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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實習請假表(精選多篇)

欄目: 請假條 / 發佈於: / 人氣:5.24K

第一篇:畢業生實習請假表

畢業生實習請假表(精選多篇)

請假條

專業班級姓 名學 號簽約單位實習單位實習地請假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請假返校截止時間不得超過年5月1日)本人聯繫電話家庭聯繫電話單位聯繫電話聯繫人e-mailqq號碼單位地址

郵 編本人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不屬實,本人自願接受系部不予報實習車費並接受學生手冊規定的其他相關責任(警告直至退學處理)。本人簽名:年 月 日班主任意見簽名年 月 日系部意見蓋章年 月 日社區意見蓋章年 月 日

第二篇:畢業生實習請假表

畢業生實習請假表

請假條專業班級 姓名 學號 簽約單位 實習單位 實習地 請假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請假返校截止時間不得超過年5月1日)本人聯繫電話 家庭聯繫電話 單位聯繫電話 聯繫人 e-mail qq號碼 單位地址

郵 編 本人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不屬實,本人自願接受系部不予報實習車費並接受學生手冊規定的其他相關責任(警告直至退學處理)。本人簽名:年月日班主任意見簽名年月日系部意見蓋章年月日社區意見蓋章年月日

第三篇:經濟貿易學院畢業生實習請假表

經貿學院畢業生實習請假申請表

申請人基本情況:

姓名:學號:

專業: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家庭聯繫電話:

簽約(實習)單位:

實習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請相關人員仔細閲讀以下內容並簽字同意: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請假手續,經學院研究決定,學生需要在校外實習的,辦理請假手續的條件和程序如下:

1、已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或已持有實習單位的接收函,但必須在畢業當年的4月30前上交就業協議書;

2、除畢業論文外,其餘應修學分已修滿;

3、接收學生實習的單位需要出具蓋有單位公章的接收證明或實習協議;

4、家長知曉並認可後,本人提交申請,經論文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批;

5、學生保證按照指導教師的要求做好畢業設計(論文),並主動定期與論文指導教師聯繫,彙報論文進展情況。

申請人簽名:日期:

論文指導教師簽字:日期:

班主任簽字:日期:

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日期:注:1、若未簽定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且無單位接收實習函者,明年開學必須先到校報到,以便學院幫助推薦工作單位;

2、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私自外出實習者,按曠課論處,相關處分依照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3、以上手續完備後,此表交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備案。

第四篇:畢業生外出請假表

畢業生外出(離校)請假表

離校時間:2014年月日到201 年月日。

離校事由:

離校外出地點:

實習或培訓單位負責人姓名和聯繫方式:

學生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學生家長姓名和聯繫方式:

請假人在校代理人(全權代理請假人不在校期間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如需代簽名和告知在校通知)姓名及聯繫方式:

2014年 月 日。

第五篇:關於2014屆畢業生實習請假的通知

關於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2014屆畢業生畢業實習請假的通知

畢業實習是每位畢業生必須要完成的含學分的教學內容,學分的認定由實習單位鑑定意見、實習報告及畢業實習請假審批報組成,實習地點與實習內容由教學老師負責,學院學生工作(輔導員)負責請假審批的學院審批環節,請假如有虛假情況,有權保留對畢業實習學分的解釋。

畢業實習的形式及請假要求:

形式一:集中實習——由各專業專職老師負責和帶隊進行專業實習,專業所屬教研室老師要求必須參加集中實習的,一律不得按“形式二”請假;

形式二:分散實習——畢業實習請假集中辦理時間:1月2日下午3點至5點,以及1月3日——1月9日(不包含週六、週日)每天上午9點至10點,下午3點至5點,在機電樓a402-1學生會辦公室上交併審核材料(本學期未能完成請假審批的,下學期開學初也可以辦理)。相關材料見附件:附件一:畢業生實習請假手續辦理流程圖、畢業生實習請假材料;附件二:2014屆畢業實習請假制度;附件三:畢業生實習請假審批表;附件四:南昌工程學院校外分散實習鑑定表(此表由實習單位鑑定審核後以專業為單位交由負責集中畢業實習的帶隊老師或教研室主任)。

附件一:

畢業生實習請假手續辦理流程圖

附件二:

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畢業生實習請假制度

為確保廣大畢業生的安全,保證畢業生學以致用,規範學生實習期間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畢業生在畢業實習期間可辦理實習請假手續,除此之外的時間,學生原

則上必須在校。

第二條:畢業生須持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單位實習接收函辦理請假手續。 第三條:畢業生實習請假必須填寫實習請假審批表(見下表)一式四份(本人、

班主任、院系及社區部各執一份),經本人申請,班主任、畢業設計指導老師簽字同意,並報學院和社區審核,將相關材料(審批表,協議書複印件、實習單位(在好範 文 網搜索更多的文章:)接收函覆印件等)予以備案後方可離校。畢業生實習結束後應到班主任及院系辦理銷假手續。

第四條:畢業生必須如實、完整、全面的填寫審批表中的各項內容,並定期(一

般一個星期至少一次)和班主任保持聯繫;不聯繫的從應聯繫之日起計為曠課,並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辦法給予警告直至退學處理。

第五條:沒有辦理請假的畢業生不得離校。

第六條:院系根據畢業生實習鑑定表(加蓋單位公章)和實習總結,評定實習成

績。無實習鑑定表,則無實習成績。

第七條:畢業生憑審批表、實習鑑定表(加蓋單位公章)、實習總結、實習期間

往返於實習地的火車票(硬座車票上的往返地點只能為以下三種:南昌、家庭所在地及實習單位所在地),可按學院規定的標準報銷,但每人總計不得高於學校和學院規定標準。憑以上四項材料,予以報銷。

第八條:開學註冊的事項將另行通知。 第九條: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南昌工程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三:

畢業生實習請假審批表

附件四:

南昌工程學院校外分散實習鑑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