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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集4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6.6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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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集4篇)

篇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1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2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

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

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10-1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10-2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10-3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10-4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轉貼於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10-5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0-6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10-7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10-8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0-9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0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10-10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11-1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11-2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1-3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11-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11-5條 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篇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員工)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___工時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小時。

第八條 對於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___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___元/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費為___元/月。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當地的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處理,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部門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

篇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生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天,本合同履行地為 。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當月領取的工資 元以外的均為加班工資(特別標明的除外)]

2、社會保險:

四、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因違反規章制度或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對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100元。

3、合同期內,因為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要賠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乙方一個月工資的20%賠付。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均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省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給對方賠償。

甲方:乙方:

篇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性質: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住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作任務及工種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以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二條 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1.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 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 =月工資 元(大寫: 元)(試用期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大寫: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大寫: 元)至 元(大寫: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大寫: 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以下的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大寫: 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3)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4)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

(5)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選取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

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 。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大寫: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大寫: 元)。

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大寫: 元)。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閲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閲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項和第5項規定的;

(3)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5)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

(4)有貪污、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癒恢復健康的;

(3)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或哺乳期內的;

(5)前往香港、澳門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調整工種後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

(2)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3)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分割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6)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7)經有關部門批准,到香港、澳門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 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償金:

(1)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

(2)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 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條 通知手續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一方或雙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鑑證後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人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