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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間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74W

北京居間合同多篇

北京居間合同篇1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基本情況一覽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產權證號(其他權屬證明):▁▁▁▁▁▁▁▁▁▁▁▁▁▁▁▁▁▁▁▁▁▁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該樓房總層數:▁▁▁▁▁▁;本套房屋層數:▁▁▁▁▁▁▁朝向:▁▁▁

户型:樓房為▁▁▁室▁▁廳▁▁衞,平房為▁▁▁間

月租金標準:▁▁▁▁▁▁▁▁大致租期▁▁▁▁▁▁▁▁

裝修情況: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具體為:▁▁▁▁▁▁▁▁▁▁▁▁▁▁▁▁▁▁▁▁▁▁▁▁▁▁▁▁▁▁▁▁▁▁▁▁▁▁▁▁▁▁▁▁

有線電視接口□;防盜門□;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空調□;上下水□

傢俱清單:▁▁▁▁▁▁▁▁▁▁▁▁▁▁▁▁▁▁▁▁▁▁▁▁▁▁▁▁▁▁▁▁▁▁▁▁▁▁▁▁▁▁▁▁▁▁▁▁▁▁▁▁▁▁▁▁▁▁▁▁▁▁▁▁▁▁▁▁▁▁▁▁▁▁▁▁▁▁▁▁▁▁▁▁▁▁▁▁▁▁▁▁▁▁▁▁▁▁▁▁

電器清單;▁▁▁▁▁▁▁▁▁▁▁▁▁▁▁▁▁▁▁▁▁▁▁▁▁▁▁▁▁▁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間合同▁▁▁▁▁▁▁▁▁▁▁▁▁▁▁▁▁▁▁▁▁▁▁▁▁▁▁▁▁▁▁▁▁▁▁▁▁▁▁▁▁▁▁▁▁▁▁▁▁▁▁▁▁▁▁▁▁▁▁▁▁▁▁▁▁▁▁▁▁▁

其他:▁▁▁▁▁▁▁▁▁▁▁▁▁▁▁▁▁▁▁▁▁▁▁▁▁▁▁▁▁▁▁▁▁▁▁▁▁▁▁▁▁▁▁▁▁▁▁▁▁▁▁▁▁▁▁▁▁▁▁▁▁▁▁▁▁▁▁▁▁▁▁▁▁▁▁▁▁▁▁▁▁▁▁▁▁▁▁▁▁▁▁▁▁▁▁▁▁▁▁▁▁▁

北京居間合同篇2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

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

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

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

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

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 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

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聯繫方式: 年 月

年 月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日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傢俱、電器、裝修及其他設備設施狀況及損賠

北京居間合同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事務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居間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居間人應當就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第五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及方式為:_______________;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六條 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如下: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

委託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居間人

居間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北京居間合同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擁有位於北京市 區 的房產,面積為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上述房產並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剩餘房款以乙方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全證過户代辦費:

第1條丙方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 方按出售房屋價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大寫) 元整。委託事項完成後(以新房產證下發為準)剩餘代理費同時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2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乙方按延遲交付價款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遲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並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户代辦費。

第3條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後三日內,將上述房產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履行交房義務,應將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並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户費。

第5條 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屋資料的真實性並符合國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託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徐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發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為: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寫) ,甲乙雙方各向丙方交納權證代辦費人民幣以壹仟伍佰元整。

第6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後50個工作日(以丙方通知為準),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中所發生的相關税費、土地出讓金及手續費按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由 方支付。

第7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9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備齊過户及貸款相關資料後,有責任在50個工作日內協助甲乙雙方辦理過户及貸款手續,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 本合同簽定後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動解除方應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户費。

第10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1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經紀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居間合同篇5

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衞□;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樓層:▁▁▁▁□;朝向:▁▁▁▁□;建築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北京居間合同篇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權屬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房產性質__________,證號為__________。

該房屋抵押情況:__________。

2.房屋附屬設施及水電氣表讀數

水錶:__________。電錶:__________ (其中峯數:__________谷數:__________)。氣表:__________ 。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續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總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2.雙方約定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五、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寬帶費、有線電視費、物管費(含公攤費用)__________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2.若需要電話及寬帶,可由甲方代為申請,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所有權屬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後來因需要添加的設施不屬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應負責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債務糾紛;房屋共有人對出租該房屋完全同意,並同意由甲方全權處理。

5.在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應確保房屋內的電器及所提供的各種設施性能完好。

6.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轉移給第三人後,該第三人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並擁有原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內使用該房屋,但不得損壞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內若損壞房屋結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照價賠償。但因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之行為。

4.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乙方不得轉租房屋。

八、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須清點屋內設施,房屋內有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乙方自行拆除帶走,並將房屋恢復原樣。

九、押金及違約金

1.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時,房屋無損壞且各項費用結清後三日內退還給乙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需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及費用按實計算,多退少補。

4.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中介信息服務費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務費,即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務費,即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執1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經辦人: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