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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物業租賃合同(精選5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8.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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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物業租賃合同(精選5篇)

篇1: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就貴陽市 路 號 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貴陽市 路 號附 號鋪位出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以下簡稱商鋪,其位置參見附件平面圖)。

第二條、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商鋪建築面積為_ _平方米。

第三條、商鋪經營商品品牌名稱為:_ _,經營範圍為:_ ,營業時間為:按照甲方規定的統一營業時間。商鋪經營的商品品牌、經營範圍和經營時間為甲方向乙方出租該商鋪的前提條件,乙方承諾按上述前提條件租賃該商鋪,其作任何的變更均須獲甲方的書面同意,若變更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乙方還應取得該批准。

第四條、乙方承諾認可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租賃商鋪的物業管理及其收費,遵守管理公司對商鋪的管理制度,按時繳納有關管理費用。

第五條、商鋪的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_年_ _月_ _日至_ 年_ _月_ _日止。

第六條、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一)租金

1、第一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2、第二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3、第三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4、第四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4、第五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正。

(二)管理費、水電費

1.商鋪管理費按建築面積每月 元/平方米收取,由租賃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2.自用水/電費按鋪內水/電錶行度計收,共用水電費則按商鋪建築面積分攤。

3.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均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30日前,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下月的租金、管理費及上月水電費等費用。

4.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支付以上費用。

第七條、商鋪裝修免租期:甲方同意給乙方優惠免租期為 3 個月,即由租賃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商鋪裝修期:乙方保證於 年 月 日前進行裝修, 年 月 日前裝修完成達到經營條件,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沒收已交付押金。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和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時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履約保證金和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 元。

2.履約保證金和水電費押金在合同期滿時乙方不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下,並結清應繳費用後,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3.上述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扣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只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

4.產品、服務質量保證金在合同期滿6個月後,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甲乙雙方於簽署合同當天,乙方總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擁有重新命名商場和在任何時候改變、替換或取代原有名稱的權利,而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補償,並不因此構成本合同的終止或合同條件的改變。但甲方在行使該種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權在預先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以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或管理規章。

3. 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規章。

4. 在本合同簽訂後,如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甲方無須提前通知乙方,商鋪所有權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條款和統一管理規章的前提下,對其承租的商鋪享有充分的經營使用權。

2. 租賃期滿,乙方如有意繼續租賃,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簽約權。

3. 租賃期間,為節日裝飾、消防演習、人防演習、防災檢測、房屋安全檢測等需要,乙方應遵從甲方或有關單位的停業安排,在此期間,甲方視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的租金和各項應繳費用。

4. 乙方因經營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回覆後,乙方結清所有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合同解除後乙方交付的定金不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的責任

1.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商鋪給乙方使用,並承擔商鋪主體結構的維修責任。

2.對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3.根據需要對商鋪進行建築設施和消防安全檢查。

4.有償提供電力、水力以及場內公用區域的衞生、保安服務。

5.不干擾、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經營活動,但在為乙方提供有關工商、税務等部門協助服務的同時,有權檢查並督促乙方改進。

6.租賃期間,甲方除不可抗力及乙方違約外,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第十三條、乙方的責任

1.保證接受甲方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統一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乙方應在簽約後儘快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工商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對乙方作違約清退,收回商鋪,違約金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2款之標準計收。

2.租賃期內應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合法從事經營活動。對鋪內經營期間發生的失竊、人身傷害、經濟糾紛等負完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3.依約按時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保證不改變商鋪用途。

4.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業進行買賣、轉讓、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業所有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

5.將商鋪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營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6.需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時,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查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結構。

7.租賃期內或期滿後,不得將所裝修的固定附着物,如地板、牆、頂部裝飾等拆除。租賃期滿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該固定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8.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9.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作為其在承租商鋪內的商品銷售或服務質量保證的監控、調解人。在經營期間發生消費者投訴,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調解處理。

