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審理延期申請書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5.5K

審理延期申請書多篇

審理延期申請書篇1

延期審理申請書由六部分組成:

1.本申請書名稱。應寫明:延期審理申請書。

2.申請人基本情況。如系公民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與職務、地址等。如系法人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申請人申請何案延期審理。應寫明:申請人對何法院何時何:芋號案由的案件提出申請請求延期審理。

4.請求事項。請求x x人民法院對x x x訴x x x何種案由案件延期審理

5.事實與理由。寫明申請人申請延期審理的案件事實與理由。寫明使案件延期審理的具體內容。

6.結尾。寫四項內容

①本申請書提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稱。

②附件及份數。

③申請人簽名蓋章。

④申請年月日。

延期審理申請書的寫法

主要用説明方法闡明申請延期審理的事由,要注意簡明扼要、實事求是、文字簡約。

延期審理申請書的格式

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與職務、地址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與職務。

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與職務、地址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與職務。

申請人 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第 號 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附件名稱與人數。

申請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審理延期申請書篇2

申請人:賈___,男,______歲,漢族,______省______市人,私營企業業主,現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請求事項:

對於申請人與______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鮮蘑公司購銷合同糾紛已向你會提起仲裁申請,並已被受理。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你會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___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間鮮蘑購銷合糾紛,你會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開庭審理。申請人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在___省___市考察,原定於______月______日返回。

因______省______市至______省______市的部分鐵路塌陷,火車無法正常運行,使申請人無法按時返回______市參加開庭,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仲裁活動,行使權利,特向你會申請推遲本案開庭審理時間

此致

敬禮!

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賈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審理延期申請書篇3

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件時由於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致使開庭審理無法按期進行或者無法繼續進行時,而推延審理日期的制度。受訴人民法院一經確定了開庭審理的日期並依法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即必須按通知的日期出庭參加訴訟,受訴人民法院也必須嚴格遵守既定日期開庭,且開庭審理一經啟動即應持續進行而不得任意推延。但是由於某些特殊情況的發生,使開庭審理無法繼續進行,或繼續進行將損害當事人正當行使訴訟權利,因而需要推延審理日期。《民事訴訟法》第132條規定了延期審理制度,對於審理過程中出現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延期審理。延期審理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同意延期審理。當事人提出延期審理請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審理

延期審理申請書,是指在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遇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進行或無法繼續進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的法律文書。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或繼續進行時,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扶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須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則泛指如:其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甚至無法進行庭審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如: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況的證人,開庭審理不可缺少的翻譯人員等。

(2)當事人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證人,發現了新的證據線索時,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以收集、調查新的證據,並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需要重新予以鑑定、勘驗,或者已有證據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

(3)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這是一項概括性規定,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延期審理,以便準備充分的資料參加訴訟,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需針對變更或增加的訴訟請求,收集證據,作應訴準備的,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申請延期審理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過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使法院推延開庭審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時間收集證據,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對抗對方當事人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平衡當事人間的訴訟權利,平等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為本案提供更多、更詳細的證據,有利於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確認定案件事實,並作出公正的裁判。

製作延期審理申請書的要點是:

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正文:

明確寫明其申請事項並説明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簡要明確地寫明申請人對何案件因何種原因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2)事實和理由:着重闡述申請人提出延期審理的原因,根據其上有的應當推延開庭審理的具體情形,説明其申請延期審理的必要性。基於所述事實和理由,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申請。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附上可以證明申請人具有法律規定特殊情形並應該延期審理的證據材料,如當事人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證明。

製作延期審理申請書時,應注意:

(1)在請求事項中延期審理申請所涉案件的案件號應當寫清楚,以便於法院核查;、

(2)陳述申請事實和理由時,本案所具有的應當延期審理的特殊情形應敍述清楚,這是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法定前提條件。同時還應充分確實地説明本案延期審理的必要性,以增強延期審理申請的説服力。

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

審理延期申請書篇4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巷__________號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延期舉證。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__________訴申請人__________勞動爭議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申請人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收到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以及舉證通知書。貴院給予申請人的舉證期限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但申請人認為在該舉證期限內難以完成舉證工作,而且有些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申請人已經向貴院提出調查取證申請,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6條:“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延期舉證申請,望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審理延期申請書篇5

申請人:xxxxxxxxxxxx,女,xxxxxx歲,xxx族,xxxxxx省xxxxxx市人,xxxxxx民營企業經理,現住xxxxxx市xxxxxx區xxxxxx路xxxxxx號。

請求事項:

對於申請人與xxxxxx經貿公司貨物購銷合同糾紛已向你會提起仲裁申請,並已被受理。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你會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應詳述事實與理由,此略。)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仲裁活動,行使權利,特向你會申請推遲本案開庭審理時間。

此致

xxxxxx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

xxxx年xxxxx月xxxxx日

附:xxxxxx省xxxxxx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一份

相關知識:仲裁的審理時限怎麼規定

國內各種仲裁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仲裁的審理時限,只對作出裁決書的期限作了規定。涉及各領域的仲裁法中沒有規定作出裁決書期限的,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規則中給予明確。列下分別是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勞動糾紛仲裁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的結案期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長的,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長,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