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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加盟協議書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45W

第一篇:加盟協議書範本

投資加盟協議書

*******有限公司

加盟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甲方授權乙方在省(市、自治區)市(地區)縣(區)經營。

第二條: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第1頁 共7頁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加盟店的選址、經營面積的確定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裝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

3、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4、乙方負責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範圍內的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税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範圍,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佈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5、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6、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為;規範經營行為,合理處理各方關係,有問題及時聯繫甲方解決。

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保證金、加盟金:

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為加盟時,須付保證金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裝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時,須交加盟金萬元人民幣,以保證甲方利益。

第七條:結算方式、價格和條件(見附表1)

1、本合約價格表為基礎價目表,僅適用於現金結算客户。現金結算方式,乙方以現金向甲方購買產品。

2、按月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個月號之前給甲方結清上月的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同時月結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10%。

3、寄賣結算方式,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發生訂單後向甲方訂貨,並與甲方送貨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同時寄賣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20%。

第八條: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1、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裝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如因運輸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

的產品破損,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如產品破損不超2%,屬正常損耗,甲方不負責任。

2、檢驗: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後,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裝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於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為產品合格貨

第九條:人員支持問題:

業期間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等業務培訓,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及在乙方期間的吃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進行較長時間的管理(3個工作日以上)乙方還須按甲方的工資標準付工資給甲方。

第十條:合約的解除:

一、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將會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糾正,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約。

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數據文件。

3、乙方嚴重不履行本合約規定的義務行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投訴的情況。

5、乙方加盟店損害甲方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經營。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加盟店終止。

第十一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二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連帶保證人的義務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乙方違約時的所有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對於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終止及續約:

1、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乙方若有違約甲方銷售原則,如傾銷甲方產品或向第三方進非甲方產品或自行進質量不合格產品等,影響到甲方商譽,皆為構成違反本協議的條款。

2、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其代理商資格。

3、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條款,並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和適用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在加盟金、加盟保證金到達甲方指定賬户後才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第二篇:加盟協議書範本

加盟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加盟溧陽市亞速安防設備有限公司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發票,經營許可,營業執照,開設發票收取7%的税金,:

二、甲方絕對保護乙方的區域性經營權,甲方承諾不在乙方的經營縣城或鄉鎮,周邊三十公里內再授予專營加盟機構,

三·甲方為乙方經營期間內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出樣,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貨品除樣品外,其餘貨品提供帳期3個月或1.5萬,帳期達到3個月未到貨款未到1.5萬乙方一次性與甲方結清,貨款達1.5萬帳期未達3個月乙方一次性與甲方結清。

五·所經營的產品,及工程甲方不上門處理,由乙方提供郵費至廠家維修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樣品,本着售完結賬的原則,售完即結賬。

七·方向乙方優先提供甲方所經營的任何商品,六、乙方在加盟期內如有重大事項需甲方派人親臨輔導的,應事先預約,輔導期間的費用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方可輔導。

八·乙方所經營監控,及辦公產品不得從除甲方以外的渠道購買,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約,並且收回所有樣品及提前結清與乙方的所有債務,

九·甲方所售與乙方產品,甲方充分保證最低價,如若甲方

出售給第三方價格低於乙方,甲方承諾以差價的5倍賠償於乙方

十,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甲方營業執照及公章,財務章等,一律由甲方審核後由甲方蓋章,

十一,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經營糾紛,債務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與甲方簽訂加盟年限為年,即年

8日至日止。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有雙方法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在協議期內如遇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附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身份證複印件

第三篇:加盟協議書

加 盟 協 議 書

甲方:同榮外語培訓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

少兒外語培訓教學是很有發展潛力的教育模式,對學生的未來英語學習有顯著地作用,甲乙雙方本着優勢共享、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普及和推廣少兒外語校外培訓教育,尋求雙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為加盟甲方連鎖分校、建立加盟連鎖關係、在乙方所在地進行少兒外語培訓等事宜,經友好協商,訂如下加盟協議:

一、加盟的意義

1、同榮外語培訓學校是我省一所專業化從事外語短期培訓、認證培訓、職業教育及信息諮詢的專業化培訓、諮詢機構,為開發培訓市場、迅速擴大在乙方所在地的同榮外語培訓學校知名度,本着扶持新培訓學校、本地培訓學校競爭力,共同發展外語培訓事業,實現共贏。

