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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股權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2W

籤股權合同多篇

籤股權合同篇1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xx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e-mail: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e-mail: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標的為甲方投資於___________________,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元,每股賬面價值_______元;評估價值_______元,評估後每股價值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後國有股不佔控股地位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

四、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內,乙方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五、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為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六、股權交割

乙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之內辦妥有關權證的交割,並及時辦理權證變更事項。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本合同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___頁,附件___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目錄:

籤股權合同篇2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就標的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標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權,即標的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

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第二條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元。

第三條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

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

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第六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並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

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

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條款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公司存檔x份,工商登記機關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讓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股權合同篇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乙方(實際受讓方隱名股東):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丙方(乙方股權代持人顯名股東):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電子郵件:

丁方(目標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各方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1條合同訂立之目的

1、1丁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丁方擬從事業務並正在辦理(資質證照名稱)。

1、2甲方系丁方控股股東,合法持有持有丁方%的股權。

1、3乙方擬受讓甲方持有的丁方%股權,成為丁方股東,通過丁方經營業務。

第2條標的股權及價款

2、1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丁方%的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全部轉讓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條件受讓標的股權。

2、2標的股權的轉讓的價格為萬元。

2、3本次股權轉讓前,丁方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姓名

認繳出資額

出資比例

合計

100%

2、4本次股權轉讓後,丁方股權結構變更為:

股東名稱/姓名

認繳出資額

出資比例

合計

100%

第3條股權轉讓步驟及價款支付時間

3、1乙方自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即成為丁方股東,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持股比例行使股東權利。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之日起,甲方作為丁方股東的所有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上述約定不受工商變更手續進程的影響。

3、2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前,丁方發生對外應付款項以及發生的其他可能遭受的第三方追索,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無論該款項實際支付日或追索主張提出日在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之前或之後。

第4條特殊約定

4、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為丁方的股東之一,乙方不要求進行工商變更手續,乙方作為隱名股東,相應的股權由代持。丙方受乙方之委託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因股代持所發生的合理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2乙方丙方雙方按照雙方實際持有的丁方的股權比例對丁方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4、3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隨意處分屬於乙方的股權(轉讓或者質押等)。

第5條保證

5、1甲方保證

5、1、1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系其在丁方的實際出資,並對此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設定質押、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者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任何事由;否則,由此所產生的所有責任,除甲方自行承擔外,還應依照本合同第8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1、2甲方保證,丁方資產權屬清晰,所有土地使用權、廠房、土地、附屬配套設施、辦公設備不存在設定的權利負擔,也未被司法機關採取保全措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改變權屬的合同。

5、1、3甲方保證並確保丁方保證,乙方自其依照本合同第3、1條的約定支付履約定金之日起,即可進駐丁方目前空餘的車間。甲方應當盡最大努力,確保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協助乙方辦妥所有涉及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事項,並撤出丁方。丁方承諾毫不遲延地辦理股權轉讓所涉相關工商變更手續。

5、2乙方保證

5、2、1乙方保證其經用以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5、2、2乙方保證其經根據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6條盈餘分派禁止

6、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所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已經充分考慮了丁方目前的財務狀況及發展預期。丁方現有的以及未來產生的盈餘,即使作出盈餘分派決議,可歸入甲方名下的盈餘,亦屬於乙方所有,甲方應毫不遲延地將相應盈餘轉交乙方所有。

6、2乙方有權按照自己的實際出資比例享受丁方的盈餘分配。但是如果乙方存在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僅有退回出資款的權力,無享受利益分配的權力。

第7條税費負擔

7、1各方同意,辦理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程序所涉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2股權轉讓所涉税款,按照國家及地方税收徵收管理的要求,應當由轉讓方承擔的税款由甲方承擔,應當由受讓方承擔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第8條違約責任

8、1標的股權存在與本合同5、1、1條約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除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向丁方補足出資外,還應向乙方支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者設定質押涉及金額的30%。

