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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合同(集錦11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0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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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合同(集錦11篇)

篇1:單價合同

甲方:瀋陽高等級公路建設總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內蒙項目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總公司關於項目施工隊實行工序單價承包的有關要求,甲方將內蒙項目第五合同K26+000~K53+000段內的清理現場、路基整形、山皮石墊層、水穩基層、瀝青混凝土面層、培槽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並就工序單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內容: 清理現場、路基整形、山皮石墊層、水穩基層、瀝青混凝土面層、培槽。

工程量詳見後附清單。

二、工序單價:

本工序單價包括人工費(固定職工和臨時工),機械費(包括施工用車、生活用車及駕駛員工資、設備維修費用)、機械耗油費用。具體工序單價費用項目和組成詳見後附表。

三、工期要求:

20**年5月16日至20**年8月31日,且符合業主階段性工期要求。即:20**年5月1日~20**年9月1日。

四、質量要求:

符合技術規範、圖紙要求,一次驗收合格率95%以上,無質量事故

五、安全要求

施工作業期間安檢達標,安全事故發生率為0。

六、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水準點、導線點、施工圖紙、內業表格;若工程有變更應在施工前進行變更圖紙或通知的下發,並履行相應的簽字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的技術交底及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負責協調與三辦及當地及周邊關係,但並不排除乙方對工程施工的應履行的義務。

3、甲方負責向乙方下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對施工隊完成工程的驗收,對乙方月出成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保證材料的供應及時,以確保乙方的正常施工生產。

5、甲方協助乙方落實設備和人員的進場工作。

七、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會同甲方對施工段內及交接處的控制點進行接收、保護和定期複測,發現有出入時及時與甲方聯繫,不準私自對甲方提交的控制點進行更改,若進行更改,則造成的損失從乙方的工程款項中進行扣除。

2、乙方應按施工圖紙或變更的施工圖紙或下發的通知單要求進行施工,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對工程內業的填寫,工程的施工放樣,自檢及會同甲方的質檢科對完成工程的抽檢及監理的檢驗,若因乙方的質量原因返工造成的損失從乙方的合同款項中扣除;工程雖然檢驗合格,但因內業資料方面的原因而沒有計量,則甲方按乙方實際的計量數對乙方結算。

4、乙方按項目審核的材料應耗量控制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乙方承擔部分從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節餘的甲方按節省材料費的10 %給予乙方獎勵,但此規定不排除由於乙方工程不合格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5、乙方應認真貫徹總公司及項目的月出成本管理,及時填寫及上報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結算按一定的比例進行扣除,直至乙方的工作達到甲方滿意為止。

6、乙方要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安全管理,保證設備完好,保證施工隊有較強的作業能力;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盜失,損失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7、乙方應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無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

八、工程結算:

每月20日前,乙方對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總公司月出成本的要求進行彙總,上報甲方,甲方質檢科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復核,並對資料中提供的段落進行實地複核測量,(路基填築要求測壓實方),對工程量無異議時,雙方相關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並按合同中確定的工序單價由工程科對乙方進行結算。結算時甲方代扣首先支付機械費、臨時工費、燃油費及各種損失費用後,扣除餘下工程款項的 30%作為預留款項,待工程全部結束,乙方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全部義務後返還乙方。

九、其它規定。

1、本工序單價採用捆綁式,工序單價是指正常工作施工情況下的綜合單價,若有超出正常工序的工作(如          等工作),雙方協商解決。人工費不予調整,機械費和燃油由於市場行情因素浮動較大時,經雙方協商,價格予以適當調整,但調整的幅度不超過機械費和燃油費用的綜合增長幅度;由於乙方貽誤時機或進度滯後造成費用上漲的除外。

2、因甲方趕工或工程需要而額外投入的機械、人員及其它相應的超出施工隊能力範疇的管理費用或租用其它施工隊的設備、人員的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特定條件下,項目借用本隊的人員、設備,或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合同外工程,乙方不得推諉,發生費用及工期由項目部與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按甲方下達的月施工計劃進行施工,當月完成低於計劃的 90%以下時(不含90%),未完成的部分按工序價的90%的結算;當月完成超過計劃 10%以上,則超額完成部分的按工序價的110%結算。當非甲方及業主方面原因乙方沒有按甲方下達的總計劃完成施工任務時,對於沒有完成的部分按工序價90%進行結算,並按項目要求的最後期限內必須完成,否則取消當年在項目的一切評比資格。若乙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由於甲方的材料供應的原因導計劃沒有完成或工期滯後,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總公司進行裁定。

4、當甲方有充分的證據認為乙方不能完成工程任務時,有權將部分工程量交給其它施工隊進行施工,並視實際情況按對分割出去的工程量按105%―110%的工序價對第三方進行結算,多出工序價部分的費用從乙方的產值中作以補償。

