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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橋樑勞務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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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橋樑勞務分包合同

橋樑勞務分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普通國省幹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勞務委託給乙方完成,經雙方協商,自願訂立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概況

1.1工程名稱:普通國省幹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標段。

1.2工程地點:福建省寧化縣曹坊鎮

1.3工作範圍:第 F 標段範圍內為黃金進1#橋、黃金進2#橋的墩台身、蓋帽樑及附屬工程、預製空心板樑、橋面系、防撞護欄的施工。

1.4勞務協作內容:協議工程項目範圍內及其工程內容的延伸或變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勞務、材料、設備、機具及其他費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協議分項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承包,包含為完成本分項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輔助工序施工內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協議履約期間,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單價。

第二條 勞務工期

2.1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時間: 年 月 日,總工期為個月。其中階段性形象進度必須達到業主、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要求。如乙方未達到階段性形象進度,則按業主階段性目標處罰規定給予罰款,甲方將從乙方任

2.2乙方必須在每月20日前上報下一個月的施工計劃,並最終按甲方每月批覆下達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確保調整工期或階段工期的實現。

2.3因實際工期調整,甲方要求乙方勞務、機具設備增加或減少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滿足調整要求,對由此給乙方帶來成本增加或減少的風險,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 質量標準

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現行國家的技術規範及業主和甲方的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現行公路驗收質量合格的等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結算總價的5%罰款,但並不免除乙方責任。

第四條 協議價款

工序單價具體內容包括人中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臨時設施、環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費用,以及法定税金(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三項費用除外)、各類保險費、風險包乾費用、管理費和利潤;施工期間本協議單價一律不作調整。(詳見附件三《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

最終結算數量以甲乙雙方認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為準,該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

第五條 材料、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5.1材料供應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償限量供應(單價補充),

5.1.2乙方對領用的材料要與甲方共同清點,並履行書面領取手續。

5.1.3除甲供材料處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採購合格產品,並提供送檢甲方,所需費用已包含在協議單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對甲供材料不得自行採購或超定額使用。對於超過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採購價另加10%管理費收取乙方費用;如出現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或偷工減料現象,甲方將從當期計價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節約的費用。

5.1.5乙方生產、生活用電由乙方自行負責。

5.2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5.2.1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進場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機械設備時須簽訂書面協議,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備120KW以上發電機1台,用於施工發電或備用電。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6.1本工程無預付款,根據當月實際完成甲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數量按月辦理計價。工程進度款按照計價款的90%進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立即組織驗收和結算,結算後付至工程結算款的95%,另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業主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後支付。

6.2若業主不能及時或不能全額撥付工程款時,甲方對乙方的撥款亦相應順延或按相應比例遞減。

6.3乙方辦理撥款人員須為經授權的專人,甲方賬務部門留存乙方授權書原件,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6.4若業主或有權審計部門確認核減了工程量,則本工程不論是否已經結算,均應核減,核減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計價程序

6.5.1月計價程序:由甲方項目經理部根據乙方當月現場實際完成工程量,在業主與甲方辦理月計價後於每月25-30日前進行當月計價。

6.5.2最終決算程序:交工驗收合格後28日內,乙方應將工程結算書提交甲方;甲方應在30日內完成對結算的審核。

如果乙方不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交結算書,甲方有權自主編制結算書並通知乙方。乙方沒有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該結論作為雙方最終結算書。

6..5.3月計價與最終結算有衝突的,以最終結算為準。

第七條 安全生產

7.1甲方對乙方承建的工程要進行技術安全交底,並監督檢查。乙方如因違反上述規定或因管理不善而發生人身傷亡、機械設備損壞事故,損失自負。

7.2乙方必須為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辦理保險。本工程施工期間向僱用勞務人員提供勞動和職業危害防護、保護用具。發生安全質量事故,須按程序和國家安全事故報告制度進行上報。相關法律責任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負責支付相應處理事故的費用,同時接受相應的安全處罰。