8、2丁方資產存在與本合同5、1、2條約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應當在日內滌除所有權利負擔。否則,甲方除應滌除權利負擔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前述權利負擔所涉金額的30%。

8、3除前款規定外,丙方其他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給乙方的股權造成其他損失的,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約定的轉讓事宜無法實現的,不視為各方違約,各方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第9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丁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在各方當事人之間具有最終效力,取代所有之前與該等交易有關的雙方之間口頭或書面的約定。除非各方指明修改本合同的具體條款,否則任何往來文件或協議與本合同約定存在衝突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10、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籤股權合同篇4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與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是在 市註冊成立的企業,持有項目公司100%的股權,甲方有意與乙方共同合作開發本項目。

2、乙方是在 市註冊的企業法人,具有豐富的項目施工建設經驗和大型城市綜合體投資開發經驗和商業資源,乙方亦有意與甲方共同合作開發本項目。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項目所在城市法規條例的規定,商定以“項目合作開發、公司股權轉讓”的形式開展合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以茲共同履行。

第1頁(共8頁)

第一條 甲方披露的本項目及公司概況

1.1本項目概況

1.1.1本項目位於 市 區,東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佔地總面積為平方米(約 畝),土地性質用途為 ,規劃設計指標為:容積率≤ ,建築密度≤ %,綠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積、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附件1。

1.1.2甲方公司於 年 月 日與 國土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獲取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證號為: ,發證日期為 ),目前已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概念性設計批覆、等報建文件。

1.1.3本項目土地現狀: 。

1.2甲方公司概況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並至今合法存續,已通過最近一年的年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税務登記證、税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等所有證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擁有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權,並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費、土地使用 税等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債務外,不存在任何應支付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應支付的欠繳税務以及其他應支付的任何費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務清繳審計手續;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對外擔保(包括為股東擔保)以及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查封、凍結、限制權力等情形。

1.3項目名稱及建設內容: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合作的項目暫定為“ ”,規劃建設內容為:如集百貨mall、soho、寫字樓、民族特色商業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檔居住小區等為一體的城市綜合體(此處建設內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填寫),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計容的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具體以政府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方案制定。

第二條 合作的先決條件

2.1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後簽署正式合同,具體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30個工作日內自行或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對甲方公司和項目進行財務和法律盡職調查,甲方予以協助全力配合,並同意將乙方對調查報告滿意(以調查報告的結論與甲方披露相符作為滿意的標準)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關文件證明本項目地塊不存在被當地國土部門認定為閒置土地或因此被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徵收土地閒置費)或被收回的風險。

2.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將乙方調整過的總平面圖及相關圖紙向規劃部門報批並獲得批准,並同意將此批覆的取得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如項目已獲取總規批覆乙方認為需要調整時本條款適用)

(如有其它先決條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增加)

第三條 合作方式

3.1在先決條件達成後,乙方成為甲方公司新股東,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權(根據談判確定乙方股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乙方按

合同約定向甲方公司派駐管理人員,實現乙方對本項目進行開發建設。

3.2甲、乙雙方以項目開發作為合作平台,乙方負責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品牌、籌措建設資金、負責運營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3.3甲、乙雙方在項目獲取及項目開發過程中,充分利用各方優勢資源,為雙方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四條 股權轉讓

4.1在雙方簽署本合同併合作先決條件達成之日,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權,甲方持有 49 %的股權。

若股權轉讓因國家相關部門規定需要評估產生的溢價而導致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4.2甲、乙雙方按照項目所在地工商部門的要求籤署股權轉讓合同、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體現前述內容的新章程等股權、管理人員、章程變更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提交各自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後由甲、乙雙方提交工商部門辦理股權、管理人員及章程的變更登記。

第五條 項目的設計和開發建設

5.1乙方負責對本項目進行設計和開發建設,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完成開發建設、產品銷售等各項工作且有知情權。當乙方確有重大過錯給項目造成巨大損失的,甲方才可採取合法措施。