5、乙方的工程質量須滿足技術規範和監理工程師驗收的標準,因質量問題而造成的工程損失,從乙方的當月款項中扣除。

6、乙方按總公司月出成本及有關規定進行核算,並及時準確的向甲方提供報表,在月出成本檢查中每發現一項不符合總公司月出成本要求的扣200元。受到在全公司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0元。

7、乙方在施工中搞好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不得違章違規作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出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並上報甲方;當月的安全考核分數低於項目規定的考核分數線以下,罰款 500元;發生安全事故、偷盜事件、違法事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8、優質優價:在每月業主優質優價的評比中,由於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原因被評為四等以下,按完成工程量乘以相應等級係數的   %作為對乙方處罰的金額;評為四等以上,按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應的係數的   %作為對乙方獎勵的金額。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2:單價合同

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以下稱總合同),乙方均予承諾。

第二條:外包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在總合同的基礎上,甲乙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署本外包合同及附件。

第三條:處理總合同與外包合同所遵循的準則。

3―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外包合同條款。

3―2 除本外包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總合同的各項條款。

3―3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總合同

4、施工圖紙及相關標準圖

5、合同執行期間,業主、監理或甲方下發的有關文件。

6、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

7、全國招標文件範本

第二章外包工程

第四條: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

4―2 工程地點:

4―3 外包範圍、內容 :

4―4工序單價:

1、詳見《外包工程量清單》及《清單説明》

2、本合同單價中包含税金,按照國家現行税法和有關部門現行規定,乙方需繳納的一切税費,均應由乙方承擔並支付,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相應的合法税票。

4―4 工程價款:暫為¥        元,(大寫:            元)

4―4 工程結算方式:本合同為單價合同,以實際完成並經現場技術人員量測、監理工程師、業主批覆工程量×外包單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本合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                  天,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每遲延一天罰款總造價的    %。合同期間如增加施工項目,雙方協商工期順延天數。

第六條:工程數量

6―1工程量清單附後。

6―2 結算時,以雙方現場測量並經監理工程師、業主籤認的工程數量為準。

第七條:工程質量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應符合設計標準和施工技術規範要求,通過總合同中指定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驗收。工程質量達到優良,並能達到甲方提出的創優目標。乙方必須遵守質量承諾。

7―2甲方質檢人員對乙方完成的每一道工序進行現場監督,每道工序完工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儘快派人初驗合格後通知監理工程師最後檢查簽字認可,未經檢查簽字認可的工程不得繼續施工。

7―3若甲方或監理、業主檢查達不到規定要求,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監理、業主滿意為止,修復和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甲方,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7―5 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進行保修,保修時間應符合業主要求。

第八條: 履約擔保

8―1  承包人在簽訂承包合同之前,應提交人民幣    元整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採用銀行匯票劃到甲方指定的賬號上。

8―2 乙方同時達到下述條件,甲方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履約擔保有效期結束

2、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並且已經全部通過監理工程師和業主驗收。

3、乙方沒有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4、甲乙雙方已經辦理全部結算手續。

5、乙方已經處理完成所有賬務和所有糾紛

8―3 履約保證金在履約擔保有效期期間不計算銀行利息。

第九條 機械設備和人員

9―1 機械設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的投標文件中承諾相應內容的機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時間(根據工地需要情況)  組織自有機械設備進場,並且保證所有機械設備能保持正常工作,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或乙方對自己負責提供的施工機具台不能保證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2 施工人員

1、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的投標文件中明示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機械材料人員、特殊作業工人、技術工人、普通工人組織進場,並保證工程的人員需要,各種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上崗操作證。

2、乙方對自己負責提供的進場人員不能保證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材料供應及材料調差

10―1 分包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方式辦理:

1、甲方負責主要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工作,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可調拔給乙方使用,材料費、物資管理費、運雜費等一切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乙方負責保管領用的物資。

2、乙方負責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設備採購、供應、保管工作。所購置材料、設備應持有產品合格證。

3、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甲方負責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工作。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限額領料手續。

10―2 由甲方負責供應乙方使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質量要求和工藝要求認真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因用料浪費、質量返工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額用料部分,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10―3本工程材料不予調差,對此乙方必須充分考慮由於材料價格變化而發生的費用。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1―1 雙方都應履行合同文件(包括總合同)、《技術規範》中所規定的義務。保護業主及雙方在該合同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責任不受損害,同時保證業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於承擔由於對方未能履行上述義務或責任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等一切其他開支。

11―2 雙方都應嚴格執行監理的指令,服從監理的現場監督和指導

11―3 雙方都應維護企業形象,不得發生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順利實施。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2―1 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的接洽和聯繫。

