩子就直接放到洗衣房?

嘉賓:即使家長表示出放棄治療,應該説醫院仍然不能放棄治療。按照我們國家《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所做出的這種意思表示,他只有説有利於監護人它才是有效的意思表示。雖然父母説了你不用救他(男嬰)了,就讓他這樣自生自滅吧,但是這句話對醫院而言,要清晰地意識到它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這個孩子他的生命受法律的保護。那麼我們的醫療機構必須要按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對他(男嬰)進行有效的搶救,不能以任何理由來推諉他(男嬰),更不能把他(男嬰)放在一個沒有人照顧、沒有醫療環境的這樣一個洗衣房中,如果因此而導致了這個孩子的死亡,實際上這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醫療事故問題了,這甚至於可能構成一種刑事責任的追究。

主持人:那我們再換一個角度,如果家長這方説的是對的,説自己並沒有放棄這個孩子,而是因為醫院看到家裏窮拿不出錢給這個孩子治病而放棄對嬰兒的治療,那麼如果是這種情況發生的話,這個事兒又會怎麼來評價呢?

嘉賓:我覺得首先要界定這個孩子當時的狀況,像本案中的這個情節,當時這個孩子的狀況很可能是一種沒有脱離危險,在這種情況下,醫院一定要把他(男嬰)進行一個有效的治療照顧,我們《執業醫師法》所規定的救治義務對於急危病症是一種強制締約義務,不付費你也要先治,才能説你履行了我們《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醫院的這種要求。我們就退一萬步講,説這個孩子現在完全康復了,也不能簡單地就把他“扔”到洗衣房,我們更有效的方式還是通過法律途徑,如果父母確實表示出要放棄這個孩子的話,實際上他們的行為也構成一種遺棄,那麼醫院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提出要求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主持人:實際上聽完你的分析之後,應該説無論是站在哪一方的説法作為醫院來講,將孩子放到洗衣房置之不理都是不對的,如果醫院按照您説的按照自己的職責把這個孩子繼續留下來救治的話,他(醫院)這筆費用我們有沒有什麼樣的辦法能從根本上解決這樣的問題?

嘉賓:應該説這種現象在現代社會上確實是醫院最頭疼的問題,一方面他覺得和自己的職業底線有衝突,另外一方面又覺得我如果救治了又沒有人付費。我個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醫療行業一定要恪守我們的職業底線,那就是“救死扶傷”。換句話説,對於急危病症醫院有一種不可推卸的救治責任,但另外一方面,我們要找到一些渠道補償我們這一塊經濟上的花費,一方面我們可以找政府,另外一個方面醫院也可以通過社會的捐贈,就是醫院可以向社會尋求救助。

主持人:我想這個案例會給我們留下很多的思考,在未來一方面政府要不斷地努力完善相應的制度,加大醫療衞生體制改革的力度。而另外一方面,作為醫療機構也應當恪守自己的職業道德,肩負起救死扶傷的職責,當然社會的愛心也不可或缺,不過所有這一切都應該建立在一個更重要的基礎之上,那就是這個社會上每一個人對生命的尊重。感謝您關注本期《今日説法》,明天同一時間《今日説法》再見。

今日説法案例 篇二

[今日説法]本期話題:尋牛記

(2005年8月11日)

南京市的農民李老漢丟失了一頭大黑牛,後來他看到鄰村村民曹治本家剛撿的一頭牛和自己丟失的一樣。但是曹治本説這頭牛是自己兩個月前丟的,現在才找回來,因此拒絕將牛還給李老漢。無奈之下,李老漢將曹治本告上法庭,讓他歸還耕牛。

李老漢是南京江新州東宏村的農民,有一天李老漢家裏唯一的一頭大水牛走失了,這下可把他急壞了,因為李老漢就一直靠這頭黑水牛給人耕田為生,而且他和這頭黑水牛之間的感情還真不一般,所以李好漢費勁了心機四處尋找。

東宏村的村民都知道,李老漢平時愛惜牛可是出了名的,雖然這頭牛不過兩三千塊錢,但李老漢每天都把它收拾得齊齊整整,利利落落的,平時連耕地都捨不得抽打一下。村裏人開玩笑説李老漢愛牛賽過了愛老婆。現在牛丟了,李老漢能不着急嗎?更何況李老漢平時還指着這頭牛為村裏人犁田耕地吃飯呢。

