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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分包合同新版多篇

建築工程分包協議 篇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房屋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房屋維修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本工程涵蓋房屋部分住宅樓屋面、外牆體漏雨及室內牆面、棚面發黴維修等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繫單》。

4、協議工期:開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該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因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施工,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以適當延長工期。

二、工程服務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三、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就需要維修部位及工程量,進行技術聯繫單形式會籤,工程量以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簽字確認後的技術聯繫單內容為基準,甲、乙雙方依據北京市20年定額進行結算,確定工程總造價。

甲、乙雙方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繫單,作為協議附件附後。

四、工程總價

暫定為人民幣萬元(最終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值為準)。

五、工程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企業規範及本協議約定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維修工程結束後,由甲、乙雙方及被維修房屋的業主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以三方簽字確認的《施工記錄單》為準。在竣工驗收時,對於甲方或業主確認的尚未修復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繼續維修,並承擔逾期責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為支票。

2、協議簽訂且乙方正式開工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暫定工程總造價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畢且竣工驗收合格並且工程交付使用後十五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雙方按本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結算值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值的60%。

4、乙方維修過的部位經過一個雨季過後,未發現滲漏、發黴現象,甲方於20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值的95%。

5、剩餘5%工程款留作保脩金,保修期滿後十日內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將保脩金餘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額的工程款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須對全部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之日起計算。

2、工程保脩金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滿後十日內,甲方將保脩金的剩餘部分無息返還。

3、保修期內,如維修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派人進行檢查及維修,並應在甲方確定的合理期限內修復完畢,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復或二次維修後仍出現問題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維修,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操作,維修後的工程如果再出現發黴、滲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兩天內修復完畢,並承擔由於再次出現發黴、滲漏問題而引發的一切影響和經濟賠償的後果。如住户裝修、物品遭受損失的賠償等。

5、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定期對施工工程進行巡訪,做好回訪記錄,並對存在隱患的質量問題,予以及時解決。乙方現預留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和電話,以便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乙方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暫定工程總造價5‰的違約金,任何一項逾期達七日或累計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遲延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兩日(含兩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並應當無條件於兩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結算。

3、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及環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或與協議約定不符的,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或業主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6、乙方維修過的部位所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7、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應承擔協議暫定價款10%的違約賠償金,

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後果,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與工程施工有關的一切保險。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施工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為乙方提供水、電等便利,並負責同住户及下屬有關部門協調。乙方按施工工藝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護好小區內的方磚步道、花草樹木,不能損壞。在住户家維修要嚴格遵守物業規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訴或乙方損害物品,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為本工程駐工地代表,按本協議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本協議規定之內容。並負責與甲方進行溝通、聯繫,該負責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針對本工程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做法以及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確保工程達到協議約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並承擔費用。

6、乙方維修時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清除,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委託他人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在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質量檢查、檢驗及監督,為檢查、檢驗、監督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8、維修施工所需辦理的一切審批手續(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報批的項目)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本協議約定的維修工程必須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工程擅自分包、轉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0、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應注意與維修業主保持良好的溝通,避免產生糾紛,如因乙方原因與維修業主產生糾紛而使甲方受到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1、乙方在維修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愛護甲方及業主的財產、物品,不得破壞小區內的建築物及相關設施、設備。在維修工程中,凡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業主或有關權利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價款的確認,相關的確認需經甲方代表、甲方預算部門確認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確認、或非加蓋甲方公章(例如簽證章等),甲方均不予認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確認,必須經甲方代表、工程部經理共同會籤且加蓋甲方簽證專用章後方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雙方確定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繫單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未盡事宜或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簽訂日期:20年月日簽訂日期:20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總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鑑於總包商已同_________國

______________大型電氣項目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就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_號工程項目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鑑於分包商願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鑑於總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號文件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文件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技術規範。

4.工作範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1.“總包商”:係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係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公司或機構。

3.“總包商的工程師”:係指由總包商指派的監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4.“分包”:係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範圍”規定而要執行的工作。

