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贈與車輛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21W

贈與車輛合同多篇

贈與車輛合同篇1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贈送乙方別克商務轎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轎車壹輛贈送給乙方;車輛的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輛顏色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

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起進行車輛交割手續,合同生效以前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以後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中贈予的____________轎車自雙方簽字時在太原迎澤區交割,並在____________年5月1日辦理完過户手續。

三、合同生效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並於____________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過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贈與車輛合同篇2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甲方乙方系父子關係。甲方自願出資為乙方購買一輛小型汽車贈與乙方,並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出資為乙方購買一輛小型汽車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機動車。

二、此機動車所有款項和税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此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辦理此機動車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機動車所有權證。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機動車抵押及出售。

四、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機動車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妻子,不屬於乙方夫妻共同財產,若乙方妻子干涉此機動車所有權甲方有權收回此機動車所有權。

五、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收回該機動車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允

許出售及分配該機動車,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機動車時的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贈與車輛合同篇3

甲方(贈與人):

住所: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住所: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已經爭議解決方式。為明確甲乙雙方贈與車輛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應對贈與財產進行詳細約定,若內人未詳細約定,贈與人可能隨時轉移、撤銷或者改變贈與。受贈人無法拿到贈與物,也不能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一、甲方將其所有__________車(車票號:____________)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車輛行駛證、車輛合格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

二、贈與物的交割:甲方將__________車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與乙方,並於當天配合乙方到__________車管所辦理過户手續。

三、乙方應在簽字合同的一個星期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

四、該車需辦理過户手續,過户手續由乙方辦理,過户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該車自交車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該車發生的相關一切責任,事故、賠款和交通罰款均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風險提示:

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説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六、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車輛合同篇4

甲方(贈與人):xx

乙方(受贈人):xx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車輛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xxxxxxxxxxx一輛(車牌號:xxxxxx)無償贈送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車輛具有所有權,其所有權證明為:xxxxxxxxx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號xxxxxx。

第三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當日內將車輛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該車發生的相關一切責任,事故、賠款和交通罰款均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若與移交上述車輛有關的費用包括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曉並願意對因此之後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贈與車輛合同篇5

甲方(贈與人):xx,男,現住山西省長治市,身份證號為14243xxxxxx50315;

乙方(受贈人):xx,男,現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號,身份證號為140xxxxx734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贈送乙方別克商務轎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別克商務轎車壹輛贈送給乙方;車輛的車牌號為晉dq4444,車輛顏色為灰色,發動機號為xxxxxxxx,車架號為xxxxxxxxxxxxxx。

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起進行車輛交割手續,合同生效以前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以後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中贈予的別克商務轎車自雙方簽字時在太原迎澤區交割,並在20xx年5月1日辦理完過户手續。

三、合同生效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並於20xx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過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贈與車輛合同篇6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汽車(應寫明該汽車的具體信息、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 的證據名稱,購買該汽車時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 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 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贈與合同,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 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 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 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質:

①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 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②諾成行為。 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 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 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③無償行為。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贈與車輛合同篇7

一、如果贈與人在交車以前反悔,受贈人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二、如果贈與人在交車以後反悔,受贈人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三、如果受贈人未得到受贈車輛,受贈人有什麼權利可以要求救濟嗎?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普通贈與合同。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三、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佔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他們認為:

諾成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係。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於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贈與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樣,經過要約與承諾,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故為諾成性合同。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為什麼會存在爭議呢,原因在於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於“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於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由於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後,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便很明確了:如果贈與人在交車以前反悔,撤銷了贈與,受贈與人則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

下面回答第二個問題。車輛(贈與物)沒有交付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那麼車輛(贈與物)交付後,贈與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呢。

贈與物的交付標誌着贈與合同予以履行,贈與物交付後,即表明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受贈人受領了贈與物,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雙方之間的贈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根據誠信原則和維護社會生活的穩定性的要求,贈與人不能反悔,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但由於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財物無償贈與他人,贈與人具有善意性,為保護該善意性和防止受贈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對贈與人的有關利益實施惡意的侵害。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受贈人具有以上規定的不法情形,則其行為與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倫理觀念,如“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等顯系嚴重背離,屬於人人忿恨的“恩將仇報”行為,因此,法律特意賦予贈與人、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狀。該情形下撤銷權與贈與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銷權明顯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僅在出現法定情形時,贈與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因此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車輛交付後,由於合同履行完畢,正常情況下,即便王力在交車以後反悔,張園依

然可以得到約定的小轎車,除非張園作為受贈人,違反法律規定,實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不法情形。

因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撤銷了贈與,而是張園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張園如果受到損失,是否可以尋求權利救濟呢。由於贈與人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性撤銷權和限制性撤銷權,因此,張園因贈與合同撤銷所受的損失,也應當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於贈與合同系諾成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合意,則贈與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雖然贈與人具有法定的撤銷權,但如果張園為簽訂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費用,如交通花費、或者為接受贈與物而實施了準備工作,如修建停車場所、預交有關費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則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在贈與物交付後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於該撤銷的發生前提條件須是張園具有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贈與人或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撤銷贈與得到法律支持,則張園應當返還車輛張園返還車輛所受的損失,按照“不能因違法行為而獲利”的原則,由張園方自行負擔,無權主張相應權利救濟。

因此第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的權利救濟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二、在贈與物交付後撤銷贈與的,因該撤銷贈與的前提是張園實施了法定的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張園無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