7.3為保障現場人員的安全,乙方應在安全有隱患的部位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設置照明、警告、禁止標識等,為此發生的支出包含在勞務綜合單價中。

7.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以及發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尤其要對森林防火高度重視,制定嚴密的防火措施,發生火災,責任自負。

7.5本項目乙方須按有關規定設置有經驗的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工作,對現場作業實行全程跟班監控。

7.6凡因乙方責任導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重傷一人給予乙方30000元處罰,亡一人給予乙方20_00元處罰。

第八條 項目負責人

8.1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技術負責人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為: ,施工隊長為: 職稱: 技術負責人為: ,職稱: 。

8.3乙方應提供進場主要人員名單,工程結束前不得更換;如有更換,甲方將給予必要處罰。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組織的崗前培訓,未接受人員不得上崗。

第九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和義務

9.1.1負責提供施工主便道,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

9.1.2負責甲供材料運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9.1.4負責工程控制測量、測量成果複核、提供相應的水準基點與座標控制點、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及交工驗收。

9.1.6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事事務,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並辦理驗工計價。

9.1.7指導解決乙方書面報告的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1.8負責本工程與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協調與配合。

9.2乙方權利與義務

9.2.1乙方須將其作業人員登記在冊(附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備案,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防偷拿現場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出入施工現場要佩帶工程標誌。現場負責人請假每月不得

9.2.3臨建須搭建彩鋼房,活動板房按甲方統一要求和標準佈置建設,施工現場做到整潔、整齊,進出施工現場的道路要做到平整乾淨無積水,排水通暢。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及空中管線和已施工工程的保護工程,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責任自負。

9.2.4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業主及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識、標牌。

9.2.5乙方有義務協助現場試驗、測量放樣、監控預報等工作,並負責對現場工程控制樁、護樁的保護。

9.2.6臨時水、電管路的費用已包括在勞務承包單價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擔項目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時應無償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須採取積極的防治措施,相應的措施費用已包括在相應的工序單價中。

9.2.8負責自己施工區、加工區、生活區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維護。

9.2.9乙方須按甲方賬務規定,按月提供作業人員名單及自購材料等合規票據,並對票據的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9.2.10乙方須注意環保,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加以保護;如因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他原因對公眾或公眾財產的傷害或障礙,責任自負。

9.2.11乙方不得在協議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員工有賄賂、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如經甲方綜合判斷乙方有前述行為,則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發出通知,可終止協議並將其驅逐出現場。

9.2.12乙方應對其所有施工人員承擔整個工期內的保險責任,若乙方未盡此義務,甲方可隨時從應付款中扣除此筆保險費。

第十條 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反之須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10.2協議履約期間,甲方或上級單位的月檢查時乙方未通過安全施工或文明施工或環保要求時,乙方必須全額接受業主和甲方的罰款,並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內達到標準甲方返還所扣款項,不達標的將予罰沒,並指派第三方協助完成相關工作。

10.3乙方在勞務作業中發現礦產、古墓、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物品,以及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上障礙物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否則承擔造成損害的後果。

10.4橋涵施工、生產生活污水、費用處理須滿足環保要求,開挖及施工中產生的餘土、碴土要按甲方要求棄至指定棄土場。以上工程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在相應勞務綜合承包單價中。

10.5有關安全、環保、文明施工所需費用已包括在勞務綜合單價中。 第十一條 施工驗收

11.1施工完畢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相關損失。

11.2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由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11.3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積極配合,配合

第十二條 勞動者保障及福利待遇

12.1乙方按新《勞動法》規定與僱用的勞務人員訂立勞動用工合同,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性質、月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否則不得進入工地從事施工。要求勞務用工合同一份副本交給甲方備案。

12.2乙方必須建立上場勞務人員花名冊及月考勤制度,每月動態人同名冊和考勤結果上報甲方;當勞務人員發生變動時,乙方應及時解除或新訂立勞動合同,並及時上報甲方。花名冊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户籍所在地、地址、聯繫方式等資料須與勞務用工合同一致,必要時須附數碼照片。