三、工作範圍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國境內,根據業主的技術規定,建設_________工程項目,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設備,挖掘及鑽孔機械,吊車,以用於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並運送到工地。

3.為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衞生設備、交通費用和社會保險。

4.運送由總包商提供的材料:總包商在BK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總包商在BK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並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總包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總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取得總包商批准後,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範要求

熟悉業主技術規範的分包商,應按照業主的要求,並承擔屬於分包工程範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總包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並服從當地關於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定。

4.為其僱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總包商和_________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僱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為其僱員和工人提供保險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_________國關於所得税的規定。如果其僱員中有人對僱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税,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_________國的法律,為其僱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於本分包工程範圍內的_________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定。

七、與業主談判

除總包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於其僱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並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屬於分包商和其僱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保險

1.工程保險:總包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進行保險,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保險: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保險,將由總包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保險,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總包商名義的保險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險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於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總包商的或租給總包商的全部機動車輛運輸設備和工具,如未計入總包商的保險單,分包商應自費保險。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車輛。十二、工具及設備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設備、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分包商應遵守_________國有關各種工具、設備、機械及運輸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關規定,並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一俟該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應負責把上述全部設備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國。

十三、總包商材料的交付

總包商應負責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導線、絕緣裝置、絕緣體及導線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線等。分包商應在BKB總包商的倉庫提取材料,將材料裝車,運送到施工現場並卸車,費用自行承擔,按雙方同意的工程進度計劃,對分包商各項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該項工作開始前一週為分包商備好。如果總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總包商應准許分包商一個相應的延長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_________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範圍在±___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___%,應按總包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___條規定處理。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

總包商應取得由業主寫給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介紹信,為分包商選定建立其宿舍區的場地。函件所花費用和有關宿舍區的一切費用均由分包商承擔。

十七、總包商的監督

總包商將指定一位或幾位工程師監督該項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員應對其承擔義務。

十八、許可證和執照

總包商應幫助分包商獲得分包商僱員所需的入境簽證、居住證和勞動證、該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設備進口許可證,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資進口許可證,要獲取由業主寫給_________國有關當局的證明信。辦理這些函件所花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開支均應由分包商承擔。

十九、竣工及懲罰

根據雙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時得到材料,分包商就應按下列規定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各分項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於分包商的錯誤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該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誤一天,就向總包商支付拖延分項工程的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作為罰金或違約罰款金,罰金或違約罰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分包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過錯

如果總包商認為分包商未能認真或迅速地進行施工,或沒有準確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視總包商工程師所發佈的與工程有關的各種合理的書面指示,或違反合同規定,總包商可以向分包商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職、疏忽及違約行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執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況下,總包商將有權僱用其他人並立即對被忽略部分的工程進行施工。另一種方法是在不損害總包商其他正常權利的情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關的),並對設備正常磨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考慮分包商對這些設備所擁有的任何權利。此外,對按分包合同規定應屬分包商的那部分餘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總包商有權保留並要求不付,或根據已完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這項工程或實施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如超過應屬分包商的餘款,那麼分包商應承擔這部分超過的款項

二十一、進度報告

分包商應按總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週和每月的進度報表。

二十二、廠商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分包商應呈送用於該分包工程的水泥、鋼筋、砂、礫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廠商證明及試驗報告,並取得總包商對此批准。混凝土試塊的報告單應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請單一起呈送。所有試驗及試驗報告書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條款

總包商應按如下規定向分包商付款

1.預付款,其金額為分包合同價總額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等值銀行預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內,付給分包商;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

2.每月完成的並經業主驗收的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憑暫時驗收證書。

4.分段工程佔分包價的_________%;憑最終驗收證書。

按總包合同規定,只有工程經業主在四周內驗收後,上述1、2及4條規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發票之日起五週內,才能付給分包商

應付給分包商的款額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國的當地貨幣: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當地貨幣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國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過電匯付給分包商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匯費應由總包商負擔。

