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年月日時起到20_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1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授權人:
電話(公司/住宅):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電話:
附件: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 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峯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遊。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遊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後,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裏説的是這麼一個情況:由於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後生病,並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採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裏説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裏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麼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裏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裏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多餘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於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説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裏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説,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後,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那麼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遊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説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裏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12、對於甲方在旅途中委託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麼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X元/天賠償。
2、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定金是每車1000,共XX
5、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後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 年 月日時起至 年 月日時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於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 元
行駛區域:在 範圍內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並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2、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3、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6、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 安 部門報警並辦理相關手續;
7、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和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據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
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信息;
第七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 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駕駛員身份證複印件;
2、車輛保險單複印件;
3、車輛行駛 證複印件;
出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