10.乙方租賃商鋪的消防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六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的當天內將商鋪騰空,並將商鋪大門等所有鎖匙及商鋪內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在完好無缺(正常損耗除外)可供使用情況下交回甲方,經甲方代表檢查後,發出同意離場通知書。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攜離在租賃期內商鋪添附的一切裝修、固定設備設施和物件。若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己解除關係的租賃物業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且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和賠償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30日內不領取搬出的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物業,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物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須將所有保證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月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應繳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乙方繳清所有欠費。逾期超過三十日的視作重大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業,所有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金的權益。

2、在合同期內乙方延遲交付租金累計超出三次(含三次)以上,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業,所有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第三次延遲交付租金的當月起計算至合同結束,在乙方應交付的租金基礎上加收50%的租金附加。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而單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第十七條除外),另一方有權按剩餘租賃期租金和管理費的百分之二十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鋪,甲乙有權要求乙方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和管理費外,還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和管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收取違約金。

第十九條、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十日內付清。否則,每逾期壹日,由守約一方按應繳金額的

千分之五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發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交付使用及進場裝修通知》規定的交付期限內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

2. 乙方不按租賃條件使用商鋪,包括不按規定時間開業、擅自停業連續三天及擅自改變經營商品品牌名稱或經營範圍等。

3. 乙方未辦理手續擅自撤場。

4. 乙方擅自將承租鋪位的使用權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贈予或捨棄交予他人經營。

5. 乙方違反商鋪統一的物業管理公約、營業制度、消防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勸告仍不改正。

6. 乙方欠繳租金及其他費用達三十天。

7. 乙方在商鋪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8. 乙方不按商鋪的使用性質使用商鋪,致使商鋪受到損害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組成部分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和事宜,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五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如不通知,則按原通訊地址發出的通知為有效送達的通知。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公章) (簽名或公章)

簽約代表: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公司(身份證)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篇2: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商業樓事宜自願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 商業樓租賃給乙方使用(證號: ;面積 ;附商住樓平面圖、房權證複印件。),並保證該商業樓無任何產權瑕疵,符合法律規定的出租條件。

二、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含裝修期)。

三、租金為第一年人民幣捌拾萬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貳拾萬元作為定金,甲方辦妥該商業樓所有手續並將外牆、門窗、水電配套完善後 日內交付乙方,乙方在接收房屋並裝修期滿後三十日內將餘款陸拾萬元付清;第二年租金人民幣玖拾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幣壹佰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七年至第十年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第十一年開始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支付時甲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四、乙方租賃商業樓後可在不破壞整體結構、不影響安全使用的情況下,自主對該商業樓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裝修期限為六十日,自乙方接收房屋時的第二日計算,該期限不包括在租賃期中,也不計算租賃費。

五、乙方在使用該商業樓時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並對該商業樓擁有轉租、轉包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干涉。

六、乙方租賃該商業樓應仔細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租賃期滿後,如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租賃期滿後,如不繼續租賃,乙方裝修及牆面不得帶走,歸甲方所有。

九、租賃期間內如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甲方退還乙方尚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擔責;政府給予補償的,甲乙雙方按各50%分配。

十、甲乙雙方應依約履行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可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十三、在租賃期間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商業樓產權變更的,該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四、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即墨

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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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全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2條

承租方(乙方)

全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第3條

3.1 甲方聲明和保證,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場地在約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使用並取得所有的收益,且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3.2 乙方為法人的:乙方聲明和保證,乙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的獨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資格在約定期限內在租賃場地內依法開展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活動,並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乙方為自然人的:乙方聲明和保證,乙方在約定租期內,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資格在租賃場地內依法開展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活動,並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二章 租賃場地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位於的租賃場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經雙方同意的如附件二所確定的租賃場地(本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面積為平方米。

4.2 如果因為中國政府或政府有關建築技術的要求與初步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根據要求對租賃場地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租賃場地做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場地的用途,且甲方已經提供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些改變與實際的使用面積出入不大,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並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變更租賃面積數據,租金按最終租賃面積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5條

5.1 租賃場地具體交付日期以甲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

5.2 在租賃場地正常交付時,甲乙雙方應簽訂附件六租賃場地交付確認書,確認租賃場地按照附件三的標準正常移交。

5.3 乙方應在得到甲方書面通知交接租賃場地後7天內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並需承擔違約責任。