預付款將用美元支付,預付款中超過_________%的美元數額應從前三次的進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驗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應符合業主的要求,如相應的規範和在現場協商中作出的決定,總的原則應該是總包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但一旦發生爭議,則業主代表的決定應為主導意見。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應對所有與該分包工程有關的税捐的付款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税税款。二十六、履約保函

在分包合同簽訂後15天內,分包商應根據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無條件履約保函,額度相當於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號法律(_________國對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總包商受_________國_________號法律保護,並享有第______條,______條款所規定的免税權,這些免税權也適用於分包商。

二十八、爭議的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十九、文件和圖紙

在收到最終付款之時,或在此之前,分包商應向總包商退還所有總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圖紙和技術規範。此處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於除本協議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時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總包商或業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資料。涉及本協議目的的除外。

分包工程合同標準版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二)工程地點:x

(三)工程內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要求完成x項目樁基礎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報價單)。

(四)承包方式:以包樁基礎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術資料編制組卷及驗收、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圖紙總價包乾的承包方式。

第二條承包工程造價

承包範圍按施工圖紙一次性包乾總價人民幣含税合同總價:¥x00萬元,大寫:人民幣x萬整。

第三條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年08月28日前進場施工,20x年09月25日前完成內同範圍內的樁基礎工程施工,同時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整體工期安排。

第四條質量標準

(一)質量標準按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施工及驗收,執行國家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二)保修期為壹年,自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第五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的樁基礎工程由乙方採購供應至甲方施工場地。

(二)材料及構件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相關的檢驗報告。

(三)材料及構件貨到工地並經我司驗貨合格後,由我司相關人員在驗貨單上籤認,並應寫明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等。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結算工程項目(一)工程名稱:x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貨並安裝完畢,通過甲方、建設單位及監理等相關部門驗收,並對樁基礎工程驗收合格並結算後,30天內由甲方付清所有貨款。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委派x,159x為現場項目經理,協調管理工地日常事務及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負責參建各方的聯繫及事務處理。

2、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並在2天內審核完畢。

3、提供現場施工水、電給乙方,提供住宿條件。

4、提供現場場地丟放給乙方,但乙方必須提供使用計劃報甲方審核,且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使用安全和操作規定,服從甲方的安排。

5、將乙方所編制並驗收的施工資料交至南沙區檔案館審核。

(二)乙方責任:

1、人員

1-1、乙方項目負責人:x,須持有與本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的等問題。

1-2、乙方之管理人員和工人必須是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並服從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勝任工作,或不聽指揮、不守秩序,經甲方或業主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將其予以撤換,並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換人員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賠償或延誤工期。

1-3、乙方人員於施工中不得對業主、甲方相關人員有粗暴或恐嚇之言行,若有發現,乙方須立即撤換該員,嚴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雙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所有人員不得私自與業主方接觸,如有工程相關需處理事宜,必須且只能報甲方處理,否則由此發生費用或造成賠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5、乙方負責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違規行為致引起之糾葛,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事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產生民事訴訟時,也由乙方負責。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現場應嚴格遵守業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2-2、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場所建立臨時辦公室,乙方負責工具材料堆放整齊,不得髒亂,並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

2-3、乙方施工場所:工作完畢時,負責將現場清理乾淨,施工工具均須擺設整齊,不得影響觀瞻。

2-4、工程竣工後及時進行乙方施工場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產生的其他堆積物、

2-5、竣工驗收後,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在5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3、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控制好產品質量關,要求成品製作精細,原材料資料齊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員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應向施工班組進行詳細交底,並跟蹤檢查監督和做好現場記錄。

3-3、乙方管理人員在每道工序完成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按備案表格報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負責對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護,並不得破壞其它成品。

4、進度

4-1、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總體進度安排並及時作出調整;工期滯後時,乙方必須立即加派人手,進場設備和材料以加快進度。

4-2、若乙方無法配合甲方相關工程進度或預定工期時,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時內未見成效,甲方可進行僱工協助乙方趕工,乙方不得有異議,且乙方須支付趕工費用。

