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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8.11K

第一篇:南花園商業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

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

- 本資料來自-

南花園商業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注:乙方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產品代理證,質量證明的複印件,如非法人簽訂合同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

為繁榮市場經濟,規範經營秩序和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基本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尚品-南花園步行街”的座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商鋪建築面積為:

1.3、該商鋪的平面圖紙附後。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商鋪作為使用,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用途,不得將該商鋪轉租第三方。否則乙方按照第條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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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商鋪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定金:

4.1本合同簽訂成立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並在七日內將首款一次性付清,如甲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

4.2、下列行為視為不履行合同

4.2.1商鋪交付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

4.2.2入駐期限到期乙方不與甲方辦理商鋪交付手續、不支付保證金和首付款、不簽訂《商鋪使用管理公約》。

4.3雙方如約履行合同的,定金折抵保證金和首付款,餘款不退,同時變更收據。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各項費用及付款方式:

5.1、[租金]:該商鋪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租金/天,年租金共計:元(大寫:)。

5.2、[保證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時,向甲方繳納信譽保證金及安全

服務保證金計:元(大寫:),如乙方出現拖欠租費、違規經營或出售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影響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扣除保證金後五日內乙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不能補足保證金的乙方按第10.1條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在經營期內無任何違約行為和未結清債務,甲方於本合同履行完畢6個月後無息退還乙方。

5.3、[首付款]:元(大寫:)。

5.4、[結算時間及付款方式]:乙方交完首付款後按支付租金,每末月的1日至10日將下一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元(大寫:)。採取轉賬或現金方式結算均可。

5.5、 [其他費用]:

5.5.1、促銷費:“五一節”、“國慶節”按佔地面積收取

□30平方米以下各1000元;□30平方米以上各2014元;

□80平方米以上各3000元。

5.5.2、店慶費

5.5.3、新引進品牌進場費按佔地面積收取

□30平方米以下500元;□30平方米以上1000元;

□80平方米以上1500元。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6.1、交付時間:

6.2、交房標準:甲方負責所出租商鋪中電梯、樓梯、中央空調、消防設施的安裝,標準外裝修,公共區域內裝修。

6.3、交付手續:甲、乙雙方共同到場,查驗鋪內設施(甲方所提供的設施),清查物品,確認面積、水錶、電錶的讀數,領取鑰匙,並在簽收。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甲方責任

7.1.1、甲方負責房屋的整體管理,保證乙方租用商鋪內的水、電、空調、通訊線路的正常使用。

7.1.2、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潔工作。

7.1.3、甲方負責出租場地公共區域的保安巡邏,協助乙方做好防盜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1.4、甲方需要裝修或因設備改造而停業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因停業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以順延相應租期的方式予以補償,其它補償方式及責任不予承擔。

7.1.5甲方負責交納房屋和土地税費。

7.2、乙方責任

7.2.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經營,合理納税,共同維護“南花園步行街”內正常秩序。

7.2.2、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商品的“質量三包”

售後服務工作,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2.3、愛護“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的設施造成任何損壞乙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乙方應增強防火意識,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如因乙方原因引發的火災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對甲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7.2.4、乙方的形象銘牌及標誌有自已的獨立性,但要求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廣告。

7.2.5、乙方不得在所租區域內貯存、儲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公用區域內堆放雜物。

7.2.6、乙方不得將所租場地轉租第三者,不得在所租場地內進行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2.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經營風險及國家規定的各種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乙方負責對自有商品、貨物等進行投保,保險辦理方式:□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統一辦理。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2.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物業管理規定,雙方就物業方的權利義務另立協議。

7.2.10、甲方基於統一管理的情況下,如需要調整佈局,有權變更乙方商鋪位置,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7.2.11、乙方負責投資經營所需設備、設施。

第八條、 人員管理

8.1、經營區內員工的來源:乙方自行聘請員工,該員工的工資、福利、人事 關係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8.2、乙方所聘員工皆代表乙方經營,因乙方人員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給甲方 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8.3、對於乙方聘請的員工,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如形象過差、殘疾、外表有