好在第二天一早,李老漢就在拴牛的江邊尋到了牛的腳印。根據岸邊牛的腳印,李老漢推測他家的大水牛一定是游到了江對岸。李老漢立刻跑到一江之隔的雙閘村,逢人便問有沒有見到他家的大黑牛。這時,有人告訴他當地村民曹治本家昨天得了一頭牛。聽説有人揀了一頭牛,李老漢喜出望外,趕忙找到了曹治本的家裏。

曹老漢説2個月前他家也丟了一頭大黑牛,像李老漢一樣他發瘋地四處找牛,還在各村張貼了200多份尋牛啟事,直到昨天牛才有了下落。有人在村口看到了他家的大黑牛,他才把牛牽回了家,這事全村人都可以作證。李老漢説,當時他很不甘心,就讓曹治本帶他看看那頭牛,誰知當跪在地上的黑牛看到他後,竟然像見到熟人一樣馬上站了起來。李老漢認為這足以説明這頭牛就是自己的。

李老漢去看牛時,牛到底有沒有站起來現在誰也説不清了,但是兩個養牛人之間以後的糾紛從此也就開始了。曹老漢不肯將牛交給李老漢,堅持這説牛就是自己丟的那頭。回到家之後,李老漢越想越覺得曹老漢家那牛頭就是自己家裏走失的大黑牛,所以他就一趟一趟回去找曹老漢要牛,可是曹老漢每次都把李老頭拒之門外。

無奈之下,李老漢向當地的電視台反應這件事,電視台記者一聽這事也挺蹊蹺,因此帶上李老漢和他同村的幾個村民去曹老漢家裏看一看,説來也巧這半路上還就碰上了曹老漢。但是曹老漢不讓李老漢看牛,轉身想走,李老漢的老伴這下可急了。找牛歸找牛,可不能傷了兩家的和氣。兩家人找來了雙閘派出所的民警來斷個是非。

民警一來,雙閘村的村民們都紛紛站出來為曹老漢作證,證明這牛就是曹家的。而李老漢的鄰居也理直氣壯地站出來證實牛就是李老漢家的。兩村村民各執一詞,李老漢繼而向現場民警説出心中的一個疑惑:曹老漢曾經説他的牛丟了兩個多月一直沒找到,為什麼偏偏李老漢丟牛的時候,曹家就找到了牛呢?天下哪有這麼巧的事?

聽了李老漢的話,曹老漢氣不打一處來。難道他家剛巧在李老漢丟牛的日子找回了牛,也是他的錯嗎?而李老漢卻説也不排除這種可能,因為他家的牛是水牛,水牛可是會游泳的。聽了這句話曹老漢更火了,他説這那兩天天氣很冷,水牛不會下到冰冷的河水裏游泳的。看着兩個爭得面紅耳赤的養牛人,從沒養過牛的派出所民警犯迷糊了,他們決定乾脆讓李老漢和曹老漢當眾來個現場辯論,説説各家牛的特徵,為了讓辯論更具有公正性,他們還請來鄰村80多歲的養牛專業户金老漢來當裁判。

首先,李老漢説自己的牛是四牙,曹老漢説牛是六牙,那麼大黑牛到底是四顆牙還是六顆牙呢?公安民警和村民們把目光投向了裁判員金老漢。金老漢掰開了牛嘴仔細看了看,鄭重地説,牛是四顆牙。見自己説對了一個,李老漢好像受到了鼓舞,他自告奮勇地説出了自家水牛的另一個非常隱祕的特徵。李老漢説他家牛有三個乳房,卻奇怪地長着四個乳頭。對這個特徵曹老漢又是怎麼看的呢?曹老漢説自己平時閒着沒事也不會觀察牛的這些部位,所以他怎麼可能知道這麼隱祕的特徵呢?而金老漢經過一番辨別後,證實了李老漢的説法。説對了兩個特徵,李老漢連日來懸着的心稍稍放鬆了下來,他又一口氣舉出了牛的另三個重要特徵。但是令他沮喪的是,這些特徵最終都被裁判員金老漢一一否定了。

雙方舉證結束後,兩個養牛人又開始爭論不休。曹老漢説,牛的5個特徵老李只説對了2個,這不能證明牛就是他的。但是李老漢説他不可能將牛身上的所有特徵都記得一清二楚。而現場的公安民警最終做出裁判,由於李老漢沒有講對牛所有的特徵,因此不同意李老漢牽走曹老漢家的牛。