5、技術

5-1、在合同生效後的第2天完成編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員配置及人員進場計劃表、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方法、質量和安全保證措施、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措施等)報送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報告後,開工前一天將審核後的施工方案簽字確認後交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週末1天向甲方報送當週完工報表和下週施工計劃。

6、安全

6-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設施配備齊備,嚴格按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規範操作,若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6-2、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及省市的勞動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合法僱請、使用工人,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乙方必須承擔法律及經濟等一切責任。

6-3、乙方僱請的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進場材料及構件均必須報甲方驗收,提供合格證和相關的檢驗報告,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機具由乙方自備,乙方不得因施工機具不足而藉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擔

9-1、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9-2、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9-3、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有義務予以接受,並立即進行整改、補救。在收到整改通知書後三天內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權代為整改,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情節惡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執行的主要驗收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

(二)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範圍、數量、質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1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後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提出複查,若複查合格,則複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若複查結果不合格,複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必須負責將樁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在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向甲方提交完整技術歸檔資料並組卷,由甲方統一送至南沙區檔案館審核,如檔案館對樁基礎工程技術資料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至符合檔案要求,並自行送至南沙區檔案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下列情形的,其導致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場地、提供水、電源;

2、因工程設計變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無須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損失。

1、不按期進場施工的;

2、因乙方原因影響工程總體或樁基礎工程進度;

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

4、因乙方原因而導致乙方承包工程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或影響甲方整體工程驗收;

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驗收後達不到規範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按工程造價付給甲方

(四)因乙方違反有關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質量管理、計劃生育工作及文明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導致工地或甲方受到行政處罰和承擔責任,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遇不可抗力的損失,報有關部門裁定。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調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1、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四

【摘要】市政工程作為城市建設中最為基礎的設施工程,其質量好壞與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所以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提高工程管理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即加強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

【關鍵詞】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隨着市政行業的蓬勃發展,市政設施項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設工期短,工程量大,對資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較大,且業主對工程質量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故需要做好一個建設項目依靠施工單位自身的能力較難實現,而對工程實行分包管理佔據重要地位。而發包方與承包方為實現他們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相關的詳細內容就需要簽訂合同,從而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合同也將成為確定當事人在市政工程項目建設中開展相關工作的最直接標準,也是明確雙方經濟活動範圍、平衡雙方工作關係以及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根據。因此加強企業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關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問題

1.1分包人為不適合主體

依照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分包人為違法主體將造成分包合同無效,存在以下兩種情況:①沒有取得建築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單位或個人;②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單位名義訂立合同。由於分包方資質條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將導致總包方需要承擔分包合同無效的民事責任。假如出現分包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是導致總包合同工期被耽誤等問題,總包方需要向業主承擔違約和賠償的連帶責任。但在具體的工程實踐裏,總包方由於各種原因經常在責任承擔之後難以在分包人處獲得真正的賠償。

1.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據《建築法》第29條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條之規定:“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則,業主將市政工程交付給總包方進行施工,是其對總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對其資質審查之後的信任為基礎,總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時有必要先得到業主的認同許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項目的主體結構建設內容由本單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來説即屬於重大違約行為,以法律角度來説雖屬於一般合同行為,但其內容維法。

1.3違法分包

不僅在總承包合同協定的內容之外進行的分包屬於違法分包,沒有經過業主許可的分包行為也屬於存在風險的違法分包。雖然在許多市政工程項目裏,業主的招標文件和總包合同裏都詳細規範了禁止分包,然而許多總包方卻忽視該點規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項目的主體結構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國在工程建設領域立法及監督管理等執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種複雜社會因素,例如發包方法律意識、合同意識淡薄,導致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難以查出,或者雖然被查出,由於立法執法系統的缺陷而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些無疑放任了承包方的違法行為,使得違法分包現象頻發。