5.4 裝修期自租賃場地交付日起____天。除雙方有特殊約定的,乙方必須在裝修期內裝修完畢。

5.4.1 在租賃場地交付日,乙方應與甲方委託管理機構簽訂裝修施工管理協議。

5.4.2 裝修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相關規定支付有關裝修期費用。

5.4.3 裝修與改建

1.乙方應按照甲方已審核通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紙進行裝修。施工圖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所有間隔和地板覆蓋物的施工圖紙、平面圖和規格;

2)一切有關電力、消防報警、公共廣播、計算機系統、電話系統、空調系統裝置連接的電器裝置的施工圖、平面圖和規格;

3)任何建議修改或增設電器、機械設備或其他設施的細節;

4)乙方的獨立機電設備及用房的施工圖、平面圖和規格。

2. 乙方提交的施工圖及施工方案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如需經專項審批的項目,並需由乙方自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

3. 甲方視其認為適當與否,決定接受或拒絕該有關施工圖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審批施工圖需聘請機械工程、結構工程或其他專業顧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無論申請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事先將所涉及的顧問費的名稱及金額通知乙方,並經其接納後方可聘請。

4. 乙方應就某些裝修改建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如有)中定向招標,並按甲方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圖紙施工。未經甲方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裝修施工圖紙。

5. 如因乙方施工圖紙的原因致使裝修施工圖紙及方案未及時被甲方或有關主管機關通過而導致裝修延遲完工,除非甲方有明顯過錯,否則甲方不就此對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章 租賃期限、租金、保證金和其他服務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第6條 租賃期限

6.1 租賃期限為年,從開業日起計算。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賃場地不超過三個月的,租賃期限和開業日相應提前或順延。

6.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乙方應如期歸還。租期屆滿,乙方需要續租租賃場地的,應於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要求,續租條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未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續租的,可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6.3 乙方未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向未來的乙方展示租賃場地以及對租賃場地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與維修等,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7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租期內應繳費用

7.1.1 雙方同意月租金計算方式為:

租金單價*租賃面積*365天/12個月

月物業管理費計算方式為:

月物業管理費單價*租賃面積

7.1.2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為:

第1至2年,租金單價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算,從第3年開始,租金單價每 __年環比增長5%。

7.1.3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為:

1) 物業管理費標準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元計算。

2) 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部位的保潔、保安、保險、公用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車輛停放及停車場管理、交通管理、空調等,乙方租賃場地標註圖紅線範圍內的保潔、保安、保險及乙方裝修添置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等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7.2 費用支付方式

7.2.1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支付方式

1.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均按每___個月支付一次。

2. 乙方應於開業日前10 天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3. 以後乙方應於每月20日至月底之前,將下一期的租金、物業管理費以現金、支票或銀行劃款方式交給甲方,如遇週末或節假日則順延。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即逾期應付款),逾期付款天數在一個月內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0.3%滯納金;逾期付款天數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15條的相應約定執行。甲方選擇不終止合同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0.3%滯納金,直至乙方補繳全部逾期應付款之日止。

7.2.2 其他約定

1.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時,仍接收乙方交納的租金或其它付款不應認為已放棄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2. 因本租賃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税、租賃備案登記費等,由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8條

甲方應負責:

8.1 按以下規定,完成租賃場地的建造工作:

——交付時租賃場地的結構已完成;

——交付時租賃場地達到附件三中規定的條件。

篇4: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及租賃用途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為㎡,本合同甲方系產權人委託出租經營。

2、乙方承租該房屋經營項目為:商鋪用作經營其他品牌、產品或項目,必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和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處理。

3、本小區商鋪規劃設計未包括餐飲等排放油煙及噪音等經營項目,乙方承租的商鋪所需的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理,如因相關部門限制條件等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預定方案經營的,由乙方負責承擔損失和後續處理,甲方不承擔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對經營產生的噪音、廢渣及油、煙做好技術處理,達到環保部門要求,不得影響周邊環境和相鄰住户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以及損壞小區整體形象,同時對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消防、環保等宣傳教育工作。

4、乙方承諾在租賃期內其使用該商鋪的全部經營活動,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訂立的一切法律和法規,乙方不得利用該商鋪從事違法和不道德的活動,否則乙方除應對使用該房產之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負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所有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損失。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為 年,自201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裝修約定