聽到這個結果,李老漢和他的老伴神色黯然地回到了村裏,一想起與自己朝夕相處了6年的大黑牛,李老漢傷心不已,他説他做夢都夢見黑牛回來了。尤其讓李老漢難過的是,他覺得明明是自己的牛卻拿不回來,還被對岸的人恥笑為賴牛,這讓他這往後還怎麼在村裏人面前抬頭啊?可是怎樣才能證明自己呢?李老漢想到了給牛做DNA鑑定,他開始四處尋找幾年前被他賣掉的牛爸爸和牛媽媽,但是都沒有找到。

由於沒有找到牛的直系親屬,給牛做DNA鑑定看來是不可能了。李老漢的心又冷了下來,他不知道自己和曹老漢之間的這場牛的糾爭紛到底該如何解決。

2005年3月,李老漢一紙訴狀把曹老漢告了,要求返還耕牛一頭。2005年6月9日,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李老漢作為原告所舉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牛就是他走失的牛,因此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主持人: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北京大學法學院的佟強教授。佟教授,李老漢舉了那麼多的證據,為什麼最後法院沒有采信?

佟強:實際上法院在判斷這些證據的時候,涉及到法院對證據判斷的規則問題,它要根據所謂邏輯推理,根據法官對整個問題的社會經驗、生活經驗合理地進行推論,然後做出正確的判斷,哪一個證據更具有優勢。這個案子反應出許多深層次的法律理論和法律實踐問題。

主持人:現在一審已經判下來了,李老漢肯定還是不服,如果説他還想證明這頭牛是自己的,有沒有什麼其他辦法?

佟強:最好的辦法就是DNA鑑定了,如果沒有的話,他還是要把這些現有的證據進行組合。他應該向法院説明五個證據中哪個分量重,分量的輕重才是關鍵。比如這頭牛有三個乳房,長了四乳頭,這就是很關鍵的。

主持人:在哺乳動物當中,發生畸形的概率到底有多大?

佟強:如果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這個證據就不足以説明問題,如果這個概率很低,但是李老漢的牛恰恰符合條件,這就叫做證據的高度概然性,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比起其他的證據要更重視這些證據。

主持人:丟牛對於一個農民來講且不説感情上的深厚,首先從他的生產生活上來講都就會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所以李老漢在本案當如此焦急地找牛就可以理解。但是李老漢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這個小事就解決不了呢?

佟強:我覺得這也恰恰是民事案件的特點,事情不大但是很難判。因為牛過去都是放養的,有時候的的確確能有走丟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他應該作為預防措施給牛做一些記號,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將來的糾紛。提醒李老漢一下,做DNA鑑定也並非一定要找到這頭大黑牛的親屬,牛留下的一些排泄物,牛毛等等都可以作為DNA鑑定的材料,但是要考慮一下是否經濟。

主持人:實際上在日常生活當中,很多事情都可以成為證據,關鍵在於自己是否留意,或者自己是否有這樣防範的意識能夠蒐集一些證據,避免今後糾紛的出現。在這裏我們也希望李老漢能夠儘快找回自己的大黑牛,別再着急了。

今日説法 篇三

今日説法

——我與法同行

南昌一中陳梅

一 、教學目標: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讓學生樹立法制觀念,知道法律對自己成長的作用,激發學生自覺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2、平時嚴格規範和要求自己,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爭取做個好學生,好公民。

過程與方法:

1、通過對案例的分析,讓學生掌握全面分析問題的方法,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從而找到張某走向犯罪的原因,並進行自我教育。

2、通過對不同觀點的討論,明辨是非,即可以使學生生成正確的守法觀,又可以培養多角度看問題的思維方式。

3、在班上選取兩位同學擔任“法律顧問”,通過同齡人的發言糾正或總結學生的發言,進行生生對話,使學生更易接受和理解。

知識目標:

1、知道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哪些事情是青少年不應該做的。

2、明白一般違法與犯罪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要從小事規範自己,遠離暴力。

3、懂得當受到非法侵害時,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 、教學重、難點

教學重點:明白一般違法與犯罪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要從小事嚴格規範和要求自己,不以惡小而為之;當受到非法侵害時,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教學難點:樹立法制觀念和提高道德修養, 做一個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好學生。

三 、學生分析

現在的學生受社會的一些不良誘惑和影響,暴力傾向明顯,違法犯罪現象呈現出逐年增多和低齡化的趨勢;同時,現在大多數是獨生子女,個性鮮明,有些學生總認為自己年紀小,犯點錯誤沒有關係,不需要承擔責任,義務教育階段不