12.3乙方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額中必須包含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12.4甲方對乙方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方被告代發制。每月乙方做好工資表後交給甲方財務人員,在每位勞務人員核對身份簽字後,由甲方負責將工資直接發至個人手中。

12.5每月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用工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遺漏或偽造用工現象,或出現虛高工資現象,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每次對乙方處以5000-50000元罰款。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金

13.1本合同採用質量保證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當月驗工計價款10%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移交後退還5%,其餘5%仍留做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2年滿後,剩餘質保金無息退還乙方。

13.2竣工交驗起算日期為業主對普通國省幹線縱八寧化連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標段竣工驗收通過之日。如缺陷責任期內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質量瑕疵需修復時,質保金作為修理費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支付。乙方應在收到修補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修理;無法通知或收到通知未按期到現場時,甲方有權直接

委派第三方完成修復工作,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有效簽證的約定

14.1施工中甲方變更設計的籤認單、工程計價(結算)書、現場質量及數量籤認單,必須蓋有甲方項目部的公章並有項目經理及總工程師的簽字,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14.2乙方對計價籤認、材料設備簽收、撥款籤認、文件資料簽收應收協議簽訂人辦理或合法授權人辦理。無合法授權手續,甲方拒絕辦理相關事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3雙方現場達成的口頭協議,事後必須補力籤認手續,否則不具法律效力。現場簽證單2個月幾必須報項目部計價,過期甲方不予認可。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同時將乙方清退出場。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退場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否則甲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51.1乙方不按照設計施工圖、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不執行業主、監理工程師、甲方管理規定,造成等級責任質量安全事故及在社會生產不良影響的;

15..2經甲方組織檢查,乙方在施工進度或安全質量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時,甲方發出通知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組織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將向乙方發出第二次通知書警告,同時,給予乙方七日觀察期,情況未見改觀或整改不理想時;

15..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或修復,返工、返修後仍達不到規定質量要求時;

15.1.4乙方施工進度達不到要求,嚴重影響整個合同段工程進度,經督促、警告仍無力滿足要求時(由此對甲方造成的趕工增加費用,視情節由乙方用履約

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直接計價款全額進行賠償);

15.1.5乙方擅自停工、經勸説仍不復工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5.1.6乙方嚴重違約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15.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勞務轉包、分包。否則甲方一經查實,甲方將終止協議,勒令退場,沒收履約金,並由乙方自行承擔退場引起的相關損失。 第十六條變更與索賠

16.1雙方籤寧協議後,協議履行中單價一次包乾,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單價。

16.2因電力線路檢修、施工方案原因、地質、徵地拆遷、社會干擾原因導致的停誤工現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或索賠要求。

16.3當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協議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三明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為最終裁定。

第十八條 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18.1合同執行過程中無論什麼原因出現人員、機械停窩工及轉場現場,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賠。因業主或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結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同時放棄對甲方的訴權。

18.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經濟活動,否則應承提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

18.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罰款、強令支付第三人款項等情況時,甲方可自乙方工程款、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18.4乙方施工中開挖出一切礦產、文物等資源要及時上報甲方並由甲方統一處理,乙方不得據為己有或阻撓處理。

18.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便道主幹道,其他所有臨時設施包括場地平整、臨時房屋、臨時供水、主幹道與各施工場地的連接及場內施工道路及場內供水(電)支線等均由乙方自行修建,並承擔在修建和使用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18.6根據本工程工期要求,在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要求的時間內組織開工,保證足夠勞務人員和機具設備進場,開工後立即形成均衡生產能力,否則逾期1天罰款5000元,逾期5天仍不能形成生產能力,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18.7甲方試驗室負責乙方所施工本項目送檢的試驗工作,乙方設專職試驗員負責送檢,乙方承擔自購材料的外委試驗費用;乙方承擔自己負責的施工測量費用,竣工交付及文件編制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

