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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2021年內蒙古公務員報名入口【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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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2021年內蒙古公務員報名入口【3月3日

報名時間 篇一

報名時間: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報名採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要認真閲讀本《簡章》和《職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

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籤署《考生誠信書》,然後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包括二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並註明“待業”。

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報考者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二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報考者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複審、考察等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審核,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

報考者自行選擇筆試考點,並在報名時點擊確認。筆試地點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報考者在反覆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後,報考者要打印《報名登記表》並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報考者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提示:報考者中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錄用等處理。

報名期間,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將從2021年3月4日開始至3月8日每天上午9:30後在報名網站公佈各崗位報名人數,供報考者參考(提示:請報考者選擇好職位後儘早報名,防止報名後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職位表 篇二

2021年內蒙古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計劃共招錄5310人,各招錄機關、招考職位、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考試類別等職位詳見《職位表》。

點擊查看:2021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報名入口 篇三

點擊報名:2021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考試時間 篇四

考試時間:2021年3月27日-28日,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必須參加這兩科考試,旗縣以上機關(單位)和蘇木鄉鎮機關分別命制不同試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筆試試卷。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月27日14:00-17:00申論

3月28日9:00-11:00公安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

筆試考點設在12個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體地址詳見准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身份證(護照)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計算

報考公安系統以外職位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知識成績分別佔40%、40%、2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統職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40%+公安專業知識成績×20%

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温克族、鄂倫春族報考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佈

筆試閲卷工作結束後,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等,視情況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予以政策傾斜。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佈。

報名條件 篇五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十八週歲以上,三十五週歲以下,即1985年3月3日(不含)至2003年3月3日(含)期間出生的;招考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2年(24個月)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體詳見職位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按照人社部《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等文件執行。

(三)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求報考者必須為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3月3日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報考“項目人員”職位。

(四)報考須政審的職位(具體詳見職位表),在資格複審時進行初步政審,進入考察環節還要進行正式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或取消錄用資格。報名前,報考者可通過職位表中諮詢電話提前瞭解相關事宜,避免報考失敗。

(五)報考額爾古納市、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牙克石市、鄂倫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根河市、阿爾山市、科爾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蘇尼特左旗、蘇尼特右旗、東烏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倫縣、西烏珠穆沁旗、太僕寺旗、鑲黃旗、正鑲白旗、正藍旗、四子王旗、化德縣、商都縣、察哈爾右翼中旗、察哈爾右翼後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鄂托克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後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的部分職位以及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職位,要求報考者須具有報考職位所在盟市户籍或為該盟市生源,報考監獄系統的部分職位,要求報考者符合相應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具體詳見職位表(2021年7月底前畢業,並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區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地所在盟市的職位,也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

(六)除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可以延長至2021年7月底外,其他條件(含職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2.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3.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八)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迴避關係情形的招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

1.考生在本次考錄報名結束至辦理錄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錄報名結束至辦理錄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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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 篇六

准考證打印:2021年3月22日至26日,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站自行打印准考證,准考證要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