能開除學生,老師拿我也沒有辦法等錯誤思想;再加上有些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方法不當,或者不管不問,或者以打罵代之,在以上因素的作用下,學生平時遲到、曠課現象時有發生,打打鬧鬧屢禁不止,有些學生無心向學,自由散漫,反映出道德修養低,法制觀念淡薄的實際問題,因此,對學生教學法制教育十分必要,這也是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和內容。

四、創新設想

教學模仿《今日説法》欄目,教師充當主持人,貫穿教學的整個過程,學生充當現場觀眾,進行思考,發表觀點,挑選兩位學生充當“法律顧問”,課前查找資料,對一些疑難問題進行解答分析。通過案例材料的設置,引發學生的思考;通過討論活動的開展,明辨是非對錯,通過法律知識大考場和揮灑才情的環節,達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引導學生生生合作探究,進行師生合作探究。

五、教學過程

人們把一個人沒有文化稱之為“文盲”,一個人不懂法稱之為“法盲”。一個法盲的存在,無論是對他自己還是對他人,無論是對家庭還是國家,都是一種潛在的危險,因此,對我們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顯得尤為重要。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上一堂法制課,與以往不同的是,我們今天的課模仿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説法》節目,老師充當一下主持人,你們就是現場觀眾,進行思考,發表觀點,同時,大家推薦的兩位學生擔當“法律顧問”,對一些疑難問題進行解答分析,他們花了大量時間查找資料,我們先用掌聲對他們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

言歸正傳,請看案例:張某,16歲,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張某國小時,其父親經常從單位偷偷“拿”東西回家,受父親影響,他也養成了一個習慣——經常把別人的東西“撿”回家,父母總是誇他“有本事,顧家”。從一開始的一支筆,一個好玩的玩具,到後來迷戀上網絡遊戲以後,為籌集上網資金,夥同網友去盜竊,偷不到就去搶學生,漸漸的,膽子越來越大,盜竊搶劫的東西有錢包、手機、自行車、電腦等。這些東西換成錢用來上網,大吃大喝,進入舞廳酒吧等場所。僅2年時間就作案30多起,價值達到2萬多元,打傷了七八個同學,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師:請同學們想一想,張某為什麼會走上犯罪道路?有哪些原因?

走上犯罪道路。生: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還有社會的不良影響,進入網吧,迷戀網絡遊戲,沒有錢,於是夥同網友去盜竊。

師:同學分析的都不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家庭因素,社會影響,自身原因等等。在此,我想問問我們的法律顧問,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教育方面有什麼責任?

法律顧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第十一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條規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師: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那學校有沒有責任呢? 生:有。

師:對,我們現在就是在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知識。請同學在想一想,張某的行為前後有什麼變化?

生:他開始是一支筆,一個玩具,屬於小偷小摸的違紀行為,後來為籌錢去偷盜,發展為一般違法行為,最後偷盜搶劫數額變大,次數頻繁,已經觸犯了刑法,就變成了犯罪行為。

師:從違紀到一般違法,再到犯罪,這種變化説明什麼?

生:略

師:(總結)一般違法與犯罪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一般違法行為如果不及時改正,會逐漸走上犯罪道路。

師:在案例中,張某偷盜搶劫,進入網吧,舞廳等場所應不應該?我們作為中學生還有哪些事情不能做?

生:遲到、曠課、打架鬥毆、擾亂課堂紀律、頂撞老師、進入遊戲機室······ 師:除了不能做違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行為以外,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舉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請看: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三十四條 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總之,法律禁止的我們堅決不做

張某的案例給我們哪些啟示?

生:略

師:(總結)一般違法與犯罪沒有明顯的鴻溝,我們要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要提高警惕,防範於未然。我們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禁止的堅決不做,用法律來嚴格規範和要求自己。

當警察在審訊張某是,張某説了一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深思:他曾經對同一個學生前後進行了6次搶劫,金額達到400多元,而且每次都十分順利。後來經過多方查找,發現受害者是一個八年級的女同學,第一次在搶劫時乖乖地把身上僅有的2元錢給了張某,第二次、第三次,以後每次張某要錢的時候她都沒有反抗或告訴老師家長,隨着金額的逐漸擴大,她已經再沒有錢給張某了。第6次以後,她對父母説不想上學了,她害怕,在父母的追問下,她才説出了被搶劫的實情。

看了這個女生的遭遇,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張某每次都能順利得手?生:因為她膽子小,不敢反抗。

師:除了她性格懦弱以外,還有什麼原因?

