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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5.46K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多篇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1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前我對教師法的認識不夠,甚至可以説是“盲人摸象”。通過此次的學習,我對教師法的認識有了一個更深刻的瞭解。現結合學習談談體會: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真正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更多的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所以我覺得教師更有必要學習用法。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實踐!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2

最近,我們全校教職工一起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

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發現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尉犁一校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

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因此,在今後的教學中,我會更加努力。用法律解決問題,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3

一、《教師法》對教師的定義規定是怎樣的?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二、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規定了教師要履行的六項業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教師法》對教師的資格制度有何規定?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教師法》對教師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規定?

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國小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國小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師合法權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教師違反《教師法》,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通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心得體會: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實踐!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4

為提高自我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我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經過學習,我感覺受益匪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頭,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經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我的言行舉止,加強自我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為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僅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我智慧的鑰匙,打開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我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完美的心靈。

經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僅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説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經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異常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當時刻記住,僅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經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説教師是用自我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我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對象,所以人們常説“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裏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經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必須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必須的義務。並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職責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所以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説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説,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才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當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禮貌高度發達的今日,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着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必須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師不僅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們説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最終,我要説的是,我們必須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5

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扞衞自我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經過對《教師法》的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

1、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僅要在自我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經過言傳身教,經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學生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夢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對每一個現象的態度,都經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2、將做人的教育隅於教學中

唐代文學家韓愈在《師説》中給教師這職業下的定義是:“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就是説“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教師應當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3、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學生對教師的尊敬之言。對於教師則不能夠“家長”自居,應當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我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教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4、視學生為己出,處處關愛學生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熱愛一個學生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則無異於毀壞一個學生。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構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如果説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那麼如何愛心去打開學生心靈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們。瞭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僅有了解了每個學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導他們成為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類學,是對人類靈魂的引導和塑造。蘇霍姆休斯基説得好,不瞭解學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思維、興趣、愛好、才能,就談不上教育。學生也往往是最相信教師的,我就像關心自我孩子一樣關心我們的學生。

我平時對我自我要求很嚴格,可是聽了他們的報告以後,感覺我自我對我自我要求太低了。我決心從此刻起我要高標準要求自我,不斷學習,不斷反思。為了實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我決心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第一,要從開始嚴格要求自我。孔子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我作為一名教師,就要一身正氣,就是要突出“為人師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堅持學習與實踐。我們教師的基本職能就是“傳道、授業、解惑”。所以,我作為一名教師,首先要學識淵博,品德高尚,還要富有教學經驗。而要做到這些要求,救應當做到堅持學習與實踐。處在跨世紀的今日,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的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第三,要愛教育事業。僅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僅有熱忱的愛每個學生,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我要堅貞不移的熱愛教育事業。

第四,熱愛每一個學生,我要熱愛我的每一個學生,我覺得教師不只是教給學生知識,還要教會他做人,還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團體的温暖。讓每個學生都能在這個團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這就是我的目標,也是我的職責。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6

通過學習《教師法制教育讀本》,我瞭解了各種相關法律知識,既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新教育觀念,又在學生面前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提高自我反思、自主發展能力。還深刻地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

通過學習我知道了教師依法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依照《教育法》、《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而必須履行的責任,表現為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它是由法律規定,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

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可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成為導致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

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台,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為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依法處理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未成年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

總之,作為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更好的學法,懂法,依法執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學生,才能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才能推動社會的進步。

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篇7

作為一名教師,必須自覺地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以學問教人,又要以道德範人。學高為師,學是師之骨。我認為,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高師能的人。

1。我們要做終身學習的楷模。知識社會的顯著特徵就是知識像滾雪球一樣急劇膨脹並快速陳舊。面對“生有涯,而知無涯”的現實,教師必須不斷地學習方能勝任教師工作。一個好的學習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選擇力,學習對自己有用的知識。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終身學習的示範者,是學生終身學習的楷模。

2。我們要做學生的心理輔導者。由於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許多問題兒童,表現為行為異常,心理上有障礙。教師需要了解孩子們異常行為背後的原因,運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導解決。

3。我們教師應該加強團隊合作。教師職業的一個特點就是集體性,要求教師彼此協調,相互寬容,發揮集體的教育力量。教師還要面對學生團體,因為這種團體的活動指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但是眾多個性鮮明的孩子組成的團體必然產生摩擦,所以教師必須是團隊工作的專家,必須具備處理團體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來社會的勞動分工將更加細緻,生產過程的技術含量更高,人與人之間的聯繫途徑日趨多樣。教師必須教學生學會寬容,發現別人的長處,學會與別人一起工作。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學習和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提升自己,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為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