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14K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多篇

我們幾乎每天都會採購貨物,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簽訂合同,那麼關於貨物買賣合同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整理了有關貨物買賣合同範本,歡迎閲讀借鑑。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地 址: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地 址: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由乙方製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議,並就此協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第一條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第二條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30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第四條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

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

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第五條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

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

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

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六條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

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第九條 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

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條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2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材料價額

品名________規格________數量________計量單位________單價金額________(元)備註:________

總金額(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

二、質量標準:鋼材規格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鋼材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鋼材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要求。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鋼材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鋼材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

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的違約金。

2.所交鋼材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發展建材,安排好市場供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定購建材名稱、單位、單價、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建材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

第三條 包裝要求和費用承擔: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____。

2.建材淨重: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種等級分別包裝。

4.包裝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5.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6.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方法及運費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結算方式與期限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品名、品級、數量交貨,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逾期_________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應當返工,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負。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收貨,否則,應向甲方償付少收部分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在甲方交貨後,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未付款部分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確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購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