生:張某得寸進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負和索要錢財,十分囂張。

師:張某的囂張和無視法紀,女生因膽小不敢反抗,造成了最終的結果。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生:(略)

師:我們要在保護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勇敢的與之鬥爭,如:記住對方的外貌特徵,事後報告老師家長或報警。

師:這個女生的例子給我們什麼警示?

生:(略)

師: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忍氣吞聲和打擊報復都是不對的,我們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學習了法律知識以後,有甲乙兩個學生在就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進行探討,他們提出了兩種觀點,同學對此有什麼認識呢?

甲:我們是未成年人,犯了罪可以不負法律責任。

乙:平時同學之間打一打,鬧一鬧沒有關係,只要不過分就沒事。

請同學前後兩排討論三分鐘。

(學生討論,教師巡視並與學生交流)

師:先請同學就第一個問題發表意見

生:(略)

師:同學説得對不對呢?我們還是來請教一下法律顧問吧。

法律顧問:我國刑法第十七條 規定: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 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 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師:對第一個問題我們有了權威的解釋,第二種觀點我們怎麼看?

生:(略)

師:我們同學中有沒有這種打打鬧鬧的情況,以後應該怎麼做?

生:(略)

師:同學中的這類情況比較常見,雖然發生以外的概率比較小,但是一旦發生就是大事。因此,我們要防微杜漸,提高警惕,防範於未然。珍愛生命,遠離暴力。

以上同學思考和發言表現得很不錯,下面,我們進入“法律知識大考場”,看看同學們的法律知識掌握得如何。

(展示測試問題,考察學生,教師總結和評判。)

師:大家對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瞭解的比較清楚,回答得相當不錯,學習了今天這課以後,同學們對青少年與法有什麼認識,請大家揮灑才情,寫一句青少年與法的警示語或感悟。

(學生沉思,寫自己的認識。)

生:(略)

師:我們的法律顧問肯定也有話要説,請“法律顧問”用簡短的語句總結一下自己的觀點,對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同齡人有什麼話要説?

法律顧問:(略)

師:聽了大家的發言,我深受感動和教育,希望同學們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樹立法治意識,做一個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讓法律伴隨我們健康成長!

今日説法 篇四

今日説法

節目簡介

1999年1月2日中央電視台推出一個全新的法制欄目—《今日説法》,《説法》採取以案説法、大眾參與、專家評説的節目樣式。 欄目宗旨:重在普法,監督執法,推動立法,為百姓辦實事。《今日説法》將“處廟堂之高”而憂國、“處江湖之遠”而憂民合而為一,並將“高”“遠”貫之,釋之以“法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不斷挑戰自我的《今日説法》始終邁着自己的堅定步伐實現着自己的目標——“點滴記錄中國法制進程”。播出時間

首播時間週一至週日12:38重播時間週一到週日0:55節目特點、節目內容

《今日説法》採取以案説法、大眾參與、專家評説的節目樣式。欄目宗旨重在普法,監督執法,推動立法,為百姓辦實事。在秉承欄目一貫可看性強,條理分明的風格基礎上,增強每一期節目的新聞敏感度和案發現場的真實性,爭取新聞因素和法律因素相結合,使節目產生更大的衝擊力和社會互動力。 接下來就這一節目,總結下這一節目的特點,並説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1、標題

《今日説法》的節目標題字數最短2字,最長9字,平均長度為5字。簡潔凝練、乾淨利落,展現法制類欄目的製作風格,並通過標題遞交給受眾,這正是《今日説法》欄目組在擬題時將欄目定位於節目製作風格映射到標題中的思維體現。

藉助節目故事,運用多種手法在標題中巧妙設置懸念,有效調動受眾的好奇心、求助心、求知慾等心理,從而提升節目收視率,更利於節目傳播法制理念和法理科學。

在《今日説法》的標題中,有大量的疑問句。問題的設置暗含了節目製作者代表當事人發出疑問尋求解答的潛在思維。這些問題能夠很好地引起人們的探知和解答慾望,引發受眾從節目中尋求答案,參與解答和解惑的過程,體驗和參與問題的求解過程。滿足了受眾的常態心理,是題目製作者心理學知識的巧妙運用。 在標題中設置謎面,引人尋解。直接標記出“謎”、“疑”、“怪”、“不同尋常”等字眼,設置節目事件的謎面。引起受眾的尋解之心。例如:失蹤之謎、不同尋常的拍賣、怪病、小院疑雲。