第十九條 協議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橋樑勞務分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通過協商。乙方願為甲方提供合格的施工用具及操作人員,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趙河大橋橋樑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陽市鎮平縣。

三、承包範圍:橋樑基礎及下部構造鋼筋加工、接樁(含破樁頭)、立柱、蓋樑、耳背牆、支座墊石、擋塊等以及與之相關的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為砼、鋼筋單價形式勞務合作承包合同。

五、承包單價

除外)、安裝費、維護費、保險費、1.5%安全生產費、管理費、利潤和本工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風險、以及施工中發生的其他費用等。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需要,乙方提前申請,甲方可以提供吊車,挖掘機等大型設備配合乙方施工。

乙方向甲方提10%履約保證金。

六、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範、實施性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甲方項目部、監理、業主有關部門的指導。

2、樁基小接樁鋼筋必須控制在設計和規範範圍內,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分項、分部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100%,單項工程總評95分以上。

4、砼外表無色差、外光、內實、無蜂窩麻面、無裂縫,達到業主創優標準。

5、無質量隱患、無質量通病

6、外觀質量達到規範要求,並得到監理和業主的認可。由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質量處罰由乙方全額承擔。

七、工期要求

6 月 1日之前必須全部完成合同承包範圍施工,同時滿足業主的計劃工期要求,如業主工期提前,則乙方無條件按要求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資金、農忙等)推遲工期。

八、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1、吊車、挖掘機、鋼筋由甲方提供,甲方負責按乙方實際使用計劃運至施工現場。乙方負責卸貨材料的堆放、儲存和保管等工作所有人工。

2、砼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照乙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運送到指定位置,若由於乙方原因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砼的質量變化由乙方負責。砼的數量按施工圖實體計算,損耗控制在2%之內,多出部分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單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3、鋼筋的數量按施工圖實體施工,損耗控制在1.5%之內,按工程施工圖的數量結算。超出部分由施工隊自行承擔(按照材料進價從工程款中扣除),節餘部分按結餘量的50%獎勵施工隊。廢棄的鋼筋頭交由甲方處理不得私自賣掉,如果乙方發現賣掉,一次罰款2萬元。

九、雙方權利及義務

l、甲方權利及義務

1)負責提供完整的施工圖、技術交底、工程質量的檢查、指導。

2)負責按協議的規定支付工程計量款。

3)負責協助乙方地方矛盾的協調。

4)負責有關技術資料的複核和彙總。

5)負責與乙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另外簽訂),並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或事故實行處罰,對隱患提出整改,對嚴重違章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停止作業,直至終止合同。

6)負責與乙方簽訂“廉政合同”,接受雙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7)甲方負責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按施工技術規範、施工技術指導書、施工圖要求施工,按驗收標準驗收;

2)負責按監理程序報驗,服從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檢查、指導。

3)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及時整改,損失由乙方自負。

4) 對承包工程的工期負責。經理部在下達工程任務的同時,下達工程目標工期。乙方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工程,並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階段性目標工期。

5)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期間,乙方獨立承擔安全生產責任,為安全生產總責任人,派駐工地的隊長為本項目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所承擔的工程的安全生產責任,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損失由乙方自理。

6) 協議履行期間,乙方應執行業主、監理、甲方單位發出的一切通知、意見、指示、

7) 負責乙方使用地方道路的維護和環境的保護。由乙方原因引起矛盾甲方配合協調,費用由乙方負責。

8) 完工退場前按業主及地方政府的要求清理施工現場,恢復原貌,妥善解決好地方矛盾,還清地方債務。

9)嚴格遵照執行地方的村規、民約,服從當地公安部門的管理,

10)隊長和技術負責人、施工班長每月在施工現場不少於28天,遇事向甲方項目部請假,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1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承認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責任,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2)接受甲方對乙方暫定工程量的調整。

