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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09W

建築承包合同(新版多篇)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篇一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章)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承包合同 篇二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份。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章)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外,鑑(公)證實行自

帳 號: 帳 號: 願原則〕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説明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築工程為標的的合同,包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工程勘察合同、建築工程設計合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很複雜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的監督檢查、施工期限等問題,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規也很多。因此,訂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規定,力求做到準確、明確和正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工程的技術術語、語詞涵義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訂立合同時明確應當適用的法律和技術標準及其語詞涵義。一般來講,下列三個方面的問題是應當注意的:

(1)作為承包方為講,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況,包括髮包方提供的圖紙情況、工程量、工程的難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達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與工程不適應,則應當講明,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作為發包方,應當審查承包方的資質等級,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項工程。對於是否允許承包方轉包,應當事先在合同中講明。

(3)發包方應當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監督的方式、時間、工程內容;對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部分要作出適當的安排。

建築承包合同 篇三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石翁鎮財政所院內新建房屋一棟,建築面積165,甲方將該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有關具體事宜經雙方商定後達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樓房一共兩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165㎡,層高3.6米,建築總高度7.2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鋼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樹拆完歸堆,場地清理一併在內。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機械、模板 、支撐及配套、元丁、元絲、腳手架及配套元絲、馬釘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水、電。

三、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所規定的安全標準操作施工,切實把好用電、用水、機械操作等安全責任關。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內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基礎工程、正負零以上的主體工程、屋面工程、外牆工程(打底抹光)、內牆打底抹光、樓面搗制、平屋面隨搗隨光,地面搗制及所有材料的搬運,清理落水灰、施工現場清理等一併在內。

五、施工質量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施工標準規模施工,決不允許偷工減料與浪費材料,如發現上述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如未按甲方圖紙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在合同解除前,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修理。

六、承包單價

按國家建築工程標準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 八百五十元(小寫元整),合計 十四萬零貳佰伍拾元整 (小寫:。

七、付款方式

該工程於年月年月工,工程款的結算:工程完工驗收通過後支付合同價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滿後支付合同價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維護執行。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資料承包合同格式 篇四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地處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運鐵路支線拆遷重建區地塊1工程的水電安裝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修建。 2、開工日期:2013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14年 月 日

總日曆日期: 天

乙方必須按此日曆天數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逾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內容:按建設方提的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水電安裝、調試、運行符合合格質量標準。質量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協助完成。

5、工程承包總價:工程承包總價暫按投標總價,即:4967817.00元(大寫:肆佰玖拾陸萬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結算:

6.1、按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

6.2、甲方按照工程總造價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項目承包管理費(其中:空調設備單價不收取承包管理費),上繳方式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時,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税率代扣代繳税金。(綜合税率為3.84%) 7、付款方式:建設方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賬户後,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7.1、第一次:基礎完成之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層澆築樓板砼澆築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體完成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30%支付。

7.4、第四次:進入水電管道安裝,按合同工程總額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經過竣工驗收後,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後退還。

8、合同份數: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待工程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年6月18日 年6月18日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篇五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府東街商居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府東街中段東側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571m2(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496770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200天(日曆天),自20xx年9月1日開工至20xx年6月1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2011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由承包方自行採購;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30%備料款,計人民幣149031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0%計人民幣49677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50%計人民幣45760元;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承包合同 篇六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 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説明書內容為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説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核定簽字後,作為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説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於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並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人民幣 (暫控)(含税)。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曆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 由於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 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衞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並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 根據甲方要求免費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5) 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 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 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 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 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範製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