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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5.12K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多篇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1

這是我到大學後看的第一部小説,雖説起初並不是很用心,但始終是看了的。

福爾摩斯,一直是一個頗賦傳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時就聽到小良説過很多次,到大學就有了非看不可的決心。作為一名私家偵探,他始終有一種超乎常人的敏鋭的觀察力,説他在偵破案件時像只狼,像只鷹,都是不足為過的。整個案件中,他總是將演繹法發揮的淋漓盡致,但他所堅持的也並不是不會出錯。在這裏,我不想過多的否定他,畢竟他的成功是顯而易見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敗簡直就是微不足道。

這部説以共分為三本,中間有很多小故事,認真看的話,你會被吸引進去,又好奇,又恐懼。我最欽佩的是他的觀察能力,“觀察的切入點,視角,內容,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繭子,神情,氣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過這些,他可以推斷出一個人的職業,性格,甚至家庭與經歷。看來神祕莫測,其實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據一個人的步幅推測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貫。事實上,這並非只有他一個人可以做到,只要我們在生活中多留意,學會思考,

這些我們也一樣可以做到,就像我們每天從宿舍到教學樓的路上,要經過幾個彎拐,要下幾級台階,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們也未必説得出來,這就是我們的失敗。

關於福爾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樣的離奇古怪,而是他這個人本身,他面對案件的熱情與極端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相提並論,有案情的時候所表現出來的那種狂熱,讓人不得不覺得詫異,倘若他這樣的人,不是一名偵探,而是一名罪犯,那麼所有的一切將都會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將世界顛覆。這可一點都不誇張。他這人對很多領域都有研究,煙草,茶葉,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當他無案可破,無事可做時,他就會用吸毒來刺激大腦,而當他接手一個案件時,他又會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這樣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們認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態的。

説實話,我並不覺得這書有多大的可讀性,那些離奇的案件雖是吸引人的,但案件過多,即使沒有重複,人看着也乏了,厭了。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關於復仇的,比如説“血字的記載”,所以整體上我對它的評價並不高。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2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自己寶貴的生命來挽救那一場場悲劇的發生,而我呢?只能用滿腔的敬佩來祭奠這位天生善於觀察和推理的偵探。

當我手捧這本陌生的書本時,我就知道這會是一本好書,會是一本令我不能釋懷、愛不釋手的書,當然,我的推測沒有錯,這的確是一本好書,一本能開闊我思維的書,一本讓我多愁善感的書,一本讓我絞盡腦汁的書,一本……

“血字研究”時的果斷、機智,令我大開眼界,無論是那敏鋭的察覺力,還是那絕倫的推理,都讓我為之陶醉。他總是能以他的實踐及推理給大家一個意想不到的驚喜,不論多麼困難……

直到“歪脣男人”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這樣離奇的案件對福爾摩斯來説只是小菜一碟,此時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樣的渺小,那樣的不值一提,那樣的不堪一擊。

好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哪!“五個桔核”中,那個毫無線索,毫無根據的兇殺案,根本就無懈可擊,而福爾摩斯竟以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來懲罰並破了這個至今我仍摸不着頭緒的案子。

終於,我讀到了“最後一案”,此時此刻,我是多麼不想讀下去的,因為我知道,福爾摩斯的最後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3

我一直對偵探小説情有獨鍾,也買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但並沒有花時間去細細品讀。在學校裏,我經常聽同學説起福爾摩斯諸多驚險的探案,可我對他的探案詳情卻根本插不上嘴,這更激起了我對福爾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間,我決定認真閲讀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我買的是縮略版,但捧在手裏愛不釋手。

阿瑟.柯南道爾是鼎鼎有名的英國作家,其中《四簽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後,他棄醫從文,成為職業偵探小説家。《福爾摩斯探案集》共有四個章節。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簽名,第三章是冒險史,最後一章則是歸來記。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這兩章分別講兩個故事,而冒險史和歸來記各有四個故事。但我最喜歡看的章節是“冒險史”,因為裏面的故事最驚險刺激,但最令我難忘的是《五個橘核》,《五個橘核》展現了恐怖組織對逃亡者及整個家族的無情追殺……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不畏艱險,與罪犯正面交鋒,二人結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誼,而福爾摩斯的天賦和卓越才華也在這案子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當我看完這個故事後,我的內心激動不已,久久不得平靜。

我對《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觸,它奠定了福爾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礎和藝術基調,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導科學與民主,反對專制和恐怖,揭示了維多利亞時代的生活場景和英國資本主義的繁榮景象兩個方面。

阿瑟.柯南道爾的作品推理合乎邏輯,情節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涉及當時英國社會的現實。福爾摩斯這個完全虛構的人物為什麼變得家喻户曉,成為全世界大偵探的代名詞。因為柯南道爾的偵探小説,情節設置撲朔迷離,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謂偵探小説的集大成者。福爾摩斯在他的筆下栩栩如生,無論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都很喜歡他,他已成為人們心中正義與勇敢的化身。