13)承包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14)乙方保證計量款用於本項工程,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原則,並且保證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甲方在必要時扣留部分資金用於農民工工資直接發放。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勞務人員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抽查,如經核實有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現象,甲方有權直接向勞務人員發放補齊所拖欠的工資,並從甲方應付或到期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回。並對乙方處以拖欠勞務人員工資2-5倍處罰。

十、結算和支付

1、中期付款

人員設備進場後,具備正常作業能力後。中期按月計量。由甲方負責彙總向業主申報計量。甲方收到業主月支付的工程款後10天內向乙方支付月工程計量款。每月支付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計量款未到位時,由施工隊自籌資金,項目部不予付息,在每期支付款中扣除5%質量保證金,待缺陷期滿業主退付項目部後退還施工隊。1%安全保證金,8%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待承包項目結束後3個月內無糾紛退還該項保證金。

2、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進行工程財務結算,結算款中應扣除質保金5%,扣除超用材料款,罰款、違約款。結算餘額在收到業主計量款後兩個月內支付。

3、最終結算

工程交工驗收,乙方無遺留問題,兩個月內付清尾款(除質保金)。

十一、其他事項

1) 任何設計變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無效。

2) 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2、工期的提前。如業主要求提前工期,乙方應遵照執行,甲方不額外支付費用。

3、如因業主徵地、拆遷不及時,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業主工程款不到位、圖紙資料延誤等致使乙方窩工,影響工期,在得到業主的書面認可後,工期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向業主索賠,乙方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甲方將根據索賠額全部或部分的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月度、季度總工期延期,分別考核,每次考核,每延期一天按承包工程總價的0.5%罰違約金。

2、施工期間發現工期嚴重滯後,影響到甲方的形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整改後沒有明顯效果,甲方有權分割乙方的工程量,直至將乙方清退出場,扣除履約保證金。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3、乙方由於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應立即返工,損失自理,工期不得延長。

4、有質量問題,而又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權分割乙方的工程,直至全部收回。按乙方違約論處,扣除履約保證金。損失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質保期內負責已完工程的維護、保養和缺陷修復。否則甲方派用隊伍施工,其費用在乙方剩餘費用中扣除。

6、違反地方規定及法律法規,由司法部門罰處。

7、乙方對已完工程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檢測,由甲方負責聯繫檢測,費用在乙方計量款中扣除。

8、施工中安全事故乙方自願負責,沒有按甲方要求文明施工,甲方視情況罰款5000.00—50000.00元。

9、乙方派駐工地的隊長、技術負責人沒有經甲方同意少於規定的在場時間,每天每人扣500.00元。

10、發現乙方將工程轉包,再次分包,視違約處理。

11、乙方不得以天氣影響、地方干擾等其它理由為由停工或阻工,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各種協調工作。

十三、安全施工作業

1、在施工的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甲方及上

2、乙方人員必須按操作規程施工,持證上崗,作業中發生人員責任傷亡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施工範圍的安全、環境、文明、衞生應符合甲方的要求,費用已包含在報價內。

4、服從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文明施工、相互配合的統一管理,若不能完成施工計劃時,甲方有調整其施工範圍的權利,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5、在施工期間自帶的機具應數量充足、性能良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等有關規定,保證工程施工的正常進行。

6、人員機械應保證甲方的正常施工(含農忙季節),確保按階段性工期完成施工進度計劃。

7、安全帽、工作服由甲方按規定統一購買,乙方承擔費用。

8、必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處罰辦法。

9、按國家及政府部門規定交納各種税費。

10、合同履行期間的一切人身傷害、傷亡、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擔保金後生效。雙方全部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完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的全部義務,不存在遺留後本合同即失效。

十五、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蓋章。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

原則上按總合同有關規定辦理,或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破裂,須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協議甲方有最終的解釋權。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橋樑勞務分包合同3

甲 方:

乙 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項目實際情況,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與義務,確保工程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等達到現行規範、標準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條款,在完全自願和理解本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合同及《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共同遵守履約。

一 、承包方式:

