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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員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工程造價員合同多篇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小區_____樓____單元_____室_______內部裝修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客户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説明;

2、甲方將隨時對工地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藝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時,要辦理材料驗(接)收手續,不負責退料;

4、甲方工程監理或工程巡檢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並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5、甲方接到客户維修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乙方前去維修;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給甲方名譽及經濟上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保證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處罰,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須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衞生工作,必須做到每日清掃現場,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護,杜絕一切事故隱患及違章作業,合同期內,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及因違章作業引起的事故及第三方傷害,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結款項,風險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本工程採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進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單價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7000元,大寫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進場施工____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過半後,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並同業主結算完工程款後,____月內無異議,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的10%,(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字__________號),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准予上市銷售,外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願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測繪。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__________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並辦妥全部

甲方同意按《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的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後一個月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所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税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負擔。

第七條 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須並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八條 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因履行契約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契約正本一份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兩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監督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標準、設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3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託乙方xx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税)計取諮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税)的諮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餘款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並由甲方結算對一併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4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5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本)》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 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項目地點: 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

(一) 委託範圍:

1、項目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2、項目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審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審核。

(二) 服務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務期滿後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諮詢服務,其諮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 5 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諮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諮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範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數據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並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於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3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諮詢業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諮詢服務及計取諮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諮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10%諮詢服務費。

十一、其 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範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6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四條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第五條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第六條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諮詢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員合同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説明

1、一審:對委託方委託的、未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託方委託的、且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

①、委託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託方委託的、已經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託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並經委託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緻、完整。甲方將在乙方諮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徵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後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於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諮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諮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諮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並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説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諮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於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託、要求,接受工作任務並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諮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諮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內容的法律、法規諮詢。

2、工程諮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諮詢及建議。

3、諮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諮詢外,還可隨時撥打諮詢熱線進行相關諮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後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並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並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後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後,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