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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6.08K

多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5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

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税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後以掛號信件)發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繫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繫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二)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 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月和次年的 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日

5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三)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05年 月 日起至2010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於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兑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衞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5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四)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嫦娥賓館(位於 路)的三名股東,共同擁有嫦娥賓館的所有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將嫦娥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內容

承包的標的為嫦娥賓館,原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卡拉ok、中餐旅館業。

二、承包期限

從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陸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須每月足額如期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2.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承包金如數足額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暫定農村信用社,帳户名:嫦館,銀行帳號:0017 34245),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直至視同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為止。

四、承包保證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本合同履約承包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12000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證嫦娥賓館權屬清楚明確,無產權糾紛。

3.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資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4.甲方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管機構,監督乙方在原工商營業執照範圍內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超範圍或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同乙方違約。

5.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並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施和設備(詳見財產清單)。

6.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內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如保險理賠等)。

7.甲方辦理好消防驗收合格手續給乙方,以原件為準。如果承包期內,因政策要求或變動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項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自行購買;如需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合格的有關手續,甲方須予以協助乙方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經營嫦娥賓館,並擁有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及收益權,若超範圍經營業務,由此引起而需負的責任(含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需無條件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經營嫦娥賓館期間的發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賓館發生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合法使用權並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設備的各項性能完好、完整,負責承包期內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及保養,防止資產流失,確保承包期滿後將各項設施、設備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損失,應折價賠償或按同牌子同型號補償。

5.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不得以本賓館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從事抵押借貸活動,如有違法、違規行為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賓館出租、轉包給第三方經營。若確因正常經營需要,需對本賓館進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體結構變動),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報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書面批覆為準),方可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後,乙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如空調、電視等)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自行設置。但裝修設施(如門窗)、消防設備(如自動噴淋、煙感器)、水電相關配套設施(如太陽能、配電房設備)不得拆除,權屬屬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險:

2.合同終止與續約: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

2.如甲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須賠償乙方20萬元人民幣,同時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設備損失;如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包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並終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甲方有權向乙方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10計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滯納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視同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各項財物(包括乙方裝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項設備)及本賓館的經營權,並有權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保證金20萬元,只作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補充規定

日後雙方對本合同有補充的,應另行約定,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受本合同的相關條款的約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後一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時間: 時間

5篇實用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五)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已經多月向老撾三江大酒店餐廳提供廚師服務,對老撾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為更好地經營該餐廳,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全資擁有的老撾三江大酒店之餐廳,餐廳的經營範圍須符合營業執照之規定。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間內,若甲方需要使用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酒店宴會大廳時,乙方應免費提供。

3.在承包期內,乙方應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經營戰略和措施,並落實與餐廳有關的各類配套服務。收到酒店管理層的會議通知時,應及時派代表參加,並在被要求解釋某種經營行為和政策時,須詳加解釋和溝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為。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餐廳位於老撾首都萬象市三江商貿城三江大酒店內,包括一樓用餐大廳及______個包房,二樓______個包房及其它相應營業場地以及酒店宴會大廳。

2.該餐廳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廳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

1.該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13年10月_____日至2016年10月______日止,共計36個月。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餐廳,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餐廳承包金約定如下:承包期的頭6個月為每月5萬人民幣;第7個月到第12個月為每月10萬人民幣;第13個月到第24個月為每月12萬人民幣;第25個月到第36個月為每月15萬人民幣。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後於每個自然月月末付清當月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建築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在承包期間,甲方根據乙方收取並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標準,於每月末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早餐費。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務水平,須符合酒店管理層與乙方協商一致定立的標準。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於每月末向甲方及時繳納水電費、垃圾清理費等費用,水電費為按獨立水錶、電錶計量數額計算的費用以及按公攤面積分攤的水電費用;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税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義統一繳納的且因經營行為被徵繳的各項税收及相關費用,乙方須承擔三分之一。

(3)簽訂合同後的3天內,甲、乙方應對酒店現存的各類食品、配料、調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貨進行盤點,並在協商的基礎上統一作價,乙方在承包的第一個月內向甲方支付該類物資費用。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大項維修須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餐廳所在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該餐廳。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餐廳設施,干擾餐廳正常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餐廳: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餐廳設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應用於餐廳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10萬元人民幣。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餐廳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餐廳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3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餐廳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餐廳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餐廳的經營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人民幣整。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3%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人民幣整。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餐廳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幣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第十三條 擔保及保證金

1.承包期間,為了保證乙方能正常經營、按時支付所有工資、税費等經營開支以及為餐廳裝修及設施提供擔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另行交納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由乙方交給甲方;

2.乙方若發生違約行為,或者對餐廳的裝修及裝修造成毀損並未進行及時修繕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發生該類事項的,甲方應在協議終止後三天內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3.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證金衝抵承包金、水電費、部門收費、員工工資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即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擔相應義務。

4.乙方繳納的保證金在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