單包鋼筋作業人工費及輔助材料、機具設備、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二 、承包內容及工作範圍:

主要包括:

1、鋼筋放樣,經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鋼筋分項工長審核簽字後方可交給製作工人,按甲方進度要求提出合理的材料需用計劃,

2、盤元鋼筋的調直、切斷,

3、場內鋼筋進出加工房的上下車、解捆、運輸(包含人工搬運,10米內)、分類堆碼,

4、鋼筋製作、下料、成型、安裝、綁紮、對焊、豎焊、窄間隙焊、校正、雜物清理,

5、鋼筋馬凳、S鈎及技術措施內的鋼筋製作與綁紮,

7、混凝土澆搗時派專人負責守護,保證鋼筋位置準確,

8、加工各種試驗所用的鋼筋,保證焊接的鋼筋質量合格

9、按甲方現場要求文明施工,現場內鋼筋堆碼整齊,保持加工房清潔衞生,廢料及時清理,大於300mm長度的HRB335、HRB400鋼筋及大於500mm的HPB235鋼筋必須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完,多餘鋼筋及時回收分類堆放、場內運輸、上車等所有工作,

10、鋼筋工程所需的用具、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含斷線鉗、扎鈎、扎絲、手套、雨衣、絕緣雨鞋、安全帽、安全帶等,輔助鋼筋工程施工的一切設備

11、單項工作自檢及配合甲方項目部和有關單位的檢查,鋼筋工程的隱蔽驗收,等施工過程的各工序配合

12、鋼筋損耗控制在1%以內(按定額計算)。

三、人員管理:

1、乙方人員由乙方負責管理教育,並配備專人管理(治安消防管理人員名單上報項目部質安辦公室),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乙方不得擅自抽調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乙方服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安排,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人為造成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因素受到有關部門處罰、媒體報道,對公司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的,乙方負責挽其回影響,並賠償3萬元經濟損失 。

2 、本工程在施工階段乙方人員必須按甲方的進度要求完成其工作量操作,人員根據工程要求及時調整保證在 15 人以上,管理人員在 1人以上,此管理人員在現場負責檢查、指揮,不能直接從事鋼筋製作安裝,必須設1人專門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設1人專門負責質量檢查,如達不到要求,甲方將給予扣除鋼筋基礎部分人工費的 10% 作為經濟處罰。

3、進場時,班組長必須將上崗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三級教育卡”、勞動用工合同,在上崗之前交到項目部質安員處歸檔。上崗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嚴禁使用童工及傷殘、生病人員,班組人員上班每日必須打卡管理

4 、為保證工人的飲食衞生,各作業組人員必須在項目部食堂就餐,如非食堂就餐出現食物中毒等現象,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5、工程承包人及班組長每週必須按時參加甲方的工作例會,如缺席按200元/次,遲到50元/次進行處罰

四、承包單價:

人工費、輔助材料費、加工機械費、低值易耗費、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合同工期內質量、進度達標獎金、工人勞保福利、保險費、暫住證、計劃生育證、勞務税金、班長帶班費、零星工程補助費等綜合費用,此單價為包乾價在施工期內不再進行調整。

注:面積按09清單計價定額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計算。

五、工期及質量要求(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1、本工程總體施工進度緊 、質量要求高 ,要求乙方全體施工人員要有吃大苦 、耐大勞的精神,在甲方現場工長的統一調配下,按總體工期的進度計劃按時、保質、保量 、安全的完成本項工程任務 。

2、橋樑主體總體施工工期為天。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簽定的合同工期及施工中甲方的周進度計劃及時組織安排技術力量和勞動力。若因農忙或其他人為因素不能按時完成,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以此類推。

4、若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按時完成合同工期,應由甲方現場工長籤工期順延起止單,否則按第 3 條執行 。

5、鋼筋施工過程的所有工序,嚴格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及操作規程執行,做到層層把關,達到設計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

6 、要求乙方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具有有強烈的規範意識和質量意識,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工人素質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要求其無條件退場。