標題中指出節目故事的核心時間和事物,運用“之後”、“背後”等暗示事件的繼續和深層發展,表明節目對事件或事物的進一步挖掘,從而引發受眾對節目的關注,使其跟隨節目對事件做更深層次的或延續的探究。

綜觀各個節目標題,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件涉及有家庭糾紛、消費問題、青少年犯罪等等;案件性質有刑事、民事、行政等。但是在標題製作中,製作者充分表現出冷靜、平實的心態,將貼近大眾、親近大眾、關心大眾的人文

情懷融入標題,製作出了眾多品位不凡的好標題來。

2、內容

法制節目往往涉及暴力、兇殺、色情等等因素,《今日説法》卻不利用這些來吸引受眾的眼球,以達到提高節目收視率。它極力避免這些元素的渲染和放大,把內容質樸平實化,從新聞真實性、節目導向性角度揭示節目的主旨,表現出《今日説法》欄目擬題的不凡品味。

3、受眾

《今日説法》中都使用了人稱代詞,其中第一人稱“我”“我們”的頻頻使用充分展現出節目製作者站在當事人的立場,發出對法律、社會的呼喚。這是傳播者深入生活、感受生活、參與生活的體現。

從受眾出發的擬題視角具有強烈的震撼力和抒情性,第一人稱的使用直截了當地表達了節目內人物的思想和意願:展示出節目“為百姓辦事”的貼近情懷。

4、優秀的節目主持人及製作人

《今日説法》如此受歡迎,離不開欄目製作人的專業,同時也離不開優秀的節目主持人。節目主持人撒貝寧、張紹剛,他們有着優秀的專業素養,敏捷的思維,出眾的口才以及良好的外在形象,讓節目更加的與受眾貼近,使節目深入人心。他們以他們特有的親和力表述事情的同時揭示法制的力量,在嚴肅之餘讓大家看到法律更多温情,甚至是輕鬆的一面。

欄目形態

總之,《今日説法》是説評結合式的欄目。具體採用“記者採訪”+“案例分析”+“專家權威點評”的模式。

節目獲獎

在98—99全國法制節目評比中,《今日説法》榮獲欄目類一等獎,短片類和系列片類二等獎;在第五屆法制節目“金劍獎”評比中,榮獲欄目類一等獎,主持人類節目二等獎。

2000年,《今日説法》首先榮獲政府獎——中國社教節目評比欄目類一等獎,又奪得第六屆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電視法制節目獎短片類一等獎、特別節目類二等

獎、系列片類二等獎、主持人節目類一等獎,並獲得金盾新聞獎電視專題一等獎。

2001年,《今日説法》又榮獲1996——2000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榮譽稱號,這是由中宣傳部和司法部聯合舉辦的評比活動,以表彰在“三五”普法活動中做出的貢獻單位和個人。《今日説法》已成為備受中央和業內人士重視的法制專題欄目。

2003年《今日説法》榮獲2002中央電視台各欄目綜合評比第二名。2003年3月,《今日説法》被廣電總局評為“巾幗建功”先進集體。《今日説法》欄目製片人錢蔚被評為2002中央電視台“十優青年”。 收視情況

1999年欄目開播當年收視情況位於全台前10名。

2000年開播第二年《今日説法》進入全台前7名。

2001年開播第三年《今日説法》進入全台前6名。

2002年8月,擴版後的《今日説法》已取得收視率全台第5名的最好成績。

2002年10月,《今日説法》再創新高,全台收視率排名第四。

今日説法 篇五

《今日説法之白色誘惑》觀後感

有關資料表明,自七、八十年代以來,未成年人吸毒與犯罪越來越呈現出低齡化趨勢。截止1999年底,全國登記在冊的吸毒人數已達68.1萬,其中35歲以下的青年佔80%,未成年人佔有一定比例,最小的只有8歲。刑事涉案的未成年人佔同齡人的比例也從1986年到1995年的十年間提高了一倍。

青少年對新型毒品危害認識不足是吸食羣體不斷增多的重要因素。由於新型毒品(冰毒、搖頭丸、氯胺酮)在服用後成癮時間比較長,身體的依賴性不強,停用後戒斷症狀不明顯,使吸食者錯誤的認為新型毒品危害不大。部分青少年甚至認為吸新型毒品是時尚,是潮流,是找靈感,是充分展現能量的,而新型毒品的興奮效果恰恰迎合了人們緩解壓力、放鬆身心的心理需要。