2、本協議所指加盟連鎖分校的涵義為: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管理制度,自願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議,授權乙方作為甲方的加盟成員,可使用甲方之培訓學校”品牌,開展少兒外語培訓事業。

3、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享受甲方的專業技術服務、並接受甲方監督,但雙方自付盈虧、獨立核算。

4、本協議所指授權範圍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地點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另設分校,須與甲方協商,獲得新的授權。如因不可抗力影響致使乙方不能在現有校址繼續辦學,乙方可另行選址,並經甲方認可後享受協議的授權。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對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機構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等商業祕密擁有專有權;

(2)對加盟者的經營管理有監督權,以確保其按甲方統一標準和規範運行;

(3)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甲方及時彙報加盟學校運營情況及當地相關信息,以便甲方做出正確的工作指導調整;

(4)有權按規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費以及管理費用等;

(5)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鄉鎮發展其它加盟分校。在發展其它分校同時,如乙方具有投資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並經甲方認可,甲方願意優先與乙方合作;

(6)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及管理規範運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甲方業務的正常運作,損害甲方的聲譽或分校經營管理不善,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標準,甲方有權停止授權,終止合作;

(7)如果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及其它有關規定而被甲方終止授權,或乙方提出終止授權,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時,乙方所繳納的加盟費不予退還;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作為會員機構的發起人和組織者,免費提供品牌支持,承擔組織機構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的指導責任,並負責乙方在學校宣傳的建設維護和信息資源的編輯、加工及服務等工作,提供校報和宣傳簡章等宣傳品。

(2)免費為乙方製作授權銅牌1個;

(3)可協助乙方完成連鎖分校建設

(4)向乙方提供市場宣傳建議、廣告支持;

(5)作為乙方的師資後盾、師資培訓基地,甲方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教材、教學配套服務。

(6)向乙方提供業務運作支持;

(7)提供統一的管理、運作方式;

(8)統一發放結業證書樣式、統一教材、教案;

(9)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考試及認證等渠道;

3、乙方的權利

(1);乙方加盟後,免費使用甲方品牌。

(2)參考學校的管理、規範等;

(3)免費享有各大媒體廣告、網站宣傳;

(4)獲得甲方的相關信息諮詢服務;

(5)對分校擁有經營管理權;

(6)有權要求給予技術上的支持;

(7)在權要求給予師資上的幫助;

(8)對甲方有關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有調整建議權;

4、 乙方的義務

(1)完成分校開業前所需手續;

(2)接受甲方的監督;

(3)確保分校教學場地、教師及其資金等條件的穩定與持續;

(4)保護甲方的品牌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不受侵犯。

(5)按本協議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以及管理費等其它相關費用;

(6)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甲方提供學校招生情況及其它市場信息以便甲方做出宣傳的相關調整;

(7)在加盟甲方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類似的組織;

(8)如開展相同、類似或再設立分校等業務,可經甲方批准;

四、交費標準及方式

(一)交費標準

1、 加盟費——乙方加盟甲方,應交納加盟費五萬元整。

2、 管理費——乙方每年應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維護費,首年減免管理費,每年的管理及維護費相比前一年增加5000元。

3、加盟費,管理費按年收取,費用自加盟協議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4、拖欠加盟費30天視為乙方放棄加盟協議。

五:合作期限

1 甲、乙雙方的合作自2014年1月1日正式開始,至2014年12月31日止,為期三年,合作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依照有關規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況與乙方彙報的情況不相符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合作。

3、如三年合作期滿後,有一方不願繼續合作,可提前3個月告知對方。

六、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宜或需要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協議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遇有下列情形,則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影響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另一方有權終止並要求賠償;

(5)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並經甲方同意;

(6)由於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

(1)乙方因債務或其它原因已經被第三方控制而喪失實際經營權時;

(2)乙方私自將甲方對乙方的授權轉讓給第三方時;

(3)乙方不按規定交納加盟費及管理費時;

