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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和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23W

股權和合同多篇

股權和合同篇1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和合同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

證件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改制重組及私募股權融資的資本運作財務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均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為依據,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另一方從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行為;

1.2甲乙雙方應秉持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忠實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得采取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來損害對方的利益或者為己方牟取不正當利益;

1.3甲方應盡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應以正當、合理謹慎的方式來處理受聘業務,盡力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保證財務顧問意見合乎法律法規、商業慣例。

1.4乙方在其服務過程中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諮詢、建議、策劃意見等,均不構成對甲方的實質性約束,是否採用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亦不對甲方據此行事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財務顧問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改制重組及私募股權融資的財務顧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1財務顧問盡職調查;

2.2協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組方案;

2.3協助甲方協調各中介機構的`工作;

2.4提供公司價值分析報告,對公司全面估值;

2.5協助甲方製作私募股權融資商業計劃書;

2.6協助甲方尋找潛在投資人並進行初步評估;

2.7協助甲方對候選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

2.8協助甲方與候選投資人進行談判,達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協助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條財務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3.1財務顧問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調查費、方案費、諮詢費、交通費、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財務顧問費用分為兩部分:

3.2.1改制重組費:改制重組成功的收取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

3.2.2私募股權融資費:融資成功的,按乙方推薦的投資人實際到賬款項的3%提取;其中,該私募融資費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協助取得融資的費用。

3.3甲方應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

3.3.1協議簽署後,乙方正式進場工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預付改制重組費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報批材料的製作並報相關部門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重組費______元;

3.3.3有關報批材料獲得相關部門的批覆並獲得甲方股東大會批准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重組費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權融資費用在投資人投資款項支付至甲方賬户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實際到賬款項的3%。

3.4甲方應按照下列銀行賬户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工作;

4.2應向乙方及時如實地提供乙方從事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4.3應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辦公場地、設備等工作便利;

4.4對乙方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如有),承諾只用於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經乙方同意不應使用於其他用途;

4.5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4.6有權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員提出工作建議,確保工作質量及進度,若乙方工作人員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費用,乙方已收取費用應予以退還。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財務顧問費用;

5.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料和辦公場地、設備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員組成工作小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變動後名單書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員應具備與前任相當的專業技能並承諾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應確保項目人員達到履行其職責所需的專業勝任能力,以應有的職業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財務顧問業務;

5.5嚴格依甲方的授權履行財務顧問職責,不得進行超越甲方的授權範圍或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5.6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組方案及私募股權融資方案(詳見附件),並經甲方同意;

5.7對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單方面變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發、颱風、水災、風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在此情形下,除非雙方另行約定,甲方無須支付剩餘顧問費用,乙方已收取的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6.4乙方在有充分證據證明甲方提供虛假、嚴重誤導的財務顧問工作所需要的有關情況和資料時,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雙方另行約定,乙方已收取的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6.5甲方在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未以謹慎、誠實、勤勉盡責的態度提供服務,不遵守職業規則或甲方的建議,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顧問費。

第七條保密義務

7.1乙方承諾,乙方對其人員獲悉的關於甲方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資料”意為乙方人員在聘任期間通過書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過參看場地、裝備或設備看到的資料,且該資料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資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關資料(1)在透露給乙方時可公開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進入公有領域;(2)非因乙方的行為遺失而在隨後為公眾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給乙方之前已為乙方佔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條件下自除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或其各自的有關人員外的來源獲得的。

7.4如果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資料,乙方可僅將須依法透露的有關資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給上述國家司法、行政機關而無本合同項下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除本合同約定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已支付費用總額40%的違約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8.3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及時地提供服務,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最高賠償上限為乙方本次財務顧問實際收取的費用總額。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9.2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

第十條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均應以中文書寫,以郵寄或者傳真形式發出。按本合同規定發出的通知,信件遞交郵局後____日視為收件日期;如以傳真方式發出,發出後1個工作日視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至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附則

11.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者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者對追究違約方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者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被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按第10條有關規定送交對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後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和合同篇3

本合同的雙方為:

1.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投資於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項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4.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________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建嵐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項目公司的股權,通過________國際公寓項目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在本合同項下信託有效期間,如果發生受託人終止情形,委託人將另行選任新的受託人,委託人不指定或無能力指定的,將按《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

4.委託人保證已就信託資金設立信託的相關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5.委託人保證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或謀取非法收益。

6.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受益人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時的規定期限內,按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的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可用於清算的財產。

3.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管理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4.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帳户:

户名: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6.委託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7.信託財產的構成

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第八條 信託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應由信託財產承擔:

(1)受託人報酬;

(2)文件或帳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6)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8)信託發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 = (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信託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4.費用計提

(1)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提取;

(2)除受託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3)受託人按照信託資金數額的3%計提信託費用。

5.受託人報酬的提取

受託人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於收到項目公司信託費用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取信託報酬。

6.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計算。

第九條 信託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存續期為一年,自________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進行集合運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託計劃。

2.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帳,分別核算,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5.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為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投資於自己或關係人發行的有價證券;不得將資金信託中的資金貸給自己或關係人。

第十一條 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股權溢價轉讓收益、銀行存款利息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條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100%

信託收益率 =總信託收益 ÷ 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 × 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________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

(2)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信託計劃期滿的____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帳户(簡稱信託利益劃付帳户)。

第十二條 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

1.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帳户。信託財產經營產生的收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繳納的税費由受託人從信託財產中支付;

