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轉讓方: (甲方)
商標權受讓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因為傅方思,個人原因致使 國際集團無法按期推進產品,並且無力提供相應的賠償,做出對 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1、轉讓的商標名稱:
2、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3、商標註冊號:
4、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
二、服務的具體名稱:
1、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在本合 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解除
2、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a.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b.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
3、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 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方 承擔。
三、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四、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1、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治 療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 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 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 產品質量。
2、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 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3、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 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 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八、其他條款或雙方上頂的其他事項:
1、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協商,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 由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該品牌擁有權屬於 國際集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