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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房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82W

個人購房合同(新版多篇)

個人購房合同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其自建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位於第層套)以總價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屋。

二、甲方承諾:

1、水電安裝到户(入户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面及住房門窗安裝到位(注:門只安裝入户門)。

2、毛牆粉糊,外牆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構造整體粉糊。

3、地板處理可根據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4、________年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5、乙方購買了該房屋後,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甲方不能干擾乙方以後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關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若乙方在房屋裝修時,改變房屋整體結構造成房屋主體出現坍塌,裂縫和在安裝中因水路安裝引起的滲漏一切後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擔。

3、保證在購房合同滿________年時把剩餘保證金一次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5%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5%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房合同 篇二

賣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方式:

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該房房齡________年。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後,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約定付款之後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税費由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户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房合同 篇三

甲方:(開發商)

乙方:(監管銀行)

丙方:

為支撐居民購買商品房,拓展購房資金途徑,甲乙丙三方本着相等互利的準則,經友愛洽談,現就甲方開發的樓盤的個人購房按揭告貸擔保事務進行協作的有關事宜,達到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協作準則:三方許諾堅持依法運營、相等互利、誠實信譽的協作準則,互不詐騙,各不相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乙方對甲方開發製作並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供給個人購房告貸,丙方對甲方開發製作並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供給個人購房告貸擔保。甲方不再為自己出售的房產供給個人告貸擔保。

第三條告貸額度、期限和份額按甲方要求和相關金融方針,由甲乙丙三方洽談處理,確保告貸足額、及時到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權力和職責

一、乙方協作甲方做好發放告貸申請表、蒐集告貸材料等作業。

二、甲方應將乙方發放的、由丙方擔保的購房人的悉數告貸用於本協議第二條所指住宅的製作,直至竣工檢驗交付運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對甲方運用告貸人的告貸資金享有監管的權力。

三、甲方應向丙方供給確保金,確保金額不低於

四、甲方確保購房人所購的房產在購買之前未設置典當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和債款膠葛。

五、如因甲方開發項目手續不全、房子質量問題、延期交工、無法處理房子悉數權證等原因形成告貸人回絕如期歸還丙方擔保的告貸本息,甲方應回購其房產並承當連帶確保職責。

六、甲方應在房子竣工檢驗後及時處理房子悉數權初始掛號和相關權證,丙方返還確保金。

七、甲方在房子交付運用前有職責將所售房子的初始掛號及變化狀況及時供給給丙方。甲方對購房人成心損毀房子、改動房子用處、轉賣房產等狀況負有監督和奉告丙方的職責。

八、丙方贊同在擔保的告貸額度內,購房人處理告貸手續時,對每一購房人向乙方告貸供給連帶職責確保,確保金額為告貸人告貸本金、利息(包含罰金)及銀行為完結債款而產生的有關費用(包含處置典當物費用等)。

九、丙方擔任為供給擔保的兩邊當事人處理預購商品房典當權預告掛號手續。

十、房子竣工後兩個月內,甲方完結房子悉數權初始掛號並幫忙丙方對告貸人所購房產處理房子悉數權證和它項權證。丙方將它項權證移交給乙方後,擔保職責即告免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對購房協議的實在性擔任,如呈現由於簽定假合同而形成假個人告貸的狀況,丙方有權向職責方索賠由此形成的丟失。

第五條三方對在協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職責,一方因走漏商業祕密形成另一方丟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補償職責。

第六條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改動及未盡事宜,兩邊友愛洽談,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等法律效能,本協議在協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私行提早免除,確因客觀原因需求免除協議時,一方應提早告訴別的兩方,並徵得別的兩方的贊同。

第七條兩邊在實行過程中產生爭執,首要經過友愛洽談處理,洽談不成,提交滄州裁定委員會裁定。在洽談或裁定期間,本協議不觸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三方仍須實行。

第八條其他需求約好的事項

本協議簽定後,三方均應嚴厲按協議規則實行,關於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形成丟失的,由違約方擔任補償其丟失。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收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相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房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產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產價款

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並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於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並應在產權過户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範本,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範本,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八條: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房屋產權過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户,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房合同 篇五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xx市xx區xx縣xx小區xx樓xx單元xx號

2、房屋類型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結構xx樓層,房屋走向:xx,房屋形狀:xx,用途xx。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xx。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x拾x萬x千x百x拾x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東: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拾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費用。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xx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xx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四)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五)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房合同 篇六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 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  %,據此確定年利率為 %,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第五條 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户,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户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户名:賬號:開户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户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 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x月利率x(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x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x日利率x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f、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户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户: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户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户,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其他。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閲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 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 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 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 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 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兑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兑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兑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兑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兑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兑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兑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 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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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 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户。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 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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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房合同 篇七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產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售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________萬元。

2、________日內付________萬元,其餘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________萬元之後交付房屋。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本房產的合法性,保證其未被抵押、擔保、出租、出售等,確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糾紛。

2、甲方有責任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房產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本房產,逾期視為違約。

4、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索回本房產。

六、乙方責任

1、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購房款等相關費用。

2、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收本房產。

3、本合同簽訂後,視為乙方認可本房產質量,日後之維修、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房屋質量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後,不得隨意改建和擴建,若因此產生違規建築,導致受到處罰或強制拆遷等後果,均與甲方無關,一概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承擔政策及城市規劃風險,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則按其逾期付款金額以每日____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約後,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________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