12―2 負責按實際完成並有業主計量認可的工程量及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

12―3 負責控制測量成果、複核及報驗,派出現場管理人員及測量、試驗人員,對乙方所有施工生產活動(包括原材料)進行監督指導,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減免乙方對該工程應負的所有義務及責任。

12―4 負責辦理技術交底、技術指導、質量監督、檢查和與駐地監理籤認工程數量及文件資料。

12―5 負責分期分批提供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12―6 負責按規定、按比例向乙方提供由業主向甲方提供的物資或指標。

12―7 負責施工資料和竣工資料的檢查、收集、整理、編制和報送。

12―8 負責本合同段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生產計劃安排,有權對施工過程檢驗測量。

12―9 對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材料有絕對的指揮權和調度權。對乙方現場施工生產人員、機械設備和材料進行檢查,對不稱職的人員、不合格材料有權清退出場。對於機械設備不足,甲方有權補充相應設備,設備的價格由甲方根據市場價格及與乙方協商制定,協商不成時,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指定價格,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將設備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12―10如乙方施工情況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本外包合同進行分割或終止合同。

12―11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協助乙方聯繫解決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臨時佔地、水、電等,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由此而影響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3―1 負責承擔本外包工程的施工、維修和養護,有關本外包工程的全部責任和義務,都由甲方轉移給乙方,乙方不得再次轉讓或分包給他人施工。

13―2 乙方應對甲方負責,其對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同於甲方按總合同對業主的義務和責任。

13―3 乙方對工程質量負責,為此做到

1、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規範、施工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執行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施工技術規範。

2、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控保證體系、配備必要的測量、試驗設備、儀器及專業技術人員。乙方必須按照監理提供本工程指定的表格認真填寫,每道工序結束後及時報監理籤認,以便計量。

3、接受業主和甲方派駐工地監理工程師的全面、全過程監理,對於已完成或新開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籤認,特別是隱蔽工程,未得到監理的籤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所有用於本外包工程的材料必須持有質量合格證,並經甲方單位的實驗室檢驗合格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方可使用。

13―4 甲方與乙方的一切往來,必須由承包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認可,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一切要求。

13―5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業主、監理單位發出的一切書面通知、意見、批示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執行,不得以任何藉口扣壓、拖延,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13―6乙方對本外包工程工期負責。要根據甲方提供的總體施工計劃要求和關鍵工序控制點、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年度、季度和月度計劃進行施工,必要時根據甲方要求的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並在人力資金機械設備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證。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計劃完成,甲方對乙方處以未完成計劃的1%罰款。如果連續幾期均未完成計劃,則甲方的權對乙方所屬工程予以分割,並執行本合同條款式 13―6 條款。

13―7 自行負責協調對外關係,地方收繳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理。

13―8 乙方對本外包工程安全負責。為此要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職工的過失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員機械設備事故,材料損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支付任何費用。施工期間,乙方採取必要的防護和安全措施保證工程周圍居民和建築物的安全,並承擔所需費用,若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13―9 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而出現甲方對本外包工程的分割,終止合同,沒收履約金(如有)等情況,其後果及造成的甲乙雙方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3―10乙方對施工環境負責,進行必要的環境保護。

13―1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物品擺放有序,砂石料堆放整齊,對此發生的費用及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負責。

第四章  工程結算和支付

第十四條:工程款的結算和支付

14―1 工程款的計量由甲方負責同業主進行,乙方應及時按規定向甲方報送各種計量報表及監理工程師籤認的有關施工原始記錄,甲方收到業主支付後    天內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如乙方由於自身原因工程進度不理想,未能完成當月計劃,則要進行扣罰,扣罰比例為當月完成工作量的   %,到完成計劃時予以補還。

14―2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

14―3本工程採用月結算的方法,甲方工段長或工程技術人員根據乙方的工程進度每月在20日之前把所有有效的結算資料上交甲方工程部(或其它結算主管部門),工程部對上交的資料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交經營進行結算,做正式結算證書。結算時,甲方根據已下發的工程量清單進行計算本月應支付的款額,同時扣除借款、工程質保金、甲方材料款、甲方機械費等其他費用。根據工程的實際完成情況,由工程部、經營部、材料部、機械部、財務部確認,經項目經理籤認,且待業主支付給甲方後,財務部門方可按比例支付工程款。

14―4 圖紙及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該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為乙方要求計量的依據。

14―5工程項目的計量範圍及包含內容按照總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14―6 甲方每期按本合同單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    %,整個合同段工程結束後,保留    %的質保金。

14―7甲方從每期工程結算款中扣留的保留金,待整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並在缺陷責任期滿後,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收到業主退還的工程質保金後,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

