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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暑假安全公約(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國小暑假安全公約(多篇)

國小暑假安全公約 篇一

1、掌握防火小常識,發生火災時,要沉着冷靜不慌張,並及時報警;在消防警察到來之前,使用正確的逃生方法,進行自救。

2、不要玩火,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3、不進入遊戲廳、歌舞廳;不觀看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製品;不吸煙酗酒;不賭博和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4、年齡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能脱離監護單獨居住;不私自外出,外出時要與家裏人打招呼。

5、不輕信陌生的話,遇到危急的事情時,要及時報警。

6、注意用眼衞生:不要在強光下看書,不要在行走的車上看書,不要躺着看書,不用髒手揉眼睛。

7、不吃沒有衞生保障的食品,不吃沒有清洗乾淨的食物,不喝生水。

8、早晚洗臉,用流水洗臉,不與別人共用毛巾、臉盆等物品。

9、早晚刷牙,食後漱口。

10、每天堅持適當的體育鍛煉,以增強體質,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11、不到坑、池、塘、溝、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12、不攀爬電杆、樹木、欄杆、平房、橋樑、土坡,不做有危險性的活動。

13、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過馬路時要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14、不要輕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門不要開防盜門。

15、觀看比賽、演出或電影時,排隊入場,對號入座,做文明觀眾。比賽或演出結束時,等大多數人走後再隨隊而出,不可在退場高峯時向外擁擠。

16、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7、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8、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打架鬥毆。

19、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

20、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國小暑假安全公約 篇二

1、暑假期間,生活要有規律,按時作息。在無父母陪伴下,不要外出玩耍。

2、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4、禁止到遊戲廳、錄像廳、網吧等不健康場所玩耍。

5、外出要告訴父母:到哪裏去、和誰一起、什麼時間回來。

6、暑假期間不在沒有經過父母同意的情況下和同學出去游泳或做一些危險的活動。

7、嚴禁吸煙、喝酒。提倡節約,禁止鋪張浪費。

8、注意用電安全,防止被電擊傷;注意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注意用煤氣安全。

9、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乘車、騎自行車等交通安全。

10、要認真完成假期作業,為新學期的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

11、講文明,有禮貌,待人接物體現中學生的良好精神風貌。

12、聽從父母教導,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1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與社會上的不良人員來往;遇到危險情況及時求助父母或打電話報警。

14、不得參與各類封建迷信活動及邪教組織,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參與“黃、賭、毒”等六害行為,不得做有損學生形象的事。

15、不到水庫、方塘、湖泊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16、生活要有規律,按時作息;嚴禁吸煙、喝酒;提倡節約,禁止鋪張浪費。

17、認真完成假期作業,搞好複習和預習,為下一階段的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

18、按照規定的時間返校:有特殊情況要向班主任書面請假。

19、不走人行橫道,不靠路右邊走。

20、嚴禁 在車行道、橋樑、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鬧。

公約的意義 篇三

公約是參與制定的單位和個人共同信守的行為規範,它對於維護社會秩序、促進安定團結、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國小暑假安全公約 篇四

1、聽從父母長輩教導,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2、要認真完成假期作業,為新學期的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

3、冬天不滑雪、不溜冰,不玩火,不燃放鞭炮,不做違害他人的事。

4、不觸摸帶電物體,正確操作、使用一般家用電器。

5、不在公路上騎飛車、不扒車、不攔截撞打車輛,不橫穿馬路。

6、不在教室、校園、影院等公共場所高聲喧譁,不在黑板、牆壁、報刊欄等地方塗抹亂畫。

7、外出、回家要與家長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外吃飯、住宿。

8、不跟隨陌生人外出遊玩,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準讓陌生人隨便出入家門。

9、不吃腐爛、黴變、有毒、變質的食物。不飲用生水。

10、不到舞廳、電子遊戲廳、錄相廳玩耍,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説髒話,更不能打架,維護班級、學校榮譽。

11、認真遵守國小生行為公約,相互監督,相互約束。

12、不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扒車、強行攔車、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13、不在馬路上玩耍,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4、年齡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駕駛自行車、三輪車上路行駛。

15、年齡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16、乘坐公交車和其他車輛時,要遵守車內秩序,不干擾駕駛,不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跳車。

17、不到坑、池、塘、溝、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18、病從口入,注意飲食衞生,不暴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

19、在參加游泳、滑雪、溜冰、燃放鞭炮等有危險性的活動時,要在家長和其他監護人的指導下進行。

20、要正確使用家用電器,不玩火、電、爆炸物品或有危險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