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建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三、合同價款
1、工程單價為:每平方米24元(24元/㎡) ;
2、工程量為: 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四、付款方式:乙方進場時先付估計工程量30%的工程款,路面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原材料(沙石、水泥、後台電源、刻紋機等);
2、甲方負責與施工路段周邊村民各種事項的溝通、協調,因與周邊村民未協商一致,影響施工進度,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設備、人員;
4、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示和安全設施。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發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