14―8 本工程不調價。

第五章  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工程變更

15―1 任何工程變更均不能使合同中止或無效。

15―2 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設計變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必須執行,由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必須爭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報業主和監理批准後才能實施。

15―3如因乙方施工遺留的一些問題,地方政府和個人找到甲方,乙方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此費用從保留金中扣除。

15―4 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並影響相應工程項目的結算單價時,如出現工程單價表中沒有的工程項目,其結算單價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單價。

第十六條:工期的提前和順延

16―1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後,報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批准後,工期可順延,但甲乙雙方需簽署有關書面協議予以確認。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被迫停工。

2、因業主變更設計而不能繼續施工。

3、因業主不能按時撥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解決施工臨時用地和永久佔地、拆遷等,致使乙方停工,窩工。

遇到上述任何一種情況甲方不接受任何索賠項目。

16―2 乙方違約或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拖延工期,其工期不得順延。

16―3 在施工過程中,如業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遵照執行,提前竣工的獎勵辦法,按甲方與業主商定的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保險和環保

17―1 乙方應按我國保險有關政策法規投保工程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17―2 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要求辦理其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和僱用職工的安全事故保險。

17―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法令,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環境,避免三廢和噪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石方爆破時,儘可能減少對周邊植被的擾動。凡因環保問題對周邊產生不良影響,乙方要承擔因此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

18―1 竣工驗收按業主要求的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18―2 乙方作好竣工清場和竣工工程的維護工作。

18―3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違約

19―1 未能及時向乙方交付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及施工臨時用地,永久佔地等,如有發生,工期可順延。

19―2 未能按規定的日期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按本期應撥工程款的  %支付利息。

19―3 以上甲方違約如果因業主違約引起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不支付任何損失,僅負責與業主交涉。

19―4 如由於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停工,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僅負責協助乙方與第三方聯繫解決。

第二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20―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施工技術規範要求的,乙方無償修復或返工,由於修復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每逾期一天償付外包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如乙方無力進行修復,甲方可指定其他外包人進場,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0―2 由於乙方責任,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按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支付給甲方外包工程造價的'   %作為違約金。

20―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無法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或甲方認為乙方人員機械設備資金投入不足,無力承擔此項工程或乙方拒不服從甲方領導,甲方根據具體情況有權分割甚至終止本外包合同,而指派其他外包人蔘與或繼續本外包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並要支付其他外包人的進退場的調遣費用,費用在已完並得到計量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20―4 乙方私自將工程轉包他人。

20―5 乙方承包人或其書面授權的代理人未經甲方同意,私自離開工地七天或雖經甲方同意,但超過約定期限七天,至使工地處於停滯狀態達七天以上,可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以進駐現場和接管本工程,並終止承包方在本合同項下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甲方的各種權利和權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該工程,或僱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該工程並默認其數量是合理的。乙方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負擔新進場隊伍的調遷費用。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一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提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組成:1、本合同書、補充合同,安全保證措施及安全生產合同、質量保證措施、環境保護合同   2、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終驗合格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再作補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日期:           日期:

篇3:單價合同

甲方(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為了完成 35kV變壓器、開關櫃、保護試驗;35KV電纜製作及試驗 工程,經雙方商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甲方與乙方於 20xx 年 3 月 29 日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固定單價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三、承包合同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35kV變壓器、開關櫃、保護試驗;35KV電纜製作及試驗

2、工程範圍、內容: 35kV變壓器、開關櫃、保護試驗;35KV電纜製作及試驗

3、開、竣工日期:

4、承包方式:單價承包:詳見附件《固定單價清單》及材料甲供。

5、工程造價:按實際工程量決算(固定單價),工程量按實際簽證為準。

三、結算和支付:

1、合同生效後,按乙方完成工程量進行工程款支付,直至工程完成為止。

2、圖紙及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該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為乙方要求計量的依據。

3、工程項目的計量範圍及包含內容按照總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1)材料甲供。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1、共同權利與義務:

(1)雙方都應履行合同文件、中所規定的義務。保護業主及雙方在該合同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責任不受損害,同時保證業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於承擔由於對方未能履行上述義務或責任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等一切其他開支。

(2)雙方都應嚴格執行監理的指令,服從監理的現場監督和指導。

(3)雙方都應維護企業形象,不得發生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順利實施。

2、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業主、設計單位、監理的業務接洽和聯繫。

(2)負責辦理臨時佔地、技術交底、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與駐地監理籤認工程數量及文件資料。

(3)甲方負責派出現場管理人員及測量、試驗人員等,負責對乙方所有施工生產活動(包括原材料)進行監督和指導,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減免乙方對該工程應負的所有義務及責任。

(4)負責施工資料和竣工資料的整理和報送。

五、其它事項:

1、設計變更:

(1)任何設計變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無效。

(2)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相應增減的費用,甲方依據業主批覆數量及合同單價對合同總價予以調整,對於無合同單價的項目,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單價。

2、税金:

(1)、本合同工程單價包含税金。按照國家現行税法和有關部門現行規定,乙方需繳納的一切税費,均應由乙方承擔並支付,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相應的合法的税票。

六、乙方對甲方的35KV電纜、10 KV電纜符合實驗標準。

七、如電纜出現故障,乙方需及時派出人員進行搶修,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福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帳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單價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工作範圍:小組、中組、大組、檢查、A/S(計算方法:圖紙重量x單價)

2.保證金

(1)乙方在向甲方辦理甲方內協企業登記註冊時,作為保證金在甲方指定的銀行預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長時,保證金自動結轉。

(2)收取保證金是為了應對提供給乙方的輔助工具、裝備、設備發生丟失和損壞等情況。若上述情況發生時,乙方應當以現有市場價格賠償。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發現乙方虛報投入人員經歷時;

(2)發現乙方或投入人員偶盜竊等不良行為時;

(3)因為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認為已無法開工時;

(4)除上所述,詳細內容請參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書》。

4.為乙方順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條件:

(1)通勤車輛(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設備及各種輔助工具;

(3)焊絲等分段製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機、叉車等重裝備;、

(5)個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電話及互聯網(每家企業3條線路)。

5.甲方為乙方順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條件,但下列費用每月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鞋等7個品種)費用及名籤製作費用;

(2)因甲方內部組織的焊工補考二產生的補考費用及RT費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裝備、設備等丟失或者損壞的費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員的工作服、安全護具、安全教育、用餐產生的費用問題,以乙方自行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的企業結算為原則。

7.乙方製作的船體組立工程未經船東檢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5%,船東檢查合格後甲方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

8.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投入人員的相關規定

(1)乙方保證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員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歷的人員佔總人數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經歷的人員佔總人數的25%,並維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勞動力。

(2)乙方在投入人員履行合同以前應向甲方指定的相關部門提交有關從業勞動力的詳細履歷及資格證書原件或者複印件、經歷證明書(可以通過以前工作過的單位予以確認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員履行合同以前為取得甲方認可的焊工資格證書而實施的乙方自行組織的練習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範圍。體檢合格並且通過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級教育和外來勞務教育)考試的人員,甲方才將其認定為乙方的正式職員。

10.第4條中所提及的,甲方對乙方投入人員提供的便利條件只適用於乙方的正式職員。

11.乙方的投入人員應當在體檢合格後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考試後方可參加甲方組織的焊接考試。

1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則》的相關規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職員違反該守則的規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門將發出通知書,乙方應當按照通知書確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則》中的相關規定確定,且將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裏進行扣除。

13.關於單價的修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間隔六個月,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一次單價;

(2)本合同簽訂後,若乙方要求修改單價,則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個月以後雙方予以協商調整。

14.由於可以明確歸責為甲方的責任(包括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業場地形成延遲等原因)導致乙方月平均小時工資低於甲方生產企劃部門發佈的標準小時工資的80%時,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相應月份工程款10%的補助,上述補助只適用於新登錄內協企業前三個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時工資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時及當月出勤平均人數為標準進行計算(即,月平均小時工資=月工程款÷當月出勤平均人數÷23日÷9小時)上述約定適用於乙方的管理職職員。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項則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書》的相關條款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單價合同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蓋章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服務中心確認:

篇6:工程單價合同

五、其它事項:

1、設計變更:

(1)任何設計變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無效。

(2)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相應增減的費用,甲方依據業主批覆數量及合同單價對合同總價予以調整,對於無合同單價的項目,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單價。

2、税金:

(1)、本合同工程單價包含税金。按照國家現行税法和有關部門現行規定,乙方需繳納的一切税費,均應由乙方承擔並支付,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相應的合法的税票。

六、乙方對甲方的35KV電纜、10 KV電纜符合實驗標準。

七、如電纜出現故障,乙方需及時派出人員進行搶修,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福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帳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單價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工作範圍:小組、中組、大組、檢查、A/S(計算方法:圖紙重量x單價)

2.保證金

(1)乙方在向甲方辦理甲方內協企業登記註冊時,作為保證金在甲方指定的銀行預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長時,保證金自動結轉。

(2)收取保證金是為了應對提供給乙方的輔助工具、裝備、設備發生丟失和損壞等情況。若上述情況發生時,乙方應當以現有市場價格賠償。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發現乙方虛報投入人員經歷時;

(2)發現乙方或投入人員偶盜竊等不良行為時;

(3)因為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認為已無法開工時;

(4)除上所述,詳細內容請參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書》。

4.為乙方順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條件:

(1)通勤車輛(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設備及各種輔助工具;

(3)焊絲等分段製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機、叉車等重裝備;、

(5)個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電話及互聯網(每家企業3條線路)。

5.甲方為乙方順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條件,但下列費用每月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鞋等7個品種)費用及名籤製作費用;

(2)因甲方內部組織的焊工補考二產生的補考費用及RT費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裝備、設備等丟失或者損壞的費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員的工作服、安全護具、安全教育、用餐產生的費用問題,以乙方自行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的企業結算為原則。

7.乙方製作的船體組立工程未經船東檢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5%,船東檢查合格後甲方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

8.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投入人員的相關規定

(1)乙方保證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員中,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歷的人員佔總人數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經歷的人員佔總人數的25%,並維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勞動力。

(2)乙方在投入人員履行合同以前應向甲方指定的相關部門提交有關從業勞動力的詳細履歷及資格證書原件或者複印件、經歷證明書(可以通過以前工作過的單位予以確認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員履行合同以前為取得甲方認可的焊工資格證書而實施的乙方自行組織的練習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範圍。體檢合格並且通過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級教育和外來勞務教育)考試的人員,甲方才將其認定為乙方的正式職員。

10.第4條中所提及的,甲方對乙方投入人員提供的便利條件只適用於乙方的正式職員。

11.乙方的投入人員應當在體檢合格後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教育考試後方可參加甲方組織的焊接考試。

1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則》的相關規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職員違反該守則的規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門將發出通知書,乙方應當按照通知書確定的內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則》中的相關規定確定,且將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裏進行扣除。

13.關於單價的修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間隔六個月,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一次單價;

(2)本合同簽訂後,若乙方要求修改單價,則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個月以後雙方予以協商調整。

14.由於可以明確歸責為甲方的責任(包括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業場地形成延遲等原因)導致乙方月平均小時工資低於甲方生產企劃部門發佈的標準小時工資的80%時,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相應月份工程款10%的補助,上述補助只適用於新登錄內協企業前三個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時工資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時及當月出勤平均人數為標準進行計算(即,月平均小時工資=月工程款÷當月出勤平均人數÷23日÷9小時)上述約定適用於乙方的管理職職員。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項則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書》的相關條款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工程單價合同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為了完成 工程的施工,經雙方協商,在遵守甲方與業主於 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下,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概況:

第一條 工程範圍、內容:

第二條 開、竣工日期: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單價構成:

第二章 工程質量: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總合同工程關於工程質量的合同條款,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標準。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質檢人員的現場監督檢查,工序質量達不到優質工程標準及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應及時予以修復和返工,其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每道工序完工時,經甲方質檢人員驗收籤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七條 由於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當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變更。若乙方為方便組織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擾等原因採用的技術措施而提出的局部變更,除須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材料供應方式:

1、砌築砂漿所用的砂、水泥可由乙方按照甲方下達的材料用量計劃自行採購。甲方按材料用量進行攤銷並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控制。

第三章 工程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第九條 本工程以月為單位或分項工程完成後進行結算。

第十條 工程項目的計量範圍及包含內容按照總合同相關規定執行。圖紙及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估計工程量,不作為乙方要求計量的依據。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單價依據是本合同單價,工程結算的工程量是乙方實際完成並經甲方計量驗收且工程質量符合要求的工程實體。

第十二條 從每期應支付價款中扣留 5 %作為質量保險金,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後,扣除甲方代乙方修復缺陷費用後一次退還乙方。

第四章 雙方權利及義務:

第十三條 雙方應共同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文件(包括總合同)《技術規範》中所規定的義務,保護業主及雙方在合同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責任不受損害。

2、嚴格執行監理的指令,服從監理的現場監督和指導。

3、維護企業形象,不得發生有損於雙方利益的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順利實施。

第十四條 甲方義務:

1、負責與業主、設計單位、監理的業務接洽和聯繫。

2、負責技術交底、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和駐地監理簽訂工程數量及文件資料。

3、負責派出現場管理人員及測量、試驗人員等,負責對乙方所有施工生產活動(包括原材料)進行監督和指導,但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工程應負的義務。

4、負責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驗收結算及施工資料和竣工資料的整理和報送。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違章行為做出糾正,對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對嚴重違章和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作業,進行修改。對逾期不整改的有權解除合同。

2、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協助乙方聯繫解決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此而影響施行進度和工程質量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本工程的施行、維修和養護,不得將本工程再次轉讓或分包。

2、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和甲方對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3、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技術規範》要求對工程施工,接受甲方關於進度、質量的要求。如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將上述情況報告甲方。

4、對本工程施工方法的適應性全面負責,並將施工中發現的工程設計中的任何錯誤、遺漏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