七、 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3、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單位(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第四篇:加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與現代社會市場的經濟發展相一致,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提升品牌的整體形象,本着求信、求智、求勝的企業宗旨, “統一品牌、統一形象、統一價格、統一服務、統一管理、統一宣傳”的六大統一標準,專職經營、資信良好、誠信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特此擬定以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籤訂本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雙向考察核定後,甲方授權於乙方為“戈洛瑞絲”品牌省市

縣特許加盟商,在合約期內,乙方擁有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專賣)權。

第三條:乙方獲得的是戈洛瑞絲品牌產品所屬範圍的經營權,但乙方不可以代表甲方行使其它未經授權的權利,乙方更不得出售和私自轉讓品牌經銷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經濟實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對本協議及各項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加盟合同保證金萬元,協議終止後,乙方若無違反本協議中之規定,雙方完成一切移交手續及全部退還各種形象物品的前提下,甲方可憑收據退還乙方所有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要貨清單向乙方供貨(客觀的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誤除外),若貨品到達乙方後,貨品數量出現不符合時,以甲方發貨單據為準。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當地開展積極有效的促銷活動,以保障“戈洛瑞絲”品牌在當地的良好發展。

第九條:甲方無償為乙方設計專賣店的統一裝修方案,乙方裝修完之後,甲方進行驗收,符合標準後方給予供貨,也可幫助制定開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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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甲方另開設分店的權利,數量視具體地區而定,但甲方會控制以乙方店為中心方圓

內不存在兩家店(屬同一經營者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以全省統一供貨價供貨(調價產品原折價前所購部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在乙方發現其授權區域內出現竄貨現象或假冒產品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清理整頓市場,來維護乙方的利益。

第十三條:協議期內,甲方將免費向乙方提供以下物品:

a.易拉寶 b.小pop展牌 c.寫真宣傳畫 d.售後服務卡、vip卡 e.銷售管理表格、資料f.節日統一活動促銷禮品。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營的相關手續,應符合各項政策法律、法規之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協議期內乙方經營戈洛瑞絲的銷售量為條,乙方根據甲方限定的區域自主、合法經營。 第十六條: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並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設計圖紙進行裝修,以保證統一的視覺形象。

第十七條:乙方須以現金或電匯形式訂貨,電匯帳户上須預留足額的款項供甲方給乙方配貨使用,乙方每次進貨,必須將應付貨款以銀行或轉帳方式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户上,或者乙方直接到公司交給財務部開始發貨,否則,甲方將不予發貨。

第十八條:乙方如需調換貨時,必須先與甲方聯繫,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並在傳真上簽字後,乙方才可返貨;若未經甲方同意後私自返貨者,甲方將不予接受,原貨退回。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通知調換,乙方不做反應者,甲方將不再給予調換。

第十九條:乙方開業前必須配備傳真機進行同步管理,並按照規定及時傳真報送各類報表,傳送各類報表的執行辦法和日期詳見公司制度之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擬定的市場統一零售價,若違反,甲方將視違規程度,給予乙方一定的處罰,並有權直接從加盟合同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種促銷活動,並有義務保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受侵害。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及時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各類市場信息,便於甲方對乙方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務指導與支持。

第二十三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協議有效期內單方終止合同或將特許經營權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扣繳全額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本區域內出現假冒及竄貨現象給予及時查處。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對甲方的協議內容、管理制度、規章條例、供貨價格等內部文件嚴格保密,禁止外借,違反本條款者,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乙方必要的處罰。

第二十六條:如乙方需增加新銷售點,應得到甲方審核同意。

第四章、銷售獎勵

第二十七條:超出合同規定基礎銷售量部分,按2元/條進行獎勵。

第五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如發生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事件,導致乙方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乙方應在十天內向甲方書面提供詳細情況,雙方協商終止協議。

第二十九條:如發生因甲方不能控制的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履行協議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協議,退還乙方加盟合同保證金,並不承擔其它任何經濟責任。

第六章 、協議的終止程序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以上條款,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協議期內,乙方因主觀因素無意繼續經營甲方的貨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或因觸犯法律法規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加盟合同保證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必須保證專賣店所賣貨品均為“戈洛瑞絲”品牌(準專賣店除外),如發現乙方經銷非“戈洛瑞絲”品牌服飾,第一次甲方給予乙方警告並扣除30%的保證金;若第二次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取消授權並沒收全部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經營期滿後如要續約,應提前天通知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甲方根據造成的損失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同時,對乙方剩餘貨品不予退換。