7 、鋼筋工程中保證項目及基本項目嚴格按規範把關,實測項目必須在允許偏差範圍內,主體結構驗收整體必須達到97%以上。造成隱蔽驗收不合格,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整改不合格者,按50%遞增交納違約金。

8、鋼筋綁紮成型後,做好成品保護尤其重要。在砼澆築過程中乙方必須派專人看守修復,此人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保證其成型質量。如果掃描鋼筋保護層不合格,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次。

9、做好各班組施工期間的互相配合,不得破壞其他班組的工作成品。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費,乙方每月25日前將本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報甲方,經甲方審核確認,於次月10日前按確認工程量的80%支付。(每月的勞務費在現場辦公室發放,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支付給各班組務工人員後方可離開,發放時不在的人員應由代領人提供委託單,已領取工資的人員應提供相關憑據。)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在15日內完成結算,乙方應積極配合結算工作,30日內按結算工程量的100%支付乙方。

3、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時,必須提供勞務費確認單、工資表及現金髮放時照片;每次付款時提供勞務發票。勞務發票統一由誠摯勞務公司出具,税費1%由甲方代扣代繳。

4、中途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拖延工期,項目部將勒令退場或自動退場,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決算其產值,如中途拖延周進度計劃工期,除承擔每天 20_元的罰款外,還應承擔甲方派人支援的人工工資,最終結算程序按簽字齊全的收方單結算。

七、質量、人工保證金:

班組在簽訂合同時,應向項目部交納 / 萬元的質量、人工保證金,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保證金在工程主體驗收合格後第六次付款時一併退還。

八、安全管理:

1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加強工人進場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做好班前安全活動,書面資料每週交甲方存檔。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正確使用加工機械及機械用電,所有機械必須保證安全、正常運轉,每台機械必須出具檢驗合格證,上交項目部質安科備查。必須配備專職焊工、電工,焊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證,上交項目部質安科備查。

3 、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絕緣手套等由乙方自行購置,安全帽 、背心由項目部統一購買,費用由乙方承擔 。

4 、若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

5 、若一般的人身安全意外事故,費用在3000元以下全部由乙方負責(包括誤工費 、生活營養費 、護理費、賠付等費用),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憑相關證明,按責任劃分費用協商解決 。

6、不允許私自撤除安全防護、警示標誌裝置,不允許私自亂拉亂接,所有設備由專人操作和負責,不允許無關人員任意使用,每個工人的工作內容必須定員定崗。

九、規章制度:

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認真遵照執行。

1、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聽從甲方現場工長指揮、安排者,除對其進行教育外,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1000元;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乙方班組長要有很強的時間觀念;開會第一次遲到,給予口頭警告,以後遲到則罰款200元/次 。

3、乙方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私拉亂接電源 、隨便拆除臨邊防護,禁止在生活區使用電飯煲、電爐等做飯,酒後禁止上班、禁止男女混住一室等,如發生違紀行為,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20_元/每次 。

4、乙方人員要有強烈的材料節約意識,若發現有意浪費鋼材或其他建築材料,甲方將按鋼材及等值其他建築材料原值20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5、乙方人員如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內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_元 ,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6、乙方人員若有偷盜行為發生,甲方拒付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人工費,並將當事人送司法機關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7、乙方人員嚴禁在工地食堂無理取鬧,若認為食堂管理不善,應立即報告項目管理人員解決,若無端鬧事,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_-5000元/次。

8、乙方在承包範圍內的工作面若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要求,甲方有權借調其他鋼筋班組參與施工,費用按合同價的2倍在乙方人工費中扣除,如零星鋼筋(包括建築鋼筋)未能按合同完善,甲方將剩餘部份的工程量乘以承包單價的5倍,在乙方人工費中扣除補助共他借調班組。

9、乙方人員應切實做到文明施工,加工房材料堆碼整齊,規格分類清晰,每天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作好收尾工作 。

十、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2、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