明顯缺陷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更換該員工。如甲方發現乙方人員有惡意破壞甲方聲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有權馬上制止並要求乙方立刻更換該員工。

第九條、 商鋪裝修、修繕與使用:

9.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使用安全。“尚品—南花園步行街”內的一切設備、設施損壞後均由甲方負責維修,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交第三方維修。公共區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區域內的維修費用和配件費由乙方承擔。

9.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維護或保養,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作進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側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4、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情節嚴重的進行經濟賠償。

9.5、因乙方經營需要,需對所租場地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通過,蓋章後方可施工。

9.6、乙方未經審核私自裝修,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應將場地恢復原狀,因裝修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9.7、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9.8、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違約及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對方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10.2、乙方逾期支付租費壹個月的,支付甲方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貳個月的,除支付租金總額40%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3、乙方延誤繳納其他費用,逾期超過10的(含10日)的,甲方按每日百分之二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每日百分之五收取所欠金額的滯納金。

10.4、合同期滿或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遷出,如果五日後仍有物品未搬走,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另行擇址為其保管物品,並向甲方支付保管費。十日後乙方未支付保管費,則該物品歸甲方所有。

10.5合同履行地帶如遇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因素,雙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0.6雙方因執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律部門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前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雙方人事變動影響。

1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支付定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1.5、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本合同條款、金額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則按9.1條承擔違約責任。

11.6、本合同甲、乙雙方的地址作為雙方聯繫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5日內通知對方。否則如有通知,按原地址送達,如送達不能,送達方不承擔責任。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華銀大廈

代表人簽字:簽字時間:簽字地點:華銀大廈

第二篇:步行街門面租賃合同

門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或代表: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或代表: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步行街17棟東,115號116號門面房小間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約85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水電安裝到户,排水設施已安裝,116號裝有小閣樓及衞生間室內地板水泥結構。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全年分兩次付清,首次為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交甲方2014元押金,合同到期後甲方退還乙方。

3. 甲方把水電費存摺交給乙方,水電費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繳納。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首次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不得損壞房屋的原有結構。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一切費、税、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3. 租賃期間不能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4.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身份信息,籍貫,住址等信息。乙方須遵守國家法規合法經營。接受甲方所在社區的管理。

七、租賃期滿

1.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1元/平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費,乙方按合同約定返還房屋,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費用方辦理退租手續。

2.續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5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3)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15天以上的;

(2)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九、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貳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或代表(甲方):____________承租方或代表(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步行街租賃合同

黃興南路步行商業街商鋪租賃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商鋪出租方:)地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手機:

乙方(商鋪承租方):地址:身份證號:公司名稱:品牌:聯繫電話:手機:

本協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下列的合同條款(以下簡稱甲、乙雙方):

第一條:土地使用權及房地產概況

甲方本租賃財產位於長沙市黃興南路步行街北段一層,編號為的商鋪,共228.4平方米建築面積。

第二條:商鋪用途

1:乙方所承租的本商鋪用於經營類的 2: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改變商鋪使用用途或品牌,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鋪位,沒收乙方已繳納的保證金(押金)並無需給乙方任何賠償。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甲方於月日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至月租賃期限為年。

2:租賃期限以乙方付給甲方的實際發生租金兑現為準。

第四條:商鋪租金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簽訂的租金為扣除房產租賃税後的實際淨租金。由商鋪租賃產生的房屋租賃税款由乙方負責按相關標準予以繳納。如乙方未繳納租賃税導致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2:租賃期內的淨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前二年每月每平方米2014年12月31日止。2014年淨租金從上年淨租金基礎上遞增百分之五,以後每年遞增百分之五,既2014年元/平方米/月、2014年元/平方米/月、2014年元/平方米/月。

第五條:租金支付方式、及方法

1:先付款,後租賃。

2:乙方按期支付合同淨租金,以個月為一期。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3:在鋪位交付使用之日前20日內,乙方將足額首期淨租金付給甲方。首期金額元,以後每期淨租金,必須提前20日內付款。合同期內付款既:

2014年12月10元整、2014年6月10元整、2014年12月10元整、2014年6月10元整、2014年12月10元整、2014年6月10元整、2014年12月102014年6月102014年12月10元整、2014年6月10元整。

4:乙方付給甲方的淨租金由甲方提供本人銀行帳號為準。

5:逾期支付的租金超過20日,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的違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收回商鋪的使用權。

6:甲方在收到乙方淨租金後應及時出具收據交給乙方,乙方在繳納租賃税後的發票及時交給甲方。收據、發票均以特快郵寄的方式寄往甲、乙雙方所在地。郵址以甲、乙雙方工作便利所提供地址為準,如有變更地址,對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違約保證金

1: 2:合同期滿,在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的情況下:自乙方退還鋪位並繳納相關的所有費用(含合同期內租賃税)之日起,在15日內甲方必須將上述違約保證金計人民幣(大寫)(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第七條:相關事議協定及其他費用

1:本合同所籤的商鋪租金是扣除國家的税務租賃税後的淨租金。故雙方協定租賃税税款由乙方按相關標準負責繳納,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出現拖欠、遲納租賃税税款的一切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應在每年度,或每季度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租賃税憑證原件,經甲方予以確認,未能提供的應視為違約,乙方必須承擔本合同中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中第十二條條款)。同時甲方有收回商鋪另行招租的權力。

2:乙方自行負責支付因經營中依法承擔各項税費等費用,乙方經營中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等按其獨立安裝的電錶度數和相關單位付款通知自行支付。

3:乙方須按步行街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按時交納物業費,簽訂並遵守《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公約》之約定。

第八條:分租或轉租、提前收回或中途退鋪

1:甲方原則上不同意乙方分租或轉租。若乙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在實際使用鋪位出現空置的情況下,由第三方與甲方訂立補充協議。才確保租賃期內合同有效。否則應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鋪位,並沒收乙方已交付的違約金。

2: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甲方提前收回未到期商鋪,屬甲方違約行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既人民幣元。

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乙方中途退鋪,屬乙方違約行為,乙方應支付違約金元(既已交押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對商鋪裝修承諾

1:租賃商鋪由乙方自行負責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法律,法規規定,乙方裝修過程中應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向有關單位申請辦理,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裝修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賃鋪位內、外主體混土結構,及任何水、電公共設備、設施。若擅自改變。需恢復原狀,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4: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的,原來裝修本着“來裝去丟”的原則。在本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10日內,由甲方負責將鋪位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經營守則、及遵守相關其他規定

1: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及時交納與營業相關税費,乙方的違反經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

3:按《消防》條例要求,乙方應在商鋪內配備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等。正當合理的使用該商鋪,如使用不當或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沒收違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力

1:甲方保證對租賃給乙方商鋪,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或出租權),如因所有權(或租賃權)的不完整引起糾紛,一律由甲方負責解決。

2:如該商鋪危及乙方的安全、或健康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條款

違約方因違反合同中協定條款,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違約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繳付淨租金逾期打20日以上的,甲方單方面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乙方違約保證金、單方面收回商鋪另行招租。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1:合同的租賃期限滿的。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3:乙方應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在10日內將該鋪恢復原狀,或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退還給甲方,並在繳清合同中相關費用包括負責繳清合同期內租賃税後辦理退鋪手續。 第十六條:補充協議

1:在訂立合同時甲方已收取乙方支付違約保證金甲方應在2014年1月1日交鋪於乙方,如不及時交付,甲方應退還乙方定金元及支付違約金元,另外退還所付租金及利息壹萬元整。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中的條款有衝突之處,以補充此協議為準。

3: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

附:身份證複印件 日年月附:身份證複印件日

第四篇:步行街店面租賃合同範本

步行街店面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人:xx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路商貿綜合大市場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下述場地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

甲方擁有xx路商貿綜合大市場肆號樓商鋪的合法使用權,並同意將其房產(以下簡稱“場地”)出租給乙方作商業零售用途。房產建築面積約為4500平方米,附房產平面圖,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賃期限、免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由年_____月___ 日至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為______個月,由年_____ 月____ 日至年_____ 月____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需交付租金。租金自年月日起計交。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租及續租的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設備投入總額按五年折舊,折算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月。