第三十四條: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前30日內,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協議的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可重新籤新協議,若乙方未提交書面申請,則協議期截止日期後,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同第三方合作。

第七章 、爭議解決程序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引起的有關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或其中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八章 、其它事宜

第三十六條:未盡事宜,可續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為使本協議更加明晰化,保證甲乙雙方順利履行本協議,特附以下各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 關於戈洛瑞絲專賣店設店、轉店、撤店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有待補充的其它內容

第十章 、有效日期

第三十九條: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簽約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簽約地點:中國·鄭州簽約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加盟協議書

加 盟 協 議 書

合作方:甲方(營業執照上的字號名稱):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合作方:乙方(營業執照上的字號名稱):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本着共同發展的目標,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作實體/組織名稱、經營場所

合作實體/組織名稱 :

經營場所地點的改變不影響合夥經營。

第二條 合夥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 _____日至年月日。如果房東繼續出租該

房屋,則合作經營期限順延至下一個租賃期,依此類推。

第三條 合作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交付出資的期限。

年月日合作人現金出資元,佔出資總額。______年

月日合作人現金出資元,佔出資總額%,(同時,在合作期內根據店內的需求,可增加或減少雙方的投資比例,也可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增加其他人員進行合作。)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按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合作各方對合作實體/組織一個月結算一次,確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

分擔。

第五條分紅方式:

1.以月度為單位,在第二月份的25日分配上月的盈利。

2.盈利計算方式:每月實際業績減去當月支出後再扣除當月行政管理費是為當月盈利。(注:未消費之卡

金不能計算業績,由乙方統一保管保存,以維護店內及品牌之信譽)

第六條合作的財產

1、合作人的出資、以合作組織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作各方共有財產,任何一方對合作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合作共有財產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也不得對合作共有財產設定任何 1

形式的擔保等。若一方違反規定,其行為無效,同時對責任方按退出合作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合作組織的商標所有權屬於乙方所有,在合作經營期限內由乙方授權給甲方使用;甲、乙雙方終止合作後,乙方有權收回商標使用權。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合作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八條禁止行為

甲方不得自營或者同其他人合夥經營美容美髮,也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實體/組織利益的活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該店的經營性質。

第九條甲方委託乙方對合作事務進行經營管理,其權限為:

1.

2.

3.

4.

5.

6.

7.

8. 負責合作組織的日常經營管理;聘任或者解聘工作人員;決定工作人員的職責和分工,確定勞動報酬。 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決定利潤分配的方式,時間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管理合作組織財產,管理財務賬簿等;帳薄向甲方公開。有權決定吸收其他人員合作,增加或減少出資,調整合作人的出資額。 決定的合作實體/組織解散、清算或轉讓處理等。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合作組織的經營性質或將合作組織轉讓。 合作組織的現金和財務賬簿由乙方管理,甲方監管。甲方對合夥事務具有監督權,建議權。

合作人在負責合作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第十條管理費支付

乙方每月從收取的營業額中扣除1500元作為合作組織付乙方的行政管理費。

第十一條合作人的表達方式

合作人在公司召開每月的股東會議上表達個人對合作組織業務的意見,但最後決定權在乙方。 第十二條退出合作/終止合作的情形及後果

1. 合作期限屆滿。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終止合作;合作經營項目出現嚴重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營業執照

被吊銷或註銷;

2. 甲方嚴重違反合作協議,出現自營或者同其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作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從事損害本合作組

織利益的活動等,乙方有權對其作出退出合作或終止合作處理。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或終止合作處理方案

1.合作方不得單方退出合作,如果單方退出合作的,按自動放棄投資及其收益處理(但合作人出現故意或

者嚴重過失損害合作實體/組織利益時,其餘合作人有權要求退出合作)。

2.出現第十二條情形的,將作轉讓等處理,轉讓所得按股份分配。

對於退出合作/終止合作時有未了結的合作事務時,在退出合作/終止合作時一併處理;退出合作/終止合作時不能處理的,可以先行對已瞭解的合作事務進行結算,對於未了解合作事務處理完畢時再對該部分事務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合作人之間發生爭議,經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

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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