1. 裝修期

2. 甲方將該房屋就現狀交由乙方使用(房屋現狀:管理流程及規定,嚴格按照雙方同意的設計方案進行裝修。若乙方在裝修期間解除本合同,所繳納的款項均作為違約賠償,不予退還。

3. 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過程中需遵守相關法規和接受甲方監督,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安裝對房屋結構產生影響的設備設施以及安裝招牌和空調外機位,必須先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建和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扣罰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復原費用。

4. 甲方已投入的設施(包括室內給排水路、電路及照明、門窗等)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維護。

5. 甲方對房屋交付乙方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修復,如:天花板滲水、門窗破損等,除此之外該商鋪日常維修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1. 租金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租金標準為人民幣/㎡/月,第一次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繳納至季度末(不含免租期,如當季少於1個月的,則連同下季度一起繳交),後續繳費期限為:已繳費季度最後15日預交下一季度租金。超過繳費期限滿15日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處理,因逾期繳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 本合同租金遞增方式為:。

3. 履約保證金按月租金總額的3倍計算,本合同保證金總額為:(大寫)人民幣 圓;(小寫)¥ 元。 該款於本合同簽訂當日繳納。合同終止時,乙方在合約期內無違背小區管理和違約行為的,在結清租金及物業費、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於合同期滿的次月15號無息退還乙方。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復原,否則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4. 物業費:/㎡/月,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會計年度預交。

5. 乙方所耗商業水、電費由甲方根據乙方經營性質按抄表計費; 原始讀數:電:度;水: 水電價格:電價元/度;水價/噸。

6. 水電週轉金:按元/間計收。

7.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8. 任何情況下,甲方不認可乙方以履約保證金衝抵租金、管理費和其它費用。

9.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延續,則原履約保證金轉為新租賃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如新租賃合同的租金高於本合同租金,乙方須按新租賃合同租金標準補足履約保證金。

10. 乙方向甲方交齊本條約定所有費用和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移交商鋪。

11. 滯納金:按月租金的5%/天計算,不包含相應計費時段的租金或物業費。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的經營權,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2. 甲方提供相應資料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證件。

3.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房屋外牆及屋頂漏水和主水管、主電路的維修和保養。但主排污管如發生堵塞現象,屬於乙方人為堵塞的,由乙方負擔疏通費用。

4.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安全、消防、環境衞生等檢查,確保安全,發現違規事項應立即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5. 對於乙方的正當需求,甲方應及時予以幫助和處理。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 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和本合同各項約定及附件,落實門前三包,遵守公共秩序和愛護公共財產。乙方裝修必須向甲方申報,文明施工,嚴守有關的電氣施工操作規程,裝修過程中不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不得破壞現有的消防系統包括、消防噴淋系統、消防栓系統。嚴格按照消防局的審核意見和批示進行施工。否則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由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2. 持證經營,並將簽約代表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及消防驗收合格證複印件交甲方備案,方可開張營業,否則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 文明守法經商,不得佔道經營和影響周邊環境和生活秩序的項目、違禁違法商品物品,不在公共區域亂掛廣告和商標,經營期內應儘量保持場內及公共區域清潔和設備的正常運轉。

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自負盈虧,乙方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 乙方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時,不得擅自對商鋪進行擴建、拆改原房屋功能和格局,含用電負荷、改變間隔、搭建小閣樓、間隔牆用輕質材料或者室內外裝修。

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裝修的監管,乙方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7.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以及安裝廣告招牌、空調外機等,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超出甲方權限範圍的,由乙方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或報建。

9. 本商鋪消防報建的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應當嚴格遵守消防部門對該商鋪經營使用的要求並對因其違反消防要求發生的事故負責。

10. 不得貯存出售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11.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承擔甲方因此甲方遭受的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以及小區管理規定的,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乙方超出整改期限拒不執行的,甲方可從整改期限滿後不再另行通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整改費用進行整改和復原,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100-3000元罰款,罰款及修復費用必須在處罰通知書發放之日2日內繳交完畢,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可按本條第7款處理。如復原費用超出履約保證金額度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商鋪,並按本條第7款執行,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自行承擔。