我終於明白福爾摩斯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偵探了,因為他有着常人沒有的個性品質:追求真理,永不放棄;注重細節,明察秋毫;勤于思考,樂於助人……尤其是他見多識廣,博學多才,不僅劍術、拳術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出色。

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內心多麼渴望能親眼見到像他一樣的神探啊,或者説我本人很期望成為現實生活的福爾摩斯!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4

我喜歡看小説,尤其是那種發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種。一拿到《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讀起第一本,裏面離奇的、不可思議的故事猶如一段精彩的電影,讓我回味無窮。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國人阿瑟。柯南道爾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説《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爾摩斯亮相。作者筆下的大偵探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極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個鷹鈎鼻子,叼着煙斗,經常帶着雨傘穿梭在倫敦大街。

同時,這個大偵探也精通劍術、拳擊、小提琴等項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處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説。小説情節離奇,古怪懸疑。小説以復仇為主要情節,並添加了浪漫主義色彩,文學意味濃厚。接着,作者有發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説《四簽名》,小説揭露了人心的貪婪和險惡。

我發覺,當福爾摩斯遇到困惑時,我也感到猶豫;當福爾摩斯順利破案時,我心裏邊也是一陣輕鬆。突然感覺偵探小説和武俠小説一樣,對心靈是一種寄託。而看完後回過頭來想一想為什麼福爾摩斯有那麼強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認為福爾摩斯並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觀察到常人觀察不到的東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學知識去辨別、推理。

整部小説給我影響最深刻的是福爾摩斯説過一句話:“只要你從另一個角度觀察這件事就會發現很多漏洞。”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仔細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聽説的事:陳水扁這次進監獄,有可能在監獄裏想改過自新;也有可能在監獄裏策劃如何逃跑,這要看想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還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壞人或把壞人想成好人,往往結果就會讓人不可思議。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竊。很多事情就是這麼不可思議。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5

這個暑假,我看完了英國著名推理小説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這個有着鷹鈎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鋭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讓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歡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這個故事裏,我很佩服福爾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眾的職業眼光,故事一開始,一位軍曹告訴福爾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裏,身上沒有一點傷痕,只是在屍體的旁邊有幾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兇手,只好請福爾摩斯來幫忙,福爾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後又嗅了嗅死者的嘴脣,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兇手是一個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頭鞋子,抽印度雪茄煙,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還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輪馬車到空屋來的,這輛馬車是一匹馬拉的,馬有三隻蹄鐵是舊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福爾摩斯一口氣説出了自己的的全部發現,這讓在場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驚,後來福爾摩斯讓一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什麼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強些。最後,福爾摩斯通過他那雙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兇手,他再次上演了一個奇蹟。在小説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着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於是我驚歎於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6

暑假期間,我讀了英國着名作家柯南道爾所着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裏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窗口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

“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無論是誰,也都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實力,但瞭解自己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己。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他們能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

這本書寫了“諮詢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這本書寫得真不錯,場景驚險,情節跌宕,扣人心絃,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但研究的東西十分雜亂。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後,使人感到一時的快感,但損失自己過人的精力)。他也很離奇,從不輕易説出自己的心裏話,但高興時,卻滔滔不絕。他遇到危險時很沉着,臨危不懼,遇到任何困難,看上去卻若無其事,根本不是裝出來的。

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有助於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福爾摩斯他的優點!

讀福爾摩斯的心得體會篇7

今天,我合上了還夾着香味的書本,看完了永遠使我受益終生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爾編造了兩個主人公:大偵探福爾摩斯和醫生華生,並以華生的口吻和回憶錄的方式,描寫了26件驚心動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懸疑的,不是讓人膽戰心驚的,也不是最輝煌成功的,而是我打開書本看到的第一個案子、也是福爾摩斯這本書節選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亞醜聞。案子主要講了波希米亞國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張照片糾葛,在進退兩難的情況下他只好請教福爾摩斯,要福爾摩斯討回照片,並把艾琳抓住。於是福爾摩斯跟華生去艾琳家導演了一場鬧劇,結果發現了藏照片的地方。於是第二天他們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識破詭計,棄家而去。並留下了照片。從此,福爾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時總稱她為那位女性。

合上書後,我的心還在劇烈地跳動着,腦子裏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機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質讓我敬佩不已,而更讓我讚賞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爾,如果沒有這樣一位聰明的作家,哪還有這樣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虛擬人物呢?人們常説,想要當一個出色的偵探,就要具備四種能力:觀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識力。再看看我自己,什麼能力也沒有,就比如觀察力,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樣東西,往往這東西就在眼前可還是沒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題都不能推導出另一道題。想想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這樣的情況,別説當個偵探了,當個正常的人也沒資格當。看來,我要多讀讀一些偵探小説,因為這樣不僅可以增長見識,還可以學習一下那些偵探的精神和品質。我相信,只要我繼續練習,就一定能戰勝困難的!

於是,我又開啟了推理的大門,又開始看起《福爾摩斯探案集》來。