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夫妻財產協議書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5.39K

第一篇:夫妻財產協議書

夫妻財產協議書

夫妻財產協議書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於年月日在市區婚姻登記機關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自結婚登記以來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雙方經過理智協商,自願就夫妻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狀況確認如下:

1.1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有:

(1)房屋:座落於市區路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

(2)銀行存款:户名為甲方的銀行存款萬元;

(3)其它甲方個人財產:。

1.2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有:

(1)房屋:座落於市區路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

(2)汽車:户名登記為乙方的牌型號轎車部,車牌號為:;

(3)銀行存款:户名為乙方的銀行存款萬元;

(4)其它甲方個人財產:。

2.甲乙雙方就婚前財產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如下:

2.1甲方同意將本協議第1.1條列明的甲方婚前個人財產全部贈與乙方。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後15日內將贈與乙方的房屋和汽車過户至乙方名下,將銀行存款匯入乙方指 1

定的銀行賬户。根據本條贈與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單獨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所有權。

2.2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及其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均歸乙方個人單獨所有。

2.3甲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乙方個人單獨所有。

2.4甲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受贈所得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即便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指明該等財產只歸甲方所有。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方授權乙方全權管理、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乙方有權出租、出售、贈予、轉讓、抵押、質押或以任何合法方式處分共同財產。甲方不得撤銷上述授權。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乙方同意和授權,甲方不得擅自處分乙方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

5.雙方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約定如下:

5.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因甲方或乙方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5.2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5.3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方乙方共同償還,並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5.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對外借貸產生債權,需徵得乙方同意,未經同意對外借貸,負債方無力償還的,並致乙方損失的,在離婚財產分割過程中甲方應予賠償。

6.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出現以下情形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婚外情的;

(2) 對乙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乙方及乙方所生子女的;

(3) 有賭博、吸毒、嫖娼等惡習經乙方勸説仍然屢教不改的;

(4) 因甲方原因經常夜不歸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

(5) 其他因甲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方發生意外的,其遺產由下列人員按同等份額繼承:子女、乙方、甲方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乙方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乙方發生意外的,其遺產由下列人員按同等份額繼承:子女、乙方父母。上述安排視為雙方的遺囑,具有遺囑的效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改變上述安排。

8.本協議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於年月日在市區簽訂。

甲方:乙方:

第二篇:作業一 夫妻財產協議書

夫妻財產協議書

男方:﹍﹍﹍﹍,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即將締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權利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後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位於xx市xx區xx路8號xxxx宿舍區4棟一單元4501號。房產權證號第號,土地證使用證號:xx國用(2014)第號,建築面積95.01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

1. 位於xx市xx區xx路8號xxxxx宿舍區2棟一單元2606號。房產權證號第xxx號,土地證使用證號:xx國用(2014)第號,建築面積95.01平方米住房歸屬人所有。

二、婚後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1.婚後財產的各自收入(包括房屋租金等)所得歸各自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2.婚後來源於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

3.婚後雙方及各自親屬均互不繼承對方遺產。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單方享有與承擔;

2.婚後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後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於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其它

雙方父母如還健在,雙方均有贍養的義務,不得推卸,這是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五、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三篇:夫妻財產協議書

夫妻財產協議書

--------------------------------------------------------------------------------

雙方依據《民法通則》、《婚姻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 雙方自結婚登記後至本協議簽訂前的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

經雙方確認目前夫妻共同財產有:傢俱、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

二、 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1. 一方勞動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資購置的財產;

4. 一方(轉載自中國教育文摘http://,請保留此標記。)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

5. 一方投資、生產、經營的收益;

6. 一方取得的債權。

三、 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但是因撫養、保護、教育、管理、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他人造成損害而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四、 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並且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立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夫妻財產協議書》來自中國教育文摘,查看更多與相關文章請到http://。

第四篇:夫妻財產協議書

夫妻財產協議書

--------------------------------------------------------------------------------

雙方依據《民法通則》、《婚姻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 雙方自結婚登記後至本協議簽訂前的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

經雙方確認目前夫妻共同財產有:傢俱、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

二、 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1. 一方勞動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資購置的財產;

4. 一方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

5. 一方投資、生產、經營的收益;

6. 一方取得的債權。

三、 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但是因撫養、保護、教育、管理、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他人造成損害而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四、 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並且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立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甲方xx之妻。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謝謝你訪問好範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有誰承擔。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註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公司××%的股份)、車輛(××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為××××)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註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條、雙方自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採取約定夫妻財產製——即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詳情如下:

1、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財產收益的範圍詳見第二條第3款的特別約定條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特別約定條款

(1)本協議簽字之日前,雙方共同使用的裝修、家電包括、傢俱包括、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系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3)甲、乙雙方財產收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a工資、獎金;b生產、經營的收益;c知識產權收益;d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e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f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g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買斷工齡取得的費用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甲方:乙方:

2014年 月日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