5、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參加生產會,合理編制施行計劃,並報甲方審批後執行。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甲方有權將不滿足施行條件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穩定,更換現場負責人需經過甲方同意。若因人員因素影響工程順利進行,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應當認真做好安全管理、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做到安全管理人員到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服從甲方統一指揮,自費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時要負責對所屬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知識的教育。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無論因公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傷、殘、亡及其他事故或造成他人傷、殘、亡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方面的責任。

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書、意見、批示決定等,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應當履行,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自行負責協調對外關係,收繳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理。

9、施工時間要製作相應標識,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文明施工,保護環境。與此有關的費用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

1、依照合同附件的約定收取工程施工款。

2、如業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遵照執行。發生的趕工索賠費用,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3、因徵地、拆遷、工程款不到位、圖紙資料延誤及設計變更、業主要求等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時,乙方及時將有關資料報送甲方,協助甲方向業主索賠、補償,上述費用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五章 工程驗收

第十八條 竣工工程驗收,以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08/1-2004)》、業主頒發的有關規定及施工圖紙、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業主要求為依據。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中的隱蔽工程必須具有驗收簽證等原始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業主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第二十條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乙方若不親自進行時,可由甲方代為進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的 5 %遲延履行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七條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本合價款的20%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賠償的計算標準,按照本合同附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地為。(此項不得刪減)

第二十五條 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乙方應當接受。相應增減的費用,甲方依據實際情況與乙方協商對本合同單價予以調整,並簽訂補充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業務往來,應當由乙方負責人或其他書面授權的代理人簽字認可,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 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與甲方對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各兩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監理單價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健康發展,發包方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規定,委託有監理資質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准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委託監理業務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監理工作和額外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於本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

2、監理工作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裏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事項所需要制定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標準,後者是自願採用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合同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約定,都是以約定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範圍:本合同監理屬於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工作關係。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監理工程範圍內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施工和建築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築機械、設備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設施和物品屬於發包方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並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定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或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係。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範,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託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後才能復工。發佈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審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准時,監理方所作變更也應儘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建議。

3、在委託工程範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職能,以獨立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託監理單位、監理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為監理方所需要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寫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税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監理方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於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後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於非自己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時間和酬金。

7、合同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權利和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准業務範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5、由於監理方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佈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需發包方決策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發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監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全部通知以及雙方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方可採取公告送達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原則、合同目、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監理單價合同

委託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本合同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法定(委託)代表人: (簽章) 法定(委託)代表人:(簽章)

篇10:採購單價合同

甲方(買受人):【 】 乙方(出賣人):【 】

甲方向乙方採購【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標的物及交付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採購【 】(本合同項下所有標的物以下統稱為“貨物”),貨物要求及明細以下表的約定為準:

2、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約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1)交付時間:第一批貨物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完畢,以後每期貨物以甲方要求的時間為準;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運輸:乙方負責運輸,如需購買保險,由乙方負責購買;

(4)包裝方式:乙方應當採取能夠保護貨物完好無損的最合理包裝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1、合同單價及總價

貨物單價以本合同第一條第1項表格中的約定為準,合同有效期內單價固定不變。每期貨物總價款為現場實際所用貨物合價,即每期貨物總價=單價×貨物數量(貨物數量以甲方項目經理簽字確認的材料進場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該價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約定義務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價款,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款、運輸費、包裝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保修費及税費等各項費用。

2、結算條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貨物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才向乙方結算每期價款。

(2)每月【 】日為結算日,乙方持經甲方項目經理簽字的材料進場單辦理結算事宜,當月貨款在結算日後次月【 】日前支付至當期貨款的【 】%,當期貨款的【 】%留作保脩金,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的,保修期屆滿後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3)乙方未在結算日前提交辦理結算的相關資料的,當月貨款順延至下個結算日進行結算,以此類推。

3、付款方式

銀行轉賬,乙方銀行賬户為: 開户行: 户 名: 賬 號: 4、發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仍應履行合同義務。因乙方未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則該筆款項在乙方提供發票後,於下個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條、驗收及風險和所有權的轉移

1、驗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並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及時進行驗收;

(2)甲方驗收通過的,不免除乙方對貨物的質量擔保責任,不視為甲方對貨物質量瑕疵認可與接受,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2、風險和所有權轉移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甲方驗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擔,驗收合格後由甲方承擔; (2)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甲方解除合同之時起由乙方承擔;

(3)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時起,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第四條、保修

1、保修期及範圍

貨物保修期為【 】年,自貨物安裝調試完畢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範圍包括貨物的質量問題、安裝調試問題等。

2、保修義務

(1)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完成保修。確因技術複雜難以按時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説明理由,經過甲方同意後,由雙方協商確認維修完成時間;

