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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個人勞動合同範本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6.74K

標準個人勞動合同範本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合國勞動法合同》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培訓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熟練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實際能力和甲方需要重新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三、工作時間

第六條 甲方實行全年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他工作和休息時間根據生產、銷售實際情況統一調整工作和休息時間。

四、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時間及其他待遇

第七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基本工資不低於同年餘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乙方熟練期的工資發放形式和發放時間按下列第 條確定:

(一) 乙方從事記件類各崗位工作的,其報酬分配按記件工資加獎金計發,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發放;

(二) 乙方從事行政管理、後勤、銷售、特殊工種等月薪制工作的,月基本工資不低於同年餘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當月工資於次月月底發放。

第九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合同期間,甲方視乙方的工作業績和技術熟練程度,調整乙方的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乙方繳納部分,可由甲方在其基本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患有職業病,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獎懲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獎懲按本企業職工獎勵條例執行。

六、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第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 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提供錄用相關的證書、身份證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為虛假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三) 乙方因參軍、升學等正當理由,並出具相關證明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遷移、兼併、分立、合資、轉資、轉產、進行改造及本合同所約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歸還辦公用品、宿舍鑰匙等甲方物品工具、未向甲方繳納應繳費用及未按甲方要求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等,不得依據前條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包括合同期滿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條乙方從事管理、銷售、設計、研發、採購或質檢等崗位,接觸、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解除本合必須提前六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脱密措施。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該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否則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的;

(二)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退休、退職的;

(四) 乙方違反《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甲方開除、除名的;

(五)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 甲方自行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

七、保密守密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不將在工作中、生產職責範圍內接觸的甲方的祕密(銷售價格,銷售策略,供應商信息及價格,經銷商信息財務數據等均為甲方機密),以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包括涉及甲方祕密數據、圖表、表格、文件、説明書、磁盤、光盤、錄像錄音帶、照片底片、電子郵件、信件等信息)帶離或私自摘抄、記錄、複製據為所有,也不讓無關人員接觸到和了解、獲取甲方祕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時,無條件書面移交上述資料及屬甲方的物品(含資料複製品),並經甲方確認簽字生效。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及其他協議後三年內仍履行上述義務,不泄露、不利用甲方的祕密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在生產同類產品的其他企業參與開發、生產、銷售與本企業相同相似的產品項目。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 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守密責任,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由甲方出資安排乙方培訓而合同期限約定服務期未滿,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甲方已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直接培訓費、培訓場租費和受訓人員有受訓期間的差旅食宿費及培訓期間的工資)等等;如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則培訓費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一條乙方因第十六條第(二)款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由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外,並按甲方損失的2倍支付甲方賠償金,情節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在簽訂此《勞動合同》後,視為乙方已知悉甲方的相關制度(考勤制度、員工守則、考核制度、獎懲制度等)

2.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3. 未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4. 一切違反廠規廠紀的行為,均按廠規廠紀處罰。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日起至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年月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休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兩班制,安排乙方實行半班運轉工作制,每月休息一天。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規定。

(三)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加班加點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已經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驚醒健康體檢,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該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效績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效績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等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的規定的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堅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定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有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定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3

甲方: 電話:

註冊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 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_ _年_ _月_ 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時間為 個月,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設計部和市場部簽單設計提成為 %。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補150-200元不等。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5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