亞文化的影響是吸食毒品重要原因。吸毒也是一種文化認同,吸毒人羣初次“追求性吸毒”行為的原因是享樂主義的亞文化。近年來新型毒品的消費羣體在逐漸擴大,吸食場所也在不斷延伸,而且吸食人羣也發生了結構性的變化,由過去以社會無業青年為主逐步向公司的職員、演員、大學生、企業主管和國家公務員等其他階層擴散。吸食新型毒品的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年齡越來越低。在一些歌舞廳、夜總會等場所,一些小女孩,在金錢和毒品的誘惑下,從事着“陪嗨”(陪客人吸食搖頭丸、K粉)和“陪溜”(陪客人吸食冰毒),為客人助興,並提供性服務。在這種亞文化的氛圍中,越來越多的社會大眾吸食新型毒品,追尋刺激為目的。所以,新型毒品又稱為假日毒品、休閒毒品、俱樂部毒品就一點都不奇怪

未成年人吸毒成因分析

吸毒的原因多種多樣,吸毒者最初“品嚐”第一口時,或多或少是受到一種不健康心理的驅動。研究工作者將原因歸納為以下七種:1.盲目好奇。在吸毒者中,特別是在青少年吸毒者中,很多人最初只是為了盲目滿足對毒品的好奇心理而“偷嚐禁果”。2.趕時髦、羨慕虛榮。在當今社會中,以“吸毒為時尚”而去趕“時尚”,從而染上毒品的確實不少。3.追求刺激和享樂。一部分吸毒者受享樂主義的影響,將吸毒作為“追求刺激”和“高級享受”。4.輕信與無知。有不少青少年以為吸毒能減肥,也有的以為能治病,還有的認為能增加靈感。5.逆反心理。因賭氣或逆反心理導致吸毒的也有許多。6.受誘騙。有不少青少年因交友不慎,被所謂的“哥們”“朋友”誘騙而步入歧途。7.自暴自棄。在吸毒人羣中,因受挫折而自暴自棄的也不少。以上這些可以劃為吸毒者自身原因,在這裏我們主要分析其他三種原因:

1、家庭視角

人一生下來就要受到養育,所以人們以為“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父母”的一言一行往往成為孩子的學習榜樣,這就是“語言教育”和“行為教育”。不健康的家庭,往往對孩子的成長產生負面影響。家庭的教育問題是產生吸毒行為的温牀。以上117個未成年人家庭中父母離異的有26例,單親(父母一方去世)家庭有8例,佔總數的29%,在117個家庭中父母或兄弟姐妹有違法犯罪經歷的佔21%。

家庭矛盾長期存在和激化是導致家庭成員吸毒的一大原因。家庭矛盾加劇或激化,往往嚴重傷害彼此之間的感情,家庭成員出現沮喪、怨恨等不良情緒,使一些青少年產生孤獨、怨恨等心理走上吸毒道路。父母離異、家庭解體,父母親對子女漠不關心、放任自流,也容易使青少年產生自卑、自私、自負、自弱的心理,不少吸毒者就是在這種環境中吸毒成癮的。家庭的不當教育方法構成青少年行為的偏離。由於學校的教育的規範化和社會對學校教育文憑的唯一認可機制,許多父母將對孩子前途的期望越來越多地轉移給了學校。可父母們通常看不到學校教育中所存在的致命弱點,因而意識不到家庭教育對孩子潛能開發和培養的重要性。由於學校過早地將他們的前途和潛能封閉和扼殺,如果父母仍不強化家庭教育的功能,那麼,青少年人性的弱點就會立刻暴露出來,他們的潛能從享樂方面得到發揮,以致慾望迅速膨脹,父母再也無法約束,吸毒也由此走向可能。

2、學校視角

學校對毒品的預防教育重視不夠。117例未成年吸毒者中,有80%人的都回答在學校沒有接受正規的禁毒教育。在每年“創建無毒社區”考核中,學生的禁毒知識知曉率是被扣分最多的項目之一。有的學校從來沒有安排過禁毒教育,也沒有禁毒知識的教案,也有的學校老師自己對毒品知識知之甚少更不用説學生了,有的學校領導片面追求升學率,不顧及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的教育。學校在“分數第一”的現行教育體制的指導下,只關注那些學習成績好的學生,而對那些差生是放任自流,不管不問,甚至是歧視,學校的不作為是產生吸毒行為的重要因素。

學術界在如何應對未成年人吸毒這一問題上已經基本達成了共識,即防範新型毒品為主的思路。為防止青少年吸毒行為的蔓延,更多的要從預防視角思考對策,而學校、家庭和社會三個維度是必不可少的。