5.2本項目設計和開發建設、銷售期間,甲方應負責辦理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總規報批及項目配套費減免、項目税費等優惠政策等手續,負責辦理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規劃驗收、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的報批工作。雙方應給予對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3公司應在項目獲取第一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 年內竣工完成整個項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法律法規變化、項目所在地因氣候出現超常規天氣無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則整項目完成竣工驗收的時間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項目延期的責任。

5.4項目户型設計、總平面設計等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提出建議,由乙方和甲方討論同意後進行正式設計。方案設計由甲方負責報批,乙方配合。各類產品售價參照項目周邊同類產品價格並考慮本項目實際優勢後,住宅銷售均價不低於周邊同類產品價格,報甲方備案,如果該價格確實偏高導致銷售困難時可由雙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銷售價格;商業及其他類型產品價格根據開盤時市場情況由雙方商定後進行定價。

5.5為保障規劃的合理性及竣工順利交房入住,甲、乙雙方同意本項目的建設工程由乙方指定的總承包施工單位施工建設,工程總包價按定額攔標價上浮5%計算。具體內容由雙方項目公司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總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確。

第八條 項目銷售

8.1 項目的銷售由乙方負責指派專業營銷機構負責,項目涉及到營銷宣傳推廣費用由項目公司負責支付;銷售佣金參照市場標準按總銷售產值的2.5%結算。

第九條 項目建設資金投入、融資及財務安排

9.1雙方約定:項目工程建設資金由乙方負責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總造價計算;項目報建、營銷基本工具(包括售樓部、樣板房等)由甲方負責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價人民幣200萬元/畝計算;其他成本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

9.2雙方約定:項目預售款項優先確保用於支付項目建設工程款,項目銷售工作

由乙方負責;若遇項目銷售資金回籠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項目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進行抵押融資,以確保項目順利建設。由於項目融資產生的財務成本,列入項目成本。

9.3甲、乙雙方應努力使本合作項目在合法前提下達到税務籌劃最優化,具體實施方案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處理。

第十條 項目銷售及利潤分配

10.1雙方同意,本項目預售後獲取的銷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項目應支付的開發建設費用、管理費用,營銷費用、到期銀行貸款本息和當期應繳納的營業税及預徵税費並預留必要的開發建設費用,項目銷售回款達到90%並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後對公司項目依法形成的利潤,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若甲方在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至項目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另行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合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11.2 若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至項目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沒有履行項目建設開發之義務導致項目無限期停工或項目開發失敗的情況,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2.2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當地仲裁機構,衝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披露的本項目及公司證照、財務資料等所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3.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3.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聯繫方式: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籤股權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鑑於:

1.甲、乙方同意轉讓,丙方同意受讓甲、乙所持____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股權共計_______萬股;

2.甲、乙方同意以每股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分期向丙方轉讓所持_______股權共計__________萬股,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

3.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選擇受讓全部__________萬股股權,並支付所有轉讓價格,則轉讓價格為每股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丙方同意以上述方式、價格和數量受讓__________股權。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方的義務

1.1 甲、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 甲、乙方同意採取積極行動,以促使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的順利完成。

1.3 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甲、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1.4 甲、乙應積極配合丙方與質權人接洽,並儘快達成解除質押的有關約定,保證本合同項下股權的順利轉讓。

1.5 甲、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1.6 在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權轉讓全部完成前,甲、乙方應保障本合同標的__________股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約的前提下,未獲丙方書面同意前,甲、乙方應保證其與質權人不將上述股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給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 丙方在將要匯出各期轉讓價款前七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甲、乙方,並簽訂每期轉讓的協議,甲、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整套解除質押所需材料,並補足向銀行解除質押所需要的差額資金;當丙方人員向銀行解付自帶匯票並支付到甲方在質押銀行所開設的帳户內時,甲、乙應交付丙方所付資金對應的股權解除質押和辦理股權過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並協助丙方辦理過户手續。

1.8 本合同標的股權對應的銀行貸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額承擔。

1.9 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甲、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丙方的義務

2.1 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 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2.3 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2.4 如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甲、乙方造成任何損失,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丙方保證將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有關付款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條 股權過户方式

