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規定執行,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假日工作的,將按國家法律規定標準支付給乙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工傷保險。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