2. 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繳納租金,否則甲方按第四條第10款計收滯納金。如乙方拖延15日(含15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商鋪,並按照本條第7款處理。

3. 乙方的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該商鋪,乙方逾期不交出該商鋪的,甲方可按本條第7款處理。

4. 若因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乙方應繳清所有應付費用後可以退場,否則按本條第7款處理。

5.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並按本條第7款處理。

6. 在租賃期內,如出現該商鋪因乙方違法經營被相關部門查封的情形,則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租金,租賃期限屆滿後該商鋪仍未解封的,則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場地租金,直至該商鋪被解封為止。由此導致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 凡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交回該商鋪給甲方的條件時,甲方可採取強制手段,包括採取限制性措施、封閉商鋪、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商鋪內一切物品、要求乙方付清其使用期間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逾期繳費加收1.5倍租金、申請法院先予執行、申請公證處做保全公證等,因此支出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如合同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提前3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2個月內向乙方正式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雙方可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續簽租賃合同。

2、如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和交清費用,並在合同期滿之日將房屋退還甲方。

3、乙方退租時,鋪內已裝飾部分歸甲方,乙方不得損壞裝修及水電管線,使該物業處於可出租狀態。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當時場地內的全部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損。如因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而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強令拆除牆體內的設備和當時場地內的全部裝修時,乙方應無條件拆除,並恢復房屋原狀,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本合同中乙方承租的鋪位在相連兩間或兩間以上,裝修時已拆改內部間隔牆體的,在退租時,本合同默認乙方必須自行按原有規格恢復間牆格局,並按本條第3款配合執行。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予以恢復;如雙方另有約定可以保存現有格局的除外。

5、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房屋和設備,以房屋及設備正常運作狀態移交,如發現有非自然損壞的則在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履約保證金扣除後尚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約定條款不受產權交易影響,除甲方書面認可外,乙方不得在合約期內向第三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否則,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和終止本合同外,按本合同第七條

第7款處理。

2、甲乙雙方應對往來的所有信息保守機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任何與本合同有關信息,如有泄露行為,一經查實,則應由違約方向守約方作經濟賠償,具體數額視情況而定,但由於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及甲方因業務需要而必須提及與乙方相關的信息的情況除外。

3、由乙方自行處理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和處理工作。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和經營項目。

5、本合同的某一條款被禁止或不能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6、乙方在商鋪使用過程中,應積極配合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生活秩序、公共安全、衞生、噪音等管理工作,做好對工作人員的公共衞生和秩序的培訓,如發現有違反本條款或造成設施設備損壞的現象,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履約保證金中處以100-3000元不等的罰款。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金額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商業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產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區 路 樓盤 的 房地產(自定編號為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平方米。(房產之詳細建築位置、使用範圍以合同附件該房產的平面圖為準,租賃面積以當地房地產管理局指定測繪所最後測量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經營用途

甲方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主要經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乙方可自行命名該房屋名稱,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名稱中出現“金碧”或“恆大”字樣。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保證金、物管費用

1、本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為自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乙方在裝修免租期內無需支付租金但需繳納管理費及在裝修期間乙方產生的水電費用,自裝修免租期結束後第一日開始計算租金。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乙方應於每月日前按金、支票、銀行轉賬)付款方式向甲方繳付次月租金,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租金髮票。

4、乙方應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作為保證金。在本合同租賃期屆滿且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沒有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將該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均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直至將租賃保證金全部抵扣完畢。

6、乙方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月。具體由乙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相應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

第四條、房屋交付

1、該房屋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甲方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且乙方不同意順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若交付時間有所變動的,甲乙雙方同意免租期及租期相應提前或順延,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有交付時間變動情況的,自房屋約定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裝修期和租賃期,乙方超過 30 天仍不辦理租賃物的接收手續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及收回該房產,終止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同時甲方有權將該房產轉租予第三方。甲方有權繼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視察過該租賃物的現場,並對租賃物的可利用空間、位置、配套、容積、實用性能、共用部位等均無異議。在交付租賃物時,雙方應簽署租賃物移交確認書,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