四、繳付方式:

每一個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的十五天內上交下一個季度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則每天按未繳納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五、保證金:

在雙方簽署正式合同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時,在乙方無違約並繳清應付款項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在十天內無息返還乙方。

六、雙方的聲明及保證

1. 甲方對乙方的聲明及保證如下:

(1)甲方擁有商鋪的合法所有權,有全部的合法授權和權力將場地按本合同條款租賃給乙方。

(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承租的場地可作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並遵守中國所有有關的法律和法則,以及取得所有與租賃及營業使用有關的證件。

(3)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自合法使用場地。在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的原則下,乙方有權對場地進行間隔、佈局,甲方不得在該門口擺放物品阻礙乙方經營。乙方可在商場內派發宣傳單張。

(4)在本合同期內,因出租此場地而產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門所徵收的税項及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5)除本合同規定的租金,乙方經營場地內使用的電費、水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保證場地於合同期內供乙方依約依法使用。如因場地用途問題而令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甲方應於收回場地後七天內退還乙方預先繳付之按金及費用,並應賠償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

(7)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應協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文件,協助乙方辦理乙

方經營所需之一切證照。

2. 乙方對甲方的聲明如下:

(1)按時、如數繳付合同約定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2)不非法使用場地或在場地內堆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3)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該物業內固定設施和其它設備的無損,在租賃期內所有甲方所投的設備維護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該物業毀損的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4)租賃場地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以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安全原則,改裝設計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經審批後由乙方自行設計裝設,改裝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場地內由乙方裝設之設施和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

(5)因使用場地而產生之水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經營產生的有關税費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經營該物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支出。

(6)租期屆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將場地在不損壞或不影響甲方建築完整的情況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裝之貨架及附設物後交還甲方(自然損耗及經甲方同意保留下來的部分除外)。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立使用場地,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但乙方為經營其業務而設立專櫃或將場地部分或全部空間分租或轉讓除外。

(8)本合同正式生效後如乙方有出現違約或不繳納首期租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如發生地震、非甲乙雙方責任引致的火災、水災、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或無法預料的不可抗力事件,雙方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的義務可在不可抗力發生期內暫時終止履行,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後,雙方可就場地的具體狀況商討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約定

1、甲方同意免費提供店鋪外、大堂入口處、大廈外牆的適當位置,讓乙方設置廣告招牌、掛旗、指示牌等,其設置地點、大小及設計由乙方建議並符合甲方之審批標準,但甲方不應無理拒絕,有關登記費用、建造、發佈、審批等費用及責任與廣告牌日常用電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因場地用途出現問題(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為的徵用拆遷致使乙方無法依此合同承租場地或正常營業或蒙受其它損失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計算,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有權根據其相應的承租區及受損大小而獲得國家規定的對經營者的相應補償,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租賃場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於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權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賃場地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通知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並要求甲方賠付乙方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可向甲方發出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的通知,而此舉並不代表乙方放棄對甲方追討賠償之權利。

3、如乙方正常與完備的申請程序而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發出的營業執照,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的批准,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損失。

九、提前終止

若發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終止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終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實質性違反本場地合同,並且在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六十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繼六個月以上,而且雙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3、一方清盤或破產,未能清償其債務。

十、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釋和履行應受已公佈的中國法規管轄,如有關中國法規未對本場地租賃合同或合同有關特定事項加以規定,則應參照國際認可的一般商業慣例。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解決,如爭議不可能解決,任一方可立即將爭議提交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二、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_份,甲方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簽證機關備案。十三、本場地租賃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第五篇:商鋪轉讓租賃合同

商鋪轉讓租賃合同

甲方:(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商鋪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

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年月日前將位於商鋪{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

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

同,合同到期時間為年月日,月租為人民幣大寫整,{小寫:}。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

月按時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

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

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

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

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

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

轉讓費的的違約金10%,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

金。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

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

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

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商鋪出租方)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