1.4轉包和拆解後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為

根據《建築法》第28條之規定,可知,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拆解之後憑藉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為禁止性行為,第29條第3款規定可知,分包方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再分包也為禁止性行為。此外,《合同法》和《招標投標法》對該類行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規定。在具體操作中,一些施工單位就連項目經理都缺乏足夠的合同意識,經常為了獲得額外管理費將其承包的項目轉包或者拆解以後掛分包的名頭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或是分包人對工程進行再分包。某些單位看似開設了項目經理部門,卻在實施具體管理工作的時候只安排一兩個人進行現場監管,不負責任的行為是直接不安排監管人員,全部交給接受轉包的單位進行施工與監管。這些行為無疑給工程質量帶來巨大隱患:不但總包合同的工期、質量與安全很難得到保障,還經常導致總包方所承擔的實際虧損遠超出其獲得的管理費用。

1.5分包合同簽訂格式不規範,必備條款遺漏

根據法律簽訂的正規合同是明確並約束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根據。目前,施工單位經常更重視的是合同的成功簽訂,卻忽視對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條款等認真審查,對於合同工期、質量監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驗收、違約責任等經常出現約定不明或是未作約定,導致分包合同無法順利完成,例如當合同一方違約形成糾紛後,另一方因沒有合同約定,而無法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市政工程項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體措施

2.1加強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簽訂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應儘可能選擇合同示範性文本。在具體操作時,由於合同格式不規範而出現經濟爭議的實例屢見不鮮。因此如果不是發生特殊情況,應儘量避免選擇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從而實際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條款和存在必備條款遺漏等現象。與此同時,還能加強行政管理部門對分包合同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便於仲裁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決爭議,使得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以保障。對於制定合同文本的具體內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對工程項目的進度進行深入考察,從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預見作用,此外還要對合同做詳細探討,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條款存在分歧。與此同時,要能夠保證訂立一個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項材料完善、合同條款無遺漏、合同用語精確以及能充分預見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現的不合理現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項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統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合同管理步驟十分複雜,包含合同的協商、草擬、審核、訂立、責任拆分、履行監控、變更、中止、解除以及終止等,建設單位要加強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步驟都貫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統,從而讓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據有約束。在合同訂立以後,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階層的項目管理者以及每個工作小組的責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對合同的重要條款進行解釋與闡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進行實時管理

目前,在工程進行中合同變更現象愈加頻繁,而合同的變更通常會造成索賠爭議,故在簽訂合同以後,合同管理者應加強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實施實時監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嚴格管理現場簽證。在依據合同條款履行義務時,要避免提前、超量簽證,尤其是在合同變更添加條款的簽證要特別小心,簽證一定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條約來確定,能夠實現互相制衡。特別不能忽視設計更改以及施工圖失誤,這種簽證只要求籤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記載、收集並清理項目有關的所有材料,審核並詳細研究對合同變更內容。在具體操作時,合同變更需和索賠的提出同時完成,要業主和承包方形成統一觀點之後再完成合同的變更。(3)迅速解決停工的虧損(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虧損),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協議的期限用書面形式,根據正規步驟簽字確認和停工有關的詳細事項。(4)對於定額的約定應該嚴格遵守,沒有對定額進行約定時,需按照工程具體情形或是參照同等類的定額標準與相關的規定進行彌補。

2.4加強相關人員法律意識

對於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學習能力,加強工程分包的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建設單位要不斷加強所屬員工尤其是各級領導、項目經理以及和經營財務等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以及風險防範意識。使相關工作者能積極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單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組織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風險屏障。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作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關鍵,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應該以它為中心實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現已是國內市政工程建設實現可持續規範發展、嚴格監管的關鍵工作。不能讓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變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為一個實時變化的工作,在進行管理時要運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視管理的靈活性。故,應以重點明確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瞭解其重要性為基礎,在具體操作中摸索並迅速總結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探索出新的方案,防範風險,從而使參與工程建設的每一方都主動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條約,以此減少市政工程建設市場的風險,維持建設市場秩序穩定,保障市政工程項目能在工期內圓滿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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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欒筱豔。試述市政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J]。企業科技與發展,20xx(06):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