1、學校預防

遵守法律,常抓不懈。嚴格遵守《禁毒法》的要求,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學校是毒品預防教育的重要場所,是控制青少年中新吸毒人員最有效的防線之一。吸毒預防教育,旨在培養學生抵抗毒品侵襲的心理素質,提高學生識別毒品、拒絕毒品的能力,學校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育人、育才、育德並重。要在教學課程中把禁毒培育作為學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要把中國小生毒品預防主題教育落到實處,常抓不懈,警鐘長鳴,使學生時時處處自覺地加以防範。要積極開展“不讓毒品進校園”“青少年遠離毒品”等活動。

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學校校長是學校禁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將禁毒教育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和班主任,要特別注意對差生的培養,做到不放棄、不拋棄。學校要進一步建立良好的校風、校紀、校規,使學生在優良秩序、優良環境、優質教育中健康成長。提高學生科學文化素質,樹立學生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遠大的理想,養成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堅持摒棄吸煙、酗酒等惡習。開展豐富多樣的文娛活動,引導學生正常的娛樂。開展適當的心理教育課程,糾正某些學生的不良習慣與不正常心理。

2、家庭預防

家庭是預防吸毒的主要陣地,特別是防止青少年吸毒,家庭責無旁貸。家長要會溝通。家庭成員之間的親密度是社會團體都無法比擬的。只要家庭成員具有整體意識,對家人懷有濃濃的親情,就能及時發現和洞察其成員的吸毒的苗頭,並給予堅決制止。家長一定要把反毒、防毒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增強子女抵制毒品的意識與能力,提高警惕,防止子女誤入吸毒的歧途。有些家長只會單純説教,這會引起青春期少年的逆反心理。青少年心理學上所謂的“親子衝突”,是指家長和子女的行為對抗。

家長要積極引導。在家庭中家長要先受預防毒品的教育,以身作則,影響子女,正面實施言傳身教。首先,要幫助孩子改掉惡習,消除孩子的不健康心理,發現孩子不良嗜好,如嗜酒嗜煙、無心學習、過度焦慮、思想消沉或不思進取,要耐心細緻的教育引導,做好防毒於未然。其次,要注意子女的交友情況,時刻提醒子女遠離吸毒人員,一旦發現孩子所交朋友中有吸毒者即令其與之斷交。再次,要學會觀察識別孩子吸毒的行為特徵與心理先兆,及時防範孩子吸毒。發現孩子吸毒要正確對待、正確處理,對未成癮者,要切斷毒源,防止再吸;對已成癮者,要給予更多的關懷和愛心,積極幫助孩子抵禦毒品的誘惑,樹立戰勝毒品的信心,使其最終擺脱毒魔的糾纏。

3、社會預防

積極開展社區戒毒工作。各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禁毒工作的投入,根據《禁毒法》的要求成立社區禁毒辦公室,明確禁毒工作由黨委政府牽頭組織,區禁毒委具體組織實施;各街道確定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由主任具體負責,成員由綜治、司法、民政、勞動保障、公安等部門人員組成;各社區成立社區禁毒工作組,下設若干個禁毒幫扶小組,由社區主任、社區民警、專職禁毒社工、禁毒志願者、社區醫生、戒毒人員家屬組成,自上而下組建三級組織,形成“黨委政府組織領導、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完整禁毒組織機構工作體系,明確各自的職責,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機制,用“積分制”細化評估社區禁毒工作考核指標,將責、權、利有機的結合起來。積極開展禁毒宣傳及對吸毒人員的幫助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吸毒人員戒斷毒癮迴歸社會。

多管齊下,加大宣傳、管理力度。禁毒的關鍵在於認識毒品的危害,特別是新型毒品的危害。而認識毒品危害的關鍵在於宣傳與教育。剛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二章全面規定了禁毒宣傳教育,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工會、青年團、婦聯、新聞、文化、廣播、電視、教育等單位必須積極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種社會預防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預防毒品的能力、擴大宣傳毒品危害的範圍。堵源截流,遏制毒品蔓延。各級公安機關應加大發現查處和打擊毒品犯罪力度。建立健全禁毒情報信息網絡,廣闢線索來源,加強緝毒工作的信息化建設,開展網上管控、網上排查、網上研判,切實提高打擊毒品犯罪的能力。切實開展“打團夥、摧網絡、抓毒梟、繳毒品、追資產”活動,努力遏制毒品的蔓延。

計算機應用技術

王建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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