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並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