2.所有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詳見本合同第八條;

3.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帳户中扣收。

第十三條 風險揭示和風險承擔

1.受託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貸款風險、利率風險、管理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受託人確認,在信託存續期間受託人負有采取合理措施規避信託財產出現重大政策風險和市場風險的義務,但受託人不負有預見並隨時告知委託人或受益人類似風險的義務。

5.受託人如有因違反信託目的或者違背受託人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致使信託財產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四條 委託人其他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説明;

(2)按照《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清算情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資金的基本運作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做出相應的説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委託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前劃轉信託帳户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託人享有依據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委託人到期未支付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3)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4)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户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及其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7)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信託財產。

(8)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自本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七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承繼。

第十七條 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1.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隨意變更受益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應共同到受託人處填寫《受益人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手續。委託人變更受益人應以不違背《信託法》的相關規定為限。

2.在信託期限內,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

3.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載明的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到受託人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託人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4.信託受益權轉讓時,本信託項下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

5.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分別按照信託財產的___________‰的費率分別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由此給________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________信託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委託人未按期向受託人提供合同規定之信託財產的,信託合同終止,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3.受託人如因違反本信託合同的相關規定,導致信託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本信託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中止。確屬特殊情況,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給予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以上所涉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取得賠償的各項費用。

第十九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信託。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委託人可以追加信託財產。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本信託可以續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破產、被兼併或者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時,信託不終止,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發生,本信託合同終止:

(1)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3)信託被解除;

(4)經信託當事人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5)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4.信託財產的歸屬

信託終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費用後,受託人將信託財產以人民幣資金形式歸屬受益人。

受託人在信託終止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劃至信託利益劃付帳户。信託終止日至信託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於受益人,與信託財產一併返還。

5.本合同項下信託終止,受託人應當就信託事務出具清算報告,並報經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同意。

第二十條 通知的送達

受託人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託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託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由傳真、電傳或電報傳送,收到回覆碼或成功發送確認條的情況下的第一個工作日。

委託人、受益人和受託人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按本合同記錄為準,如有變更,需書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組成

________信託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而信託計劃有規定的,以________信託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________信託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衝突,以本合同為準。

2.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後另行書面予以補充。

2.本信託合同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及委託人將全部信託資金正式劃至受託人指定信託帳户時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________信託計劃的規定已經閲悉,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和合同篇4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後,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並形成統一意見後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衝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後,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餘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

股權和合同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湖南xx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湖南xx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湖南xx公司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湖南xx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湖南xx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乙方付款後即成為湖南xx公司章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起訴。

第六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和合同篇6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贈與標的

1.1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1.2甲方自願將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

1.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2條 贈與條件

為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為公司提供如下服務:

2.1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一年,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所贈與的股權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 %。

2.2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3條 贈與程序

3.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請公司股東會通過,並負責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3.2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4條 贈與的撤銷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4.1.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4.1.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一年累計造成 萬元以上損失的;

4.1.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4.2因4.1.1或4.1.2條約定的情形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合同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4.1.3條約定的情形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4.3贈與撤銷後,本合同終止履行。

4.4除本條第4.1條規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5條 承諾和保證

5.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合同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贈與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5.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股東義務;

5.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否則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6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6.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公司的風險及虧損。

6.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7條 費用的負擔

本贈與合同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税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8條 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9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 其他

10.1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股權和合同篇7

甲方: (轉讓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王xx (受讓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滕xx (受讓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丙方轉讓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股權事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合同:

一、甲方在杭州xx公司合法擁有35%的股份,乙方願以現金出資,購買甲方在xx公司所佔有的10%股權,在乙方按約支付股權轉讓款後,乙方將獲得xx公司10%的股權。

丙方願以現金出資,購買甲方在xx公司所佔有的25%股權,在丙方按約支付股權轉讓款後,丙方將獲得xx公司75%的股權。

二、杭州xx公司原股權狀況:

杭州xx公司成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持 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依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有效存續,沒有任何法定終止情形。公司的註冊資本 萬元,實收資本為 萬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資。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即不存在任何重大的不利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公司的營業、業務、財產狀況等其他事宜。

股東構成:

股東

一: 施xx 股權比例為:15% 股東

二: 上海xx公司 股權比例為:35 % 股東

三:滕xx 股權比例為:50 %

三、轉讓股權:

股東

一:上海xx公司轉讓其所持有xx公司股權比例35%;

四、轉讓後xx公司股權狀況:

股東

一:王xx 所持有股權比例:25% 股東

二:滕xx 所持有股權比例:75%

五、甲方轉讓承諾:

1、甲方保證轉讓所佔有的股權已經取得公司其他股東各方的同意;

2、甲方保證轉讓股權時不存在任何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六、股權轉讓核算的基準價格:

甲、乙雙方商定,股權核算轉讓基準價格即股權轉讓總價為 萬元。 甲、丙雙方商定,股權核算轉讓基準價格即股權轉讓總價為 萬元。

七、乙方的付款: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支付股權轉讓款 萬元給甲方。

2、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支付股權轉讓款 萬元給甲方。

3、在本簽訂本合同之後____日內甲方需協助乙方、丙方辦理工商登記。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每逾期____日,支付乙方或丙方已付股權轉讓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向其賠償已付股權轉讓款30%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各方同意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二、本合同共五份,其中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如因工商登記部門需要,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與本合同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三、本合同在三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