3.1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過户轉讓__________萬股;

3.2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批過户__________萬股,每批過户不少於__________萬股,具體過户時間由丙方確定,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乙方,並另行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

3.3 就每期過户的股權和每期支付的轉讓款,甲或乙方與丙方(或與質押銀行)將按本協議確定的原則,分別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以便各方履行;

3.4 如果丙方能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轉讓款,則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幣轉讓全部_____萬股股權。

第四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4.1 本次股權轉讓(分期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2 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向甲、乙方匯出定金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付給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

4.3 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乙、丙方將簽訂首期轉讓的 萬股的協議,並按本協議和首期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和進行股權交割。

4.4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過户股權數量支付相應價款,甲、乙方切實保證丙方受讓股權的過户後,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萬元衝減最後一期轉讓價款申的等額部分。

4.5 在各期股權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前,丙方匯入甲、乙方指定帳户的價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本金,直至股權質押項下貸款本金清償完畢為止。

4.6 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在首期轉讓款和定金的基礎上,補足全部轉讓款,則丙方只須支付總額為___萬元的轉讓款,已支付的定金和_____萬股中多支付的每股_____元人民幣應衝抵等額的轉讓款。

4.7 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轉讓款後,應協助丙方辦理股權過户的有關手續。

4.8 本次股權轉讓所涉費用(如印花税、過户費)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擔_____%;其餘税、費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經雙方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經濟損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股權轉讓失敗(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甲、乙方應在收到款項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和當期價款(如已支付)返還給丙方,本協議或分期協議終止執行;協議已履行完畢的部分,各方不予返還。

5.3 如因甲、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失敗,甲、乙方應向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户的股權數額×l元/股。

5.4 如因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失敗,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還定金並應賠償甲、乙方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户的股權數額×l元/股。

5.5 如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金額時,上述約定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行使要求除賠償違約金之外,補足其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六條 股權的託管

6.1 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乙方向丙方書面承諾將首期轉讓的_____萬股股權之外的共計_____萬股股權,委託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託管期限自本協認簽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託管期內,丙方的託管權限為除有限制的最後處置權以外的全部權限,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權(含紅利、送股和轉贈股本等)表塊權、提名權、提案權等。

6.3 託管期間,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約的有關規定,並不得使用於損害甲、乙方合法權益的行動中;如丙方違反前述託管使用權的規定和約定,甲、乙方有權提出終止股權託管,並要求丙方賠償甲、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6.4 託管股權數量依股權過户交割行為的實施而等額減少。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7.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7.3 本合同一式九份,協議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丙各方對本協議所涉事項承擔同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擅自將有關信息、資料披露給第三方

(根據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除外);如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議各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股權過户地人民法院起訴。

籤股權合同篇6

甲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因雙方有意要合作共同參與xxx店的建設,甲乙雙方就股份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共同參與建設,按照分工負責不同的工作。人員的分配則由雙方共同找人負責奶茶店的經營活動。

2、經雙方的資產評估,確定原始股本總額為18000元。其中包含原始建築費(折舊後)、店內的設備原料以及店面的產權。

3、甲方確認丁丁熱飲吧是甲方全部擁有,並轉讓名下的2/3的股本給乙方,即價值為1xx元人民幣。一次付清。此後,雙方按照股本比例擁有利益和承擔的風險。

4、簽訂合同後,熱飲吧所經營的產品須由雙方同意方可進行,若一方不同意則不能成為經營對象。

5、雙方合作共同開發並打造香草主題咖啡吧的品牌,在甲方未同意或未參股乙方個人經營項目前,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的技術開展經營活動盈利。雙方亦不得私自撤股。

6、對於此合同,如有一方違背,須給予對方一定賠償。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有一方撤資,則須賠償對方損失。賠償的方式為股份的1/3或者每年至少3.5萬的現金賠償。(即違約年數×3.5萬)

7、雙方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實行財帳分離。各類支出及收入須經雙方共同過目。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自籤立日起永久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