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土地約畝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大寫_____)_____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並保證質量(見附件明細2)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着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税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户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户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______%,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______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______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為:______元/個/年×______個=______元/年,場地土地租金______畝×元/畝/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2、租賃時間不滿______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______元÷12個月=______元/月。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______元(大寫:______),以後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______元(大寫:______)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內容如下: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內容:
甲方出租的土地位於左咀村衚衕口隊與王嶺隊交界處,東接出租方左文煥土地,南為馬路,西與左新明土地相鄰,且由黃花菜隔開,北為左維榮住宅自留地;租賃土地面積1.2畝(該土地西側與左新明相鄰處有南北種植的黃花菜兩行);租賃土地主要用人行及車輛通道。
二、租賃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租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注:除國家土地政策變革收回土地,長期歸乙方 租賃)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為: ;
2、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訂時支付五年租金 元,合同生效時支付剩餘五年 元。
四、違約責任及違約金
1、乙方擅自將租賃的土地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應付違約金元;乙方在租期未到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不再租賃土地,甲方不退乙方剩餘租金;
2、如甲方收到政府土地變革收回土地通知,甲方在15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要求退回土地,租期未到,甲方將已交土地租金剩餘部分退回乙方,同時合同終止;
3、在租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土地政策變革政府收回土地除外),如要收回,按照乙方修建道路價格2倍的價格賠償乙方損失。
4、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續租:
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見證人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 方:(手印)
年 月 日 乙 方:(手印)
年 月 日 見證人:(手印)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轉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後塢村躍進畈茶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地址:筏頭鄉後塢村計廟塢躍進畈茶地。
二、租賃期限:胡滿華在20__年向後塢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躍進畈茶地,從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租期10年。現從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止,共5年,該土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
三、租金:胡滿華與後塢村租賃協議,由胡滿華履行,其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給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乙方無涉。乙方柯昕在本協議生效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胡滿華土地租賃租金伍萬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20__年12月30日協議期滿後,由柯昕與筏頭鄉後塢村協商簽訂續租協議,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胡滿華租賃協議同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見證方:
20__年12月30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土地位於__。
至為: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詳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面積為__畝。
二、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併全部賣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簽字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元。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事宜。
(2)甲方負責解決施工期間的各種村民糾紛,確保乙方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3)乙方辦理土地手續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4)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經營成果全部歸乙方。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由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水費、電費、税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憑期間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政策和法規。
(3)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5)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徵收、徵用行為時,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甲方需退還土地徵收、徵用後未到租賃期限的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無故要求收回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甲方另行賠償。
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則每日加收每年租賃費萬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正式生效。
七、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時各方有權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行為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協議到期,如甲方繼續出租,乙方若有意繼續租賃,應於本合同到期前60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或購買權。
3、由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或政府行為等原因致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時,雙方可協議變更或解除。如解除,雙方都不負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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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二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