(2)貨物因質量原因需要更換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更換,保修期自更換後的貨物經驗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計算。乙方不得以生產廠家或經銷商負責更換或其他原因為由拒絕或延遲。如更換時,相同品牌型號的貨物已經停產或無貨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同等質量、規格及效用的替代貨物,並經甲方書面認可,甲方對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價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供貨或貨物未通過甲方驗收的,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乙方重新供貨,因此產生的費用及貨物風險由乙方全部承擔,超過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逾期違約責任。

3、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自身項目的實際需要通知乙方供貨。甲方不承諾最低採購量,乙方對此知悉且無異議。

4、甲方指定【 】為委託代理人(辦公電話:【 】手機:【 】),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對貨物進行驗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向甲方供貨,否則視同未供貨,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按期交付貨物的,乙方不承擔逾期違約責任,貨物的具體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應在貨物交付前的合理時間(一般不少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便於甲方作相應準備工作。

3、乙方應於貨物交付的同時向甲方提供貨物的相關單證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收貨單、説明書、合格證等)。

4、雙方對貨物的產品質量發生爭議的,可以將貨物送交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檢驗費用由乙方預付。經檢測,貨物質量合格的,甲方承擔檢驗費用;貨物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擔檢測費用及違約責任。

5、因乙方原因或貨物質量原因導致的任何人身及財產損害,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指定【 】為委託代理人(辦公電話:【 】 手機:【 】),負責與甲方聯絡。

第七條、轉讓條款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八條、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所具備的一切必要手續、資格,並保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持續合法有效,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乙方保證其對所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所有權、知識產權等)的情況,任何第三人不會就貨物向甲方提出權利要求,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貨物均為通過正規渠道獲得及銷售的全新原裝正品,貨物符合國家以及廠家技術規格要求,享受原廠質保。

第九條、保密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內容、技術資料、圖紙、數據、客户信息等),應當負責保密,具體要求如下:

(1)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泄露、複製、使用、散佈或通過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狀態受到侵害,且乙方不得授權任何第三方採取以上行為;

(2)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約束其員工及所有參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的人員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因乙方員工或任何參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的人員行為不當使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狀態受到侵害的,除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外,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價款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按違約交付部分貨物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到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且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交付部分貨物總價20%的違約金。

3、貨物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履行保修義務的,每發生一次,乙方按照該批貨物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其他第三方進行維修,因此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4、貨物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更換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該批貨物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並按照合同有效期內全部貨物總價的20%支付違約金。

7、甲方有權將乙方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從尚未支付給乙方的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無論乙方發生何種違約行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該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及甲方主張權益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鑑定費、檢驗費、公證費、訴訟費、交通費、保全費等。)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本合同雙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條約定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2、除本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雙方也可以協商解除本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3、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利的,應當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內容需要修改的,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採購單價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在 山東省東營市 訂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簽名及合同專用章 日期 簽名及合同專用章 日期 (此日期必須與簽定合同時間一致)

合同條款及規則

第一條 質量標準:按 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必須填寫標準代號,採購雜品時填寫:按雙方確認樣品執行)

4.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5.其他標準

第二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按 執行。

(1)交付後 個月保質期;

(2)正常運行 個月;

(3)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並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適合水運和/或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第四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乙方對標的物的質量負責,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或質量保證書並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雙方共同確定的計量方法,為 。

2.根據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實際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合理損耗( %)的範圍內,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交付 起轉移至甲方。

3.乙方遲延交付的,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七條 運輸方法、運費及運輸保險負擔、到達站(港) 。

1.運輸方法:按 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4)聯合運輸;

(5)其他 。

2.費用負擔:按 執行。

(1)運費及保險費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

(2)運輸及保險費用 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由乙方代辦託運的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一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1)乙方送貨及代辦託運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後 小時內(驗收期),在 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並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貨的,在 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或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後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應立即封存產品或提取產品樣品,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 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貨期屆滿之日起滿18個月,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籤章,不再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3.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10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 10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 1 月,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與對方取得聯繫,以便解決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延遲交付標的貨款金額0.05 %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超過30 日的,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逾期交貨而造成的損失。

2.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 日內補足標的數量,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完全履約而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仍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內,如標的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合理期限 日內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因標的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仍由乙方承擔。

4.發生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

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購銷、運輸、存儲、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質量、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質量、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乙方銷售、運輸等過程中,應滿足中國石化相關HSE內部要求。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按 執行。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糾紛,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的違反、終止和無效,雙方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由其按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方屬中石化外部單位選2;對方屬中石化內部單位選3)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處理委員會調解。

第十五條 廉政條款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簽訂廉潔從業責任書,並履行廉潔從業義務。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於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3.